2017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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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偏袒
“偏袒”一词,现代文法多指“偏护一方”,典出东汉应劭(shào 高尚、美好之意)的《风俗通义》一书。
这则有趣的故事非常符合现代某些人的心理。
话说齐地有一黄花女子正值妙龄,被东、西两家的小子幸福地追求着。东家殷实,富甲一方,就是尊容不能恭维;西家小子恰恰相反,家境不好,但人很帅气,属于美男子。
在盛行“父母之命”的当时,不但女子自己拿不定主意,就连父母也犹豫不定。没有办法时,父母只好下放“权力”说:“你自己定吧,如果不好明说,就偏袒。”
“偏”有取、决定的意思,“袒”为露之意,按现在意思是“脱衣服露肉”。当然不是露其他地方的肉,是要她露出胳膊。说你喜欢东家小子,就露右边胳膊;喜欢西家小子,就露左边胳膊。
这位妙龄少女也够摩登,竟胸有成竹地脱下两只袖子,来了个“两袒”。 见父母目瞪口呆,她轻启朱唇:“欲东家食,西家宿。”——我想在东家吃饭,到西家睡觉。两全其美!
怎么样,有见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