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存在没有“作用”,“作用”是我们意识里的东西,而意识是不真实的。我们甚至不能说“道存在”,因为这些都是名相,说出来的”道“不是道,如同酸这个词并不酸一样。
严格地说,我们的“认识”,不论是规律还是感受,语言还是经验,本质上都是名相。因此,“道”并不进入我们的意识,也无法为意识所捕捉。意识可以给道一个定义,但这个定义只是意识给自己的安慰,与道没有直接的关系。可以说,任何通过个体意识来发现或者体认的努力都是徒劳。
道这个东西(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就在那里。不论你是糊涂还是明白,悟了还是迷着。你虽然抓不着,却也挡不住。一切意识活动,都“在”道中。对追求的人来说,需要做的,只是承当二字。对不追求的人来说,承当二字也省了。省了也没有关系。你追,道也不增加或者离你更近;你不理,道也不会减少或者离开。
对我们的意识来说,最难的就是让它啥也不干,直接承当。承当什么?东西在哪儿?承当了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变化?一大堆问题瞬间决堤,把承当的空隙卷走了。因此,需要“有”点儿“方法”来安抚意识,让它慢慢地适应。像驯服顽牛烈马一样。
如果我们能做点儿什么来”认识道“,那就是识破意识,充分“认识”它的虚幻性。当你看到它的虚幻性,它的追求,它的假设,它的倾向都是幻的时候,它就服了,不会形成激流裹夹“你”流转了,你就会”明白“了。这个过程,其实是意识对意识的意识----意识回转头来,看自己的虚妄可笑-----看到了,意识就平息了。
你的一切活动,已经是在品尝道了。你其实已经领会到一部分了。但你还会被拉到意识中,生起疑问:这就算”品尝“?怎么没有想象中的安闲自在呢?怎么让这种感受留下来,或者随时重现呢?------此时,你已经回到”我“的意识洪流中去了。
怎么回事?
这需要在”品尝“这个地方多说几句:品尝的主体看起来是”我“-----”我尝“,”我知“。
对一般的经验而言,这是对的。但如果以一般经验的逻辑对这个结论进行细究,这是错的。
纯就我与尝的当下关系而言,我就是尝,尝就是我。不是先我后尝,也不是先尝后我。先我后尝的印象是意识作用(它记得上一个时段,预期下一个时段,让我们有”我“的持续相,它概括见为我,听为我,意为我,让我们有”我“的空间肉身相;继而它又分别我的肉身与肉身的对象,让我们有”“我”的主体相)。在我们说“我尝”的时候,其实是把尝的上一个瞬间的“我”与当下的“尝”混在一起了。而事实是,如果有一个”我“是新鲜的,那么这个”我“只存在于当下,每一个当下的“我”都只留在那个瞬间,流转下来进入下一个瞬间的”我“只是记忆-----是意识通过执持情境而维护自身的方法。如同一个人每时每刻都在拍照,把旧照说成是”我“,并依这个”我“来选择新照的角度与形象。这是意识的本能,它就是这样认识世界的,执着自我的。
真实的情况是,在每一个当下,其实”我“与当下的鲜活感受是完完全全的一个:过往的真实感受没有(也无法)带过来,未来的感受还没有发生;没有主客之分;也没有肉身的整体与一种知觉的差别,“我”就是这一个知,这一个知就是”我“。
比如我们专心于听时,全听即我,全我即听,只有当下的我,没有过去的我,也没有未来的我。只有贯注于听的我,眼鼻舌身意诸识都退场,因此也没有肉身的我。当下的我就是凭这个知确立的,没有这个知,”我“就没有确定的形象。专心时很明显,散心时也一样,只要把一切感知当成一个当下的整体来看。
此时,知即是我,我即是知。但如果我即是知,那么又什么是我?如果知即是我,那又什么是知?陷在这个里边,不去问”我是什么“或者”我到底存在不存在“,而一味地说”我即是知,知即是我“,就会落入戏论。事实是,只有”知“,各种”知“,而没有”我“,"我"不过是知的一种,是识的局部的自认。如果我们可以体会相与相之间的断档,就会明白,其实”我“是建立在建的连续的基础上的。相不连续,就没有”我“。而相其实真的不连续。连续是幻。比如白云成苍狗之形,就只是相。对白云来说,苍狗变苍牛苍牛变苍马,都只是相的变化,而云体不变。云也不自认有异。落在相与非相,异与非异之间的,正是凭空而生的识本身。
识与相的关系也有意思。具体的识一定依具体的相。具体的相呈现也一定要依识。识相两分,识即不成为识,相也不成为相。但识与相又不是一种东西。假设真实是一个整体,全识全相。全识则无识,全相则无相。比如全识不会分别你的识我的识他的识,所有的识都是一个。那是什么状态? ” 陷于“我”中的识无法体会。全相无机也一样,比如全相不会有这是花那是叶那是根那是种子的差别,所有的相都一体同观。那是什么状态?陷于具体的“相”中的识也没有办法体会。
具体的相是全相之局部。具体的识是全识之局部。具体的识可以是是也可以是非,可以是有也可以是无,但是非有无都是具体的识。处于具体的识中,无论你识到的是什么,都是具体的识。也就是说,“识”是“有”,是“是”。而全识则非有,无是,不知。它只反映,但没有自已的内容。内容都是 比由具体的相来提供的。比如醒时就反映醒,睡时就反映睡。这个反映力一直在,悟也在迷也在, 醒也在睡也在,生也在死也在。如手倒为倒,手正为正,正倒差别是差别,这些都是偏识,偏识的重点在相。但相不自知,知相知异的识就是全识。全识分不同的层面,比如知手倒为倒手正为正的又识超出正倒,但却没有超出醒。对倒正来说,抽象的知是全识。这个抽象的知一睡就不活动了,不如见了。因此它也不是真正的全识。在更沉的层面,醒为醒,睡为睡,醒识是偏识,睡识是偏识,知醒知睡的知 才是全识。到此,我们又会迷惑:知睡知醒?怎么可能呢?一个人怎么可能既睡着又知道自已睡着?当然,对偏识来说,这是不可能的。识在活动就是在活动,在休息就是在休息,不能即休息又活动。因此,知睡的识与自知清醒的识不是一个识。或者说:知睡的识与知醒的识是一个识,但清醒本身是另一个识。睡是这个识的休息。对这个识来说,它只可能知醒而不可能 知睡。在此意义上,醒的识与睡的识都是偏识,平等反映睡与醒的才是全识。
全识在什么地方?在任何地方,在任何偏识中,在醒中梦中无梦无想中在生中死中。正因为它遍在,所以不能是任何具体的相。正因为它不是任何具体的相,才遍在一切相中。仍以正手倒手为例。知手之正为正,倒为倒,超出正倒之知是就是醒之全知。但醒之全知却非真知,它依然是偏知。这个偏知就是老子说的雄,荣,白,如果我们把以相来定的知确定为知在,那么如果它的反面的知也同时映照,那么就到了另一个层面的全知了,那就是对“知不在”的体验。“知不在”怎么体验?说是不行的,说不在时“不在”就在了。知不在怎么体验?能体验的一定是知在。体验这个词确实不好,但也没有更好的了。也许可以说,经历体验的消失。或者说发现体验或者知的不存在。
而这种发现不是人为的。人没有办法主动发现,也没有办法通过某种方法去发现。首先是因为全识就是识本身,其次是因为全识没有相,第三是因为全识也没有隐藏,因此也不需要被发现,第四是因为没有能发现的主体。
地方召会有一位倪柝声弟兄,他“觉悟”时的感受就是“我是死的”(或者“我已经死了”,记不清了)。这个比较准确地描述了“我”的本质,其实就是“死”的,不会动,不能想的,无论我们怎么体验动与生命,其实都只是把无数个“死”的片断连接起来形成的幻觉而已。这些片断没有生,也没有灭,在这些片段中单向运动,才会产生生死的幻觉。
映照者的映照与我们的知有关系,但不是一回事。虽然我们的知是依映照者才成立的,但如果我们顺着我们的知来活动,就没有办法与映照者相应。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初期要视存在为幻。视之为幻就不顺着它的相的规律来活动,就更容易明白它在本质上是什么。比如动的本质不是与静相对的 而概念,而是静的一部分,静中有无数个点,一个点一个点依次显明就是动。其实没有动。又如 醒也不是与睡相对的概念,而是睡的一部分。睡为混沌,而醒则是混沌的一部分发光,照出秩序 来。我也不是与他人和世界相对的存在,而是整体中的部分突显,这部分的每一个点都与世界相 连,是世界的一部分。这种观就是意识作为可循之路,它可以实际地“消磨”意识的相的惯性,惯性 因没有了,困扰就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