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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有时也荒谬

(2017-07-19 18:56:01) 下一个

法是人定的。而人的能力有限,不可能定出个十全十美的法。绝对的强调依法治国,有时就会产生荒谬。我们的祖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不是有法外施恩嘛。这也就是我们学过的辩证法。

如果绝对的强调依法治国,那么法官律师都会很快失业的。只要把定好的法律输入计算机,它就会给出有罪无罪的宣判。

本点评是看到下述案例有感而发。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5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法官的回答没有错。我们也无法责怪孕妇和家属,人家也是在利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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