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到一篇报导,说有个老太太杀死了自己的智障生活不能自理的孩子,原因是怕自己百年后无人照顾。
不管是什么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我为这个悲剧感到悲哀,老人家80多岁,确实照顾智障孩子有困难,但她还有其他孩子,他们是可以照顾自己的智障兄弟姐妹的,可是中国还没有达到这种交接好接力棒的水平。
记得刚来美国时有个老中有个智障的孩子,他们为此生了第三个孩子,说是两个孩子照顾起来更好些。我不知是否他们是想要个男孩为主要目的的(前两个都是女孩),但我不能去揣测别人意图,而就我看来,人心是不可测的,其他的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为何要强加给他们那么大的包袱呢。作为父母也许会对孩子有所补偿,比如,财产,可是,又能有多少,我们不是巨富,都是工薪阶层。
认识个老美,他有个智障的孩子,他的做法是:为自己买了人寿保险。他告诉我,他死后,其他的孩子能照顾这个智障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保险的继承人,而今后的那笔钱是由他人来监管的,不是一次性拿到手。
为老美的这种做法点个赞!
我认为那个老美的所做很是人性化,于情于理都是最好的选择。我们不是不相信其他的孩子,永远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何况是自家兄弟姐妹。可是世事难料,父母对待孩子的无私奉献,不能强加给其他孩子也这样做,他们还有自己的生活。
许多人用尽自己的所能,去保护好智障的孩子现在和将来,使他们不受到伤害或把伤害降低到最小,这是为父母的大爱,是对生命的尊重。智障孩子已很不幸了,为何不安排好他们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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