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之前一个多月没有训练,体力状况不是很好, 我让古月带路,我力争跟住他的步伐。刚开始这一段树林茂密。
徒步道上基本没有阳光直射,气温也只有60多度,所以走的速度还可以,大约每小时2.5英里。这段徒步道有很多岩石和树根。
有的岩石是湿的,有点滑。我在行前读一个美国人写的博客时看到岩石很滑的描写,特意提醒了古月一下。但是走着走着就放松了警惕,走了不到三英里,我和古月先后各摔一跤,还好没有伤到。
古月和我都是马拉松跑者。我们的徒步策略基本上和跑马一样:均速前进,不休息。只有打水才停下来。也许这不是最好的策略,我们被大部分走全程的人超过,(他们的速度估计在每小时三英里以上),但有些人休息比我们多,在他们休息的时候,我们就反超他们,然后他们开始走,又超过我们,这样拉锯战持续了好久。有三位年轻人和我们来回超了三次。一直在我们后面的只有那对走五百里的夫妇。
一路上水源很多,让我放心不少。去年孤星徒步道上缺水的经历成为永远的记忆,现在一提到徒步就很自然地想到水!
走了大约六英里后,感觉鞋有点挤脚,尤其是下坡时,脚在鞋里往前滑,脚指头顶到鞋边沿,时间久了有点痛感。我想是鞋带系得不够紧,于是把鞋带系得紧点,继续走。但是下坡时还是挤脚,而且因为鞋带紧,脚后跟摩擦多了,右脚跟踺开始痛。其实这一段景色还不错的,有山有水的。但是徒步时脚痛,让人没有心情欣赏大自然的美景,脑子里老想着:会不会痛得越来越厉害?
中午在一个瀑布边上休息吃饭,大约半个多小时。
吃完饭准备上路,居然找不到往哪里走。我们过了河四处找,无果。好在那里有不少人在吃饭、休息,有人给我们指到正确的方向。如果是一个人自己走,特别是天黑的时候,这里可能会让人迷路。在这样的徒步道上迷路,后果很严重。几年前有位中年女性就在AT上迷路,在林中转了一个多月,最后饿死。她出事地点就在百里旷野里。
走到9英里处,正好要过一条河,脚指痛得很厉害,我决定换鞋。因为去年走孤星徒步道脚底磨出血泡,这次我带了一双五指鞋(Vibram Five Finger Shoes),以防万一。这里需要介绍一下五指鞋,因为文章题目中的光脚徒步并不是真正的光脚,而是指穿五指鞋徒步。
说来话长,大概在2012年左右,有位同学推荐了一本书Born to Run (by Christopher McDougal), 讲的是墨西哥有个印地安族--塔拉胡马拉族(Tarahumara Indians),擅长光脚长跑。书中讲了一套理论:人类原来就善长光脚跑,甚至能追赶鹿,直到它跑不动。后来的鞋,特别是跑鞋,让人的这种光脚跑的原始能力退化了。光脚跑可以减少跑步时对关节的冲击力,所以可以减少伤痛。书中也介绍了一种鞋: Vibram五指鞋。穿上基本和光脚差不多,但稍微有点保护作用,至少不会脚掌磨破。我看了以后立刻买了一双Vibram五指鞋(不是五趾鞋,英文是five-finger 不是five-toe)。因为这本书,很多人爱上了五指鞋。因为鞋底很薄,感觉象光脚,所以穿这种鞋跑也称光脚跑(barefoot running). 我曾经穿着它跑过半马,全马。去年也穿着五指鞋在孤星徒步道上走了大约四十英里,走碎石子路时有点硌脚。
换了五指鞋后,脚指的摩擦小多了。唯一的缺点是踩到不平的地方时有点硌脚,所以走路时得紧盯脚前的路,以躲开小石子和树根。这样走有点影响速度,常常觉得跟不上前面的古月。不过脚指的痛感没有加大。倒是右脚跟腱还疼。我心中开始暗暗担心:才走十几英里就这样了,前面还有80多英里,能走完吗? 不管怎么样,原来的徒步鞋绝对不能穿了,所以只有一个选择:穿五指鞋光脚走完百里旷野(哈,这句子看上去有语病啊)。
第一次需要脱鞋过河。我们换上水鞋,水不深,很顺利过了河。
我的脚因为前面鞋磨的有点红肿、发烫,在凉凉的河水里一泡,真是好舒服啊!不过还要赶路,不能泡脚了。晾了一会儿脚和水鞋,就准备上路了。看照片背景里的一男一女,躺在岩石上晾脚,晾了很长时间,那放松的样子真令人羡慕!
一路上水源很多。所以背的水不多,每人背的不到两立升。气温白天90度,但大部分在荫凉地。第一天的路程虽然没有爬很高的山,但走了不少的盲无目的上坡下坡(PUDs or pointless ups-and-downs,这次徒步学到的新词儿)。12点多时爬了一个山顶,在树线以上,光秃秃的岩石,太阳直射,背着近30磅的背包,对体力是个挑战。到山顶时已是汗如雨下。
出发前我们作了两种打算: 走得快的话第一天走17英里,慢的话走14英里,两处都有扎营的地方。下午走到一个营地,Wilson Valley Lean-to (Lean-to是个小木棚, 在Lean-to里睡不怕下雨,也不用搭帐篷)。
Lean-to长这个样子。
古月看我步履沉重,问我:要不要今天就在这里歇了?我一想:第一天走10英里,那肯定走不出去了。咬咬牙,说:咱们继续走,到14英里的地方扎营。
快6点时,到了14英里处的营地,因为脚指痛,决定今天就走这么多了。我们没在Lean-to睡,而是在小溪边找了块平地搭帐蓬。因为离天黑还有两个多小时,我们不慌不忙扎营。走了一天,放松下来,煮点方便面,吃得比山珍海味都香。
到溪里打了水,刷牙,还要远离小溪,以免污染水源。7点就进账蓬。先检查脚趾的伤势,两只脚的小脚趾都有点红肿,但好象没有血泡。右脚跟腱疼痛,赶快贴上止痛膏。看看温度,大约华氏70度,应该很宜人。只是溪水声音很大,但我早有准备,带了耳塞,还给了古月一付。不一会儿就睡着了。半夜里被冻醒,一看温度,华氏50多度。照说也不是很冷,但是冻得直哆嗦。打开头灯,把长衣长裤都穿上,再钻到睡袋里,才暖和过来,又昏昏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