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到纽约上班之前,先有面试。在伊莎卡(康奈尔大学所在地)
那样的纽约上州小镇生活了两年,
之前也只有一次跟着晓浚他们来纽约听崔健演唱会的经历,
所以想到要一个人坐车来纽约参加公司的面试,几乎有些恐慌,
免不了小心谨慎地向猎头问这问那,诸如怎么坐车、怎么换地铁之类。
猎头是个中年妇人,听了我的问题,在电话那端哈哈大笑,又道:“天啦,我是帮你找工作的猎头,不是你妈妈,也不是叫你怎么在玩转纽约的生活顾问。唉,亲爱的,我还是跟你说一说吧。你坐灰狗到42街长途车站,然后转S线中转地铁到中央大车站,再坐4或5或6线地铁往上城方向;到五十九街那一战出来,这家公司就在布鲁明戴尔百货店的斜对面……”
猎头噼里啪啦地讲,我听得一个头两个大,忙请她细说慢讲,又拿纸拿笔记下来,到最后又被那个她善意地嘲笑一番,却还是感激不尽地拜谢了。
到了面试那天,一早坐车到纽约,和两个面试人谈了一会儿,倒还算顺利。我一向有早起坐车容易晕车的毛病,因此早上出门前什么也没吃,到面试结束的下午,已经是有十几个小时不曾进食,真正是饥肠辘辘。
出了面试房间,看见外面大厅里很多食品架子,就想顺便在这里买点吃了算了。拿了两袋薯片、一个苹果和两根香蕉,因为看不到价格,也不敢多拿,心想先充一下饥、垫一下肚子也就是了。转了身找收银台,却遍寻不着。食品就在手上,肚子抗议得更加大声,急得我真是快要哭出来。
看到身边有人拿了一小袋坚果就拆开了吃,我硬着头皮问他:“请问你知道这里怎么付钱吗?”他一脸吃惊地告诉我:“这些都是免费的,随便拿随便吃,不用交钱。这也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我问:“我是来面试的,也可以吗?”“这个应该没关系吧。你慢用哈!”我空空如也的胃发出欣喜若狂的吼叫,我把一袋薯片拆开,迫不及待地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将起来,还做贼似地四下张望,深怕有人突然喝止我,说我是来面试的,不应该吃他们对员工免费的食品。
后来到这家公司上班。参加工作两个多月后,公司就发通知说要举办一年一度的节日舞会,那一年又选在纽约的自然历史博物馆举办。当时销售部的头是个英国人,很会party。据说他有一次party的主题是什么“七宗罪”,听得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程序员们只有面面相觑的份。公司早早发了邀请,还说十分欢迎员工带着自己“重要的另一半”出席。我那时尚是“单身狗”,倒犹豫自己要不要去凑热闹。
到了正日子,大家都在讨论晚会事情,我想想还是去吧。临去前,我问小老板:“我穿身上这件毛衣可以去吗?”那件灰色毛衣是我临来美国前我的南京大妈特地在大夏天为我赶织的,式样中规中矩,颜色自诩为“高级灰”,关键是自己穿着感觉又合体又舒服。老板是个犹太人,但娶了个日本太太,平常不拘小节。他对我道:“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这是美国的纽约,你想怎么穿就怎么穿。这是一件不错的毛衣呀!”
我也就兴冲冲地去了。到了博物馆门口,跟着长长的队伍蛇游前进,置身于成双结对的男男女女之间,我先是为自己的“单身狗”状态自惭形秽,接着是为自己的穿着尴尬不已。来参加晚会的人们,女士们的穿着自然是秉承“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原则,纵然在寒风中瑟瑟,她们依然兴高采烈。男士们稍微内敛些,但也都穿着大衣,配上西装、白衬衫和领带。反观自己外面一件黑色羽绒服,里面一件灰不溜秋的毛衣,实在是对比鲜明。排着队,我只看地面,不想和别人目光对接,也幻想能找个地缝钻进去藏一藏。
博物馆里乐声鼎沸,灯光影绰,人流如织。作为公司新丁,我又不认识几个人,吃了点免费的party食品,看了看免费的歌舞秀,望着房顶上那庞大的鲸鱼模型,倒也自得其乐。半夜坐地铁回家时,心情倒也是不错。偶然和一个女性朋友说起晚会糗事,她不惊讶于我的着装之囧,却恨我不早告诉她,不然至少可以带她去见识见识“七宗罪”晚会的“犯罪”现场呀。
又过了几天,有以前科大的校友请我一起去参加一个哈佛康奈尔校友会的新年庆祝会。我这次自认吃了一堑长了一智,穿上了自己只在找工作面试时才穿过的那一套西服,打了领带,踌躇满志地去了。到了现场一看,却又傻眼了:眼前的男士们个个都是燕尾服、黑领结,只有我不合时宜地穿了西服,打了领带,西服还稍有些大,领带花色也有些土,显得落伍了一个时代。
后来在纽约蜗居下来,也喜欢上看《宋飞正传》。有一集里,乔治假装自己是个外地人,和一位女纽约客调情。那个女士吓唬他说:“纽约这个城市会把外来人生吞活剥。”乔治没被吓着,我却多多少少是被吓着了一点。又想起人常说的:“如果你爱他,请带他去纽约,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他,请带他去纽约,因为那是地狱。”我的经历虽没那么极端,然而从初到纽约频频出糗的单身狗青年,到如今不惑有几、拖儿带女的中年人,不敢说愈糗愈勇,却多少有些儿愈糗愈憨,倒让我也更常感叹和欣赏美国人说的另一句:“I survived(我幸存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