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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上的蝴蝶

(2018-11-20 19:45:28) 下一个

    搬到长岛之前,曾听说美国诗人惠特曼的故居坐落在长岛某镇。搬来后,时不时发现周围有不少以惠特曼命名的道路和学校。后来咨询了一下谷歌地图,得知惠特曼故居就在隔壁的亨廷顿(Hungtington),离我们家开车也就十来分钟的距离,几可算邻居了。今年六月的一天,我们几位文友约了长岛踏青,中午一站便是先去看惠特曼故居。

    到了惠特曼故居,我们才后知后觉这地方原来是他的出生地,但是他四岁以后就随家人搬离此地(去了纽约市的布鲁克林),和真正意义上的故居似乎有所出入。我心里想象的故居,是诗人在这里度过生命中最长最重要的时光,在这里获得最多最美丽的灵感,在这里完成大部分作品的创作,但这个出生地显然和惠特曼的诗歌创作没有太大关系。

    接待人员听说我们是一群写中文诗歌的诗人,连声说“太好了,太欢迎你们了!”得到这种热情的问候,我们也就“既来之,则安之”,登堂入室去参观这位堪称美国最伟大的自由体诗人在婴幼儿时期的生活环境了。一路参观下来,倒也颇有收获。故居庭院里一尊惠特曼的铜像,更给我意想不到的对于诗歌意象的感慨。

    整个惠特曼故居占地约一英亩,分成几个部分。靠近大门口的是一个宽敞的展厅,里面按时间顺序陈列了许多和惠特曼有关的历史文物,一个重要而且反复出现的道具就是他的名作《草叶集》。玻璃柜里各种版本的《草叶集》叫人目不暇接,而入口处的收录机可以播放的一段录音,据说是惠特曼100多年前朗诵他本人诗歌的录音,也让参观者的耳朵不由跟着激动一回。

    跟着脸上长着青春痘的导游,从展厅和小书店之间的通道走出去,就是一片开阔的草地。往左百余步,可到惠特曼家真正的“故居”。这老房子保存至今、值得参观,自然也少不了各种修葺和维护的努力。小楼房里陈列了更多一两百年前的各式家具和用具,比如美国式扁担、厨房的火炉和汤罐、百余年前的纺车、摇篮和夜壶、乃至纸牌等等。据说故居里存有二百余件物品,颇像一个小小的博物馆。

    故居不算大,参观的人群亦是限时限数地进入。我们这一拨有10来个人,另有一位美国父亲带着两个六、七岁的儿子,小朋友们也就不时成为回答导游问题的最佳人选。我们快出来时,不期碰到一群女学生,倒形成一波拥挤热闹的小高潮,让我诧异不迭。

    小楼面前还有一口古井,井前不远处就是一幅巨大的诗人画像。画像里的惠特曼,戴着礼帽,须眉皆白,也皆飘飘,凝视着自己出生的祖居,不知有何感想。往回走的时候,我们注意到草坪另一侧还有一些雕塑作品。靠近房子的一边是用各色细铁丝和薄铁片组装出的一组几算彩色的阅读者群像,远看十分会意传神,近看知道阅读者脸上生锈、手里捧着的是假书,倒也罢了。还有一座雕塑就是惠特曼本人的全身铜像,站立在书店和围墙之间的小广场上。

    这座铜像大约取型于诗人中老年时期,惠特曼虽然胡子老长,但梳理整齐。他穿着礼服,右手执一根拐杖,颇为神采奕奕。最让我惊讶的却是,他的左手指向天空,指尖上则雕了一只翩翩而飞的蝴蝶。我惊喜莫名,觉得这指尖上的蝴蝶,真是极美的诗歌意象,几乎可算是这一日旅程里最重要的收获。

    这尊雕像所采用的这个意象,倒也不是完全空穴来“蝶”。据说,1883年的《迈阿密先驱报》曾经登过一幅惠特曼的照片。照片里,白须苍苍的惠特曼坐在藤椅里,微握的右手举起,拇指和食指之间就是一只蝴蝶。因为这张照片,有人称惠特曼也是“自然的孩子”,就像聖方濟各因为热爱大自然(乃至向鸟类传教)而得此尊称一样。当然,后来又有人发现,照片里惠特曼指尖间的蝴蝶其实并不是真的,而是惠特曼本人画出的一只蝴蝶,他巧妙地把自己和蝴蝶合成进了一张相片而已。

    蝴蝶本就是诗人、乃至普罗大众喜欢的生灵,因为它们多姿多彩的美丽,因为它们能够翩翩飞舞的灵动,也因为它们能够以蛹化蝶的神奇而励志的蜕变。中国人有两则故事,一个是周公梦蝶,一个是梁祝化蝶,从哲学和爱情意义上,把蝴蝶早升华成最具诗情的意象。
   
    没想到的是,惠特曼更进一步,以“指尖上的蝴蝶”让我再开茅塞,欣喜并思考。人常说“举重若轻”,我却深感这指尖上的蝴蝶大有“举轻若重”的效果,不但把诗人空灵的情怀表达得淋漓尽致,更似另有所指,瞥如人生里一些重要而美丽的事物,是不是就像指尖上的蝴蝶,似乎触手可及,又似乎可以分分秒秒地飞到别处、变成可遇不可求的那一首诗呢?

    想起前些日子,纽约的作家们在法拉盛开会,研讨华语散文大家王鼎钧先生的新著《灵感》给大家带来的灵感碰撞。石溪大学的李文心教授刚好举了鼎公说的这么一个例子:灵感就像眼前一群翩翩起舞的蝴蝶,而我们要伸出手去,努力抓住蝴蝶,才可以写出灵感沛然的文字。

    由此,又想及一部以诗人为主角的电影《帕特森》。电影里的男主人公帕特森,和他所居住的新泽西城市帕特森同名。他是一名公交司机,有一个美丽活泼的太太劳拉,还有他每晚带出去散步的一条狗。帕特森的生活波澜不惊,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公交路线和生活习惯。他随身携带着自己的诗歌笔记本,一旦得闲,就会记下自己想到的诗句。无论是一个家常的蓝山牌火柴,还是那一帧他午休时常常独自面对的瀑布,都曾带给他如蝴蝶飞过的灵感。

    这样一部理论上应该十分无聊的文艺片,却吸引我从头看到尾,并为电影里不时迸发的诗意和频频出现的诗歌意象而感动。故事的高潮应该是帕特森保存多年的诗歌笔记本,被他们的英国斗牛犬撕碎咬烂。这样一场戏,把帕特森努力经营了许多年的诗意人生毁于一旦,小小的戏剧情节几乎有催人泪下的功效。电影的最后,帕特森又意外得到一个新的笔记本,并继续记录自己脑海里时时灵感偶现的诗句。

    在我看来,帕特森就是那个指尖上不时有蝴蝶翩翩的诗人,而这部电影也是我自己乏味的日常生活里翩翩飞过的一只蝴蝶。

    记得那个六月的中午,参观临近结束时,我好奇地问那位一路跟着我们的美国父亲,问他怎么想起来带儿子们来看惠特曼故居。

    他笑着告诉我:其实是因为女儿所在的女童军组织来参观,他就顺便带了两个儿子一起看看。他又补充道:“我很高兴带他们来。一直听说附近有这位大诗人的故居,可是从来没来看过。今天看了,听了,觉得很有收获,生活也可以这样充满诗歌气息。考虑以后还可以带孩子们再来,也要推荐朋友们来看看。”

    我听了,不觉又“心有戚戚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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