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门。今天我们继续阅读“上帝来信”——罗马书3:21-4:25。罗马书1:18-3:20与罗马书3:21-4:25是紧密相连的,前者强调神对人的愤怒,后者转向上帝对人的恩典;前者是反人类宣言,后者是人类解放宣言。罗马书1:18-3:20的基本内容或逻辑是:第一、上帝对人类愤怒是因为人弃绝上帝、犯罪并抵挡真理(1:18-21)。第二、人离开真神开始崇拜四大假神:自我、偶像、肉身和世界(1:22-25)。第三、偶像崇拜导致了两性秩序的颠覆,女男人和男女人诞生(1:26-27)。第四、两性颠倒基础上的人类罪性呈现出22个方面的特征(1:28-32)。第五、人类罪恶登峰造极之境,是罪人对罪人的论断,而这种大罪面临上帝的论断和审判(2:1-16)。第六、在论断大罪中,最具有魔鬼性质的罪中之罪是罪人用上帝的律法审判罪人自以为神,这是犹太人(文士、法利赛人、祭司长)以及各种领袖的罪(2:17-3:8)。第七、但是,“我们”也在上述所有罪恶之中,包括“我”在内,这世上没有一个义人(3:9-20)。这七大方面的信息让我们看见两大恩典的真理:第一、上帝爱这样的罪人,这是真爱和圣爱;第二、这样的罪人不可能因行成义,唯有因信称义。
因信称义是人类解放宣言的总纲。于是我们就到了罗马书3:21-4:25。大致来说,罗马书1-4章讲神的义和人因信称义;而罗马书5-8章讲神的爱和人因信成圣。罗马书1:18-3:20在解释罗马书1:16——上帝拯救世人,而世人都是罪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希利尼人;无论是他们,还是你,还是我们。而罗马书3:21-4:25在解释罗马书1:17——神的义在福音中显明出来,让人因持续的信而得永远的生命。我们可以将罗马书3:21-4:25交叉结构如下:
一、神的义与耶稣基督(3:21-26)
二、人的信与普世救恩(3:27-31)
三、亚伯拉罕因信称义(4:1-5)
四、大卫见证神的祝福(4:6-8)
五、亚伯拉罕割礼事件(4:9-12)
六、亚伯拉罕一切后裔(4:13-16)
七、耶稣复活使人称义(4:17-25)
其中第四部分和第七部分可以回溯罗马书1:3-4,“3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4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一方面是旧约圣经的见证(大卫);另一方面,圣经见证耶稣基督的核心事件是祂的死而复活。耶稣复活与我们称义是互相解释的。另外,亚伯拉罕成了这段经文要重新阅读的主要人物,这需要重返创世记相关经文。愿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福,藉着保罗的“灵意解经”,加倍地赐给我们。阿门。
21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22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
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如果说罗马书1:18-3:20在宣告最坏的消息,那么罗马书3:21-4:25就是在宣告最好的消息。这就是福音:上帝在基督里称罪人为义,神与人在基督里和好如初。
罗马书3:21首先强调神的义(δικαιοσ?νη θεο?),这与罗马书1:18神的愤怒形成转折或呼应。罗马书的目的不是讲神的愤怒,而是讲神的义;先讲神的愤怒是为了讲神的义。罗马书的目的不是讲律法,而是讲福音;即使是律法也是为福音的预工和见证。关于神的义可以合并如下经文:罗马书1:17,3:5,3:21,3:22,3:25,10:3;哥林多后书5:21;雅各书1:20。一方面,神的义取代神的怒;另一方面,神的义否定人的义。最后,何为神的义?这里有一个经典的答案:“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神将基督的义加给信祂的人。请注意神的义、耶稣基督、人的信这三个概念在这段经文的反复出现及其核心地位——26节进一步解释21-22,神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21节的“但如今”(Νυν? δ?,But now)与26节的“好在今时”(?ν τ? ν?ν καιρ?,at this time)前后呼应地强调:因基督事件,人类已经从律法时代走进了恩典时代。一个新的时代已经降临,一个完全有别于罗马书1:18-3:20的时代已经到来。与这些概念一同来加强这个时间意义的词还有24节中的“如今”(动词δικαι?ω之present时态的意译)、25节中的“先时”(动词προγ?νομαι)等。因基督复活时间开始了:但是现在,那么现在(罗马书6:22,7:6;哥林多前书15:20;以弗所书2:13;歌罗西书1:22);上帝要作一件新事,祂要用基督的血和我们另立新约(25)。
这里特别强调两个真理。第一、“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这是公开宣告律法主义的终结。χωρ?ς ν?μου δικαιοσ?νη θεο?,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without the law;副词χωρ?ς的意思包括separate,,apart;without any,besides(马太福音13:34等)。如今神的义显明出来,是将律法放在一边而显示出来的。动词显示(φανερ?ω)在这里用的是完成时态:已经完全了,耶稣已经为我死了并且已经复活升天。第二、“有律法和先知为证”。一方面,整本旧约都在见证上帝在基督里的义;神的义在旧约和新约中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告别律法主义不是告别律法——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继续讲律法(μαρτυρουμ?νη),但目的只是为了见证神的义。
“就是神的义(δικαιοσ?νη θεο?),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首先,我们传讲律法或返回旧约,如果不是传这个基督中心的福音,你传的就是异教和邪教。其次,传讲基督如果不传讲因信称义的福音,就是仍然在上帝愤怒之下并用上帝的愤怒去咒诅人类的“传道”,就是一种邪教,因为他们让耶稣徒然死了,罪人却在用上帝律法审判罪人中自以为神。神已经饶恕的,人没有权力继续定罪(罗马书8:1;加拉太书2:21;使徒行传10:15)。最后,福音临到所有人,信义之下人人平等,这是基督教的平等精神。
恩典时代是怎样临到的呢?上帝的“表情”是如何转怒为义的呢?神的义是藉着耶稣基督临到的,是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和“血”临到的——血祭是救赎的解释,是新约的本质。
首先,救恩临到的就是罪人,因此恩典才是恩典。“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没有任何得救的人是配得的。有人总是以为自己就是没有别人的罪大,甚至真诚的相信自己没有什么非得下地狱的罪。但根据罗马书1:18-3:20,他们应该知道真相正相反,他们犯有自以为神和论断人的大罪。π?ντες γ?ρ ?μαρτον,For all have sinned。所有人都犯了罪,圣言取消自义,也取消吃人。而人的罪不是一般的罪,而是“亏缺了神的荣耀”:?στερο?νται τ?ς δ?ξης το? θεο?,come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请注意这两个动词在时态上的不同用法。犯罪(?μαρτον)的用法是:Tense: Second Aoris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已经完成的行为, 主动完成的行为,事实上存在的行为。而亏缺(?στερο?νται)的用法是:Tense: Present;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正在发生的事实,被上帝认定的事实,实际存在的事实。?στερ?ω的基本含义是behind,引申为缺欠和用尽等(罗马书19:20;路加福音15:14,22:35;约翰福音2:3)。酒用尽了,上帝认为你穷的只剩下钱了。没有一点点神的荣耀和最初创造的形象,这就是霾国和世界的现状:用尽了神一切的荣耀,灵魂一贫如洗,完全以耻为荣。
但是神的义临到了:人白白地称义。δικαιο?μενοι δωρε?ν,Being justified freely。形容词δωρε?ν的意思是freely, undeservedly;免费的(马太福音10:8),不配得的,没有理由毫无道理的(约翰福音15:25;启示录21:6,22:17);不用付出代价的(哥林多后书11:7;帖撒罗尼迦后书3:8);徒然的(加拉太书2:21)。这个形容词废弃了人类所有的经济学,将福音简明为福音。我不配,所以福音是福音。人应该白白的称义——因为这是上帝在基督里赐给我们的,所谓恩典,“不要白不要”;人也只能白白地称义——因为我们已经穷的一无所有;因为我们在救赎工作上没有任何贡献,那是上帝在基督里独立完成的。神的义在这里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是不断递进、互相解释的。
我们先看第一方面,就是神的恩典。? α?το? χ?ριτι,by his grace。何为恩典呢?这是罗马书11:6的解释:“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上帝根本不考虑你作了什么就施恩拯救你,这就是恩典。
第二是耶稣基督的救赎。δι? τ?ς ?πολυτρ?σεως τ?ς ?ν Χριστ? ?ησο?,through the redemption that is in Christ Jesus。一方面,罪人需要的不是审判而是救赎,人类需要的不是革命和改革,而是救赎。这个阴性名词πολ?τρωσις的意思就是赎买;a releasing effected by payment of ransom。有人帮你付钱将你赎买回来。这个字在路加福音21:28和罗马书8:23、以弗所书1:14、4:30,希伯来书9:15,11:35指向耶稣第二次来的完全救赎——拯救是一个过程。阳性名词λ?τρον的基本含义就是赎价,那是一次性付出的代价(马太福音20:28)。你被魔鬼、罪和世界绑架了,上帝用基督为你付出了赎价。在某种意义上,雅各用他的苦役赎回了拉结。但在赎回这个过程中,被赎之人完全无所作为,只是坐享其成。另一方面,上帝对人的救赎是通过并只通过耶稣基督完成的。基督教讲救赎,佛教讲揭谛,神本与人本天壤之别。即人靠神得救,而不是靠自己得救。上帝放弃了人自救的任何可能性,因为人任何自救行动都是继续犯罪或自欺欺人。上帝也否定了基督之外人被救的可能性,耶稣基督是唯一的救法。
第三是耶稣作挽回祭。基督是怎样救赎我们的呢?“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神的义就是通过祂自己设立的一场献祭完成的。这是所有宗教都有献祭仪式的根本原因,但只有耶稣基督的献祭是上帝预定、设立和悦纳的献祭。因为只有耶稣基督的献祭是“挽回祭”;其他献祭不过是“贿赂祭”。?λαστ?ριον,这个中性名词在新约中只出现2次,但在希伯来书9:5中翻作“施恩座”。这让我们对旧约所有会幕和圣殿的相关信息有了属天的看见——至圣所和约柜指向基督的献祭;上帝是在基督的献祭中与祂的子民和好和相会(出埃及记25:17-22;利未记16:14-15)。而挽回祭的基本含义就是利未记中的赎罪祭(expiatory;希伯来书10:12,13:11)。动词设立(προτ?θημι)也翻作定意(罗马书1:13),更翻作预定(以弗所书1:9)。因此严格来说,在福音的意义上,上帝只预定了罪人在基督里得救,在基督里与人和好。这是我们弃绝郁金香的一个基本根据。
第四是耶稣的血。耶稣怎样成为赎罪祭和挽回祭呢?就是祂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牺牲。首先,人的罪归根结底是人吃人的罪,而吃人在圣经中首先表现为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吃血之罪只能藉着流血之祭才能赦免(创世记9:4-6)。那些断章取义圣经关于吃血的信息而建立食物律法的人,都是用蠓虫取代骆驼的无事生非、自以为是之徒。所以希伯来书9:22说:“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关于耶稣的血可以参考这些经文:约翰福音19:34;约翰一书5:5-8;以弗所书1:7;歌罗西书1:14;启示录1:5,7:14,12:11。
第五是藉着人的信。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信专指对耶稣之血的信。δι? τ?ς π?στεως ?ν τ? α?το? α?ματι,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即罪人相信耶稣之血对所有罪人的赦罪和洁净能力。控告者和律法主义邪徒以及外邦匪徒实际上是不相信耶稣之血。他们因此也藐视圣餐,因为圣餐主要的经验就是重申耶稣之血的现实性和救赎性。不仅如此,一切魔鬼之子对弟兄的控告,都是不看耶稣的血和人的信,而只看弟兄的肉——用弟兄的肉而非基督的血论断任何人,都足以帮助魔鬼获得对任何信徒的胜利。最后,藉着上述五个方面“要显明神的义”。
首先请注意“信”这个概念在这段经文中的意义。信(名词和动词)在以下三节经文中重复了4次:“22就是神的义,因信(π?στις)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πιστε?ω)的人,并没有分别”;“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π?στις),要显明神的义”;“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π?στις)耶稣的人为义”。22节的重点是信的两个方面:第一、信的对象——耶稣基督。第二、信的主体:所有的人。ο? γ?ρ ?στιν διαστολ?,for there is no difference。没有区别,所有人因信平等。25节的重点是信的内容——信耶稣什么呢?耶稣为我流血,死而复活。26告诉我们信的价值:因信称义,上帝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而在罗马书以后的篇章中,我们将会看见信心另外一个真理:信也不是出人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其次,我们认识一下旧约圣经中上帝的忍耐和宽容;或者说信的主体不过是罪人,是上帝一直忍耐和宽容的罪人。罗马书25b特别提到:“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这让我们对罗马书1:18-3:20有了新的视角——上帝历数人类的罪恶并不是要将祂愤怒倾倒下来灭绝世人,而是为了显明祂的忍耐和宽容,更是为了预备罪人因信称义。这是神的义。没有任何自以为义的人有上帝这样的忍耐和宽容,因为只有神才爱罪人。即使旧约中上帝的愤怒,也是罪人彼此愤怒登峰造极之后赢得的审判。这里有两个字值得强调。第一就是宽容,这是神的宽容:π?ρεσις,passing over, letting pass, neglecting, disregarding;越过,不看,拥有,包容。这是逾越节之夜的故事,也是何西阿的婚姻。第二就是忍耐,这是神的忍耐:?νοχ?,toleration, forbearance。罗马书2:4用的就是这个字——上帝忍无可忍却仍然在忍的人类罪恶,就是罪人对罪人的论断,以及借此罪人自以为神。神的忍耐也是因为祂有一个计划——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罪人因信称义。
最后,我们需要详细考察26节神的义的不同表达方式。祂的义:τ?ς δικαιοσ?νης α?το?,神要在今时显明祂的义。那么祂的义是什么意思呢?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ε?ς τ? ε?ναι α?τ?ν δ?καιον,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这里的义不再是名词δικαιοσ?νη,而是形容词δ?καιος;马太福音1:19用之说约瑟是个义人。这个字是强调神本身是义的,公义、圣洁、爱、信实、真理、道德等等。这也是藉着耶稣基督和十字架显明出来的。我们的神是义的,这与一切假神不同。而且只有神是义的,因此称义只能从神而来,这让一切向假神和罪人祈求称义的行动变得毫无意义。不仅如此,既然神是义的,我们就应该求神称义。第二、κα? δικαιο?ντα τ?ν ?κ π?στεως ?ησο?,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这里的义是动词δικαι?ω,称义,是指人因信基督而被归于的义。第二方面是要回答:义的神怎样称罪人为义:基督徒是因信耶稣被称义。已经因此被称义的人,就与外邦人区别出来。另外,称义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这涉及教会生活。综合这两方面,我们看见了神的义和人被归于的义之间的同在,这是以义为基础的国度,天国降临。
另外,26节与21-22节是完全平行的,主要的区别是两个“显明”所强调的重点不同。21节的显明(φανερ?ω)指向旧约(律法和先知)和圣经;而25和26节的两个显明(?νδειξις)指向新约时代基督和教会的工作,而?νδειξις的基本含义超过显明(将隐藏的显露出来);更指宣告,藉着行动作出见证。这个字用于哥林多后书8:24,“所以你们务要在众教会面前,显明你们爱心的凭据,并我所夸奖你们的凭据”。另参腓立比书1:28,“凡事不怕敌人的惊吓。这是证明他们沉沦,你们得救,都是出于神”。
27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
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所以(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30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31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人性和世界是因信称义真理的仇敌,人因两个主要原因仇恨和抵挡因信称义的真理。第一就是自义或自夸,而且总是指着律法自义;第二则是吃人或论断人,就是指着律法将人类双重预定,一部分是天堂里的犹太人,另一部分是地狱候选之民的外邦人。正因为如此,罗马书3:27-31包括了这样的平行的结构:人的自义(27a);自义的根据是偏执律法,但神的意思并非如此(27b-28);人的吃人,就是用律法吃人(29-30);但是律法的真意并非如此(31)。
我们首先需要注意罗马书3-4中“夸口”一词。首先是阴性名词κα?χησις,the act of glorying(罗马书3:27)。这个字构成“荣耀神学”的根基,目的只有一个,“你们便如神”。其次是动词καυχ?ομαι(罗马书2:17,23;5:2-3,11);自义的人一定采取行动。再次是中性名词κα?χημα(罗马书4:2)。自夸和自义是罗马书从始至终要拆毁的人本主义罪恶,也是圣经从始至终审判的魔性,就是骄傲。基督徒也夸口:夸口只能是指着主夸口(罗马书15:17)。世人恨恶因信称义的真理,是因为这个真理彻底剥夺了人自夸的任何理由。
2节所谓立功之法(ν?μος)和信主之法(ν?μος),这里的“法”就是28节的律法(ν?μος)。这涉及怎样应用圣经中的律法:用之立功和吃人,还是用之建立信心;后者才是圣灵的工作。换言之,有两种律法观念:行为的律法和信心的律法。因信称义这个真理除去一切人的骄傲。“立功”原文就是行为(?ργον,28)。看定:λογ?ζομαι,to reckon, count, compute, calculate, count over;to reckon inward;by reckoning up all the reasons……也可以这样说:经过数算所有理由和事实,经过内心仔细研讨和彼此商议,最后放下所有无足轻重和错误的观点,排除一切、惟独持守一个真理;而这个真理可以是所有道理的总结或终极替代(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罗马书2:3,26)。这个字就是罗马书4章开始反复出现的那个“算为义”的“算为”(4:3-11等)。这是上帝的数学。值得一提的是,路德就是根据罗马书3:28建立了“唯独信心”的教义,而“惟独”这个德文翻译一直聚讼不已,此不赘言(另参加拉太书2:16;以弗所书2:8-9;罗马书3:24;雅各书2:24)。我的劝勉是:当你被人控告或陷入软弱,你要重新得力只有一条救法:看定“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宗教的阶级分析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受割礼的人和未受割礼的人。道德二元论的目的只有一个,选民像神一样吞吃神的弃民。加尔文的双重预定和马克思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以及儒家的君子小人,万恶归宗。罪人最不能容忍的还不是自己被因信称义,而是别人因信称义。上帝赦免人,但人要起来定罪已经被神赦免的人。定罪的方式就是不看信心,只看行为和肉身;并且总是察己知人。控告的逻辑前提是双重预定;控告的基本方法是:你必须用肉身向肉身证明你完全悔改了。这个不可能被肉身越权得出的结局,造成了吃谁谁死的基督教丑闻。圣经将这样的律法主义者称为魔鬼之子。他们是地地道道的邪教之徒。但保罗在这里宣告:一切人都因信称义;无一幸免,都在恩典。
这是律法的精义:律法定所有人的罪,律法显明所有的人不能行律法的罪,律法将所有人带到耶稣基督里面因信称义,只有因信称义律法才能成全(31)。31节中的律法与27-28中的三个律法首尾呼应。另外,这里强调的是“我们”,这是我们的信仰!
1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2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
3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4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5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现在保罗要用旧约及其相关人物作为见证,论述因信称义的真理。这是使徒的传统:在一切辩论中,拿圣经来!没有经文和圣经人物、事件的支持,神学就不是真正的神学。保罗在罗马书4章选择了两个人物:亚伯拉罕和大卫,而亚伯拉罕是重点(创世记11-24)。保罗引用的经文主要涉及创世记15章和17章,必须返回去重新阅读。
吃人只是吃肉,这是人类内战的永恒主题。在保罗的词典里,“肉体”(σ?ρξ)和“行为”(?ργον)往往是同义(1-2)。亚伯拉罕称义靠的只是信心而非肉体和行为。亚伯拉罕靠肉体不能成义,亚伯拉罕是一个罪人。圣经没有属灵伟人,亚伯拉罕的偶像首先被废弃。亚伯拉罕在娶夏甲的问题上肯定是有罪的,不仅仅是一夫多妻的行动,更主要的是他在“后裔”这件事上不信神的应许,至少一度不信。而且亚伯拉罕在夏甲和撒拉的冲突中完全没有公义可言:“1亚伯兰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2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作被建立)。亚伯兰听从了撒莱的话。3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4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5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怀中,她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6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撒莱苦待她,她就从撒莱面前逃走了”(创世记16:1-6)。其次,亚伯拉罕几乎75年之久是一个异教徒,这有约书亚记24:2为证:“约书亚对众民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古时你们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和拿鹤的父亲他拉,住在大河那边事奉别神”。另外,亚伯拉罕至少有两次著名的撒谎,而且他为自己的谎言找到了特别巧妙的托词(创世记12:10-20,20:1-18)。
罗马书4:3直接引用了创世记15:6,可以作为这5节经文的中心。我们已经认识了动词“算为”(λογ?ζομαι;罗马书3:28,看定;a divine passive)。不过创世记15:6使用的动词是??????,这个字在旧约圣经中出现了124次(创世记15:6,31:15,38:15,50:20等)。
这里有一个经典的难题,就是怎样平衡罗马书3:1-5与雅各书2:21-24,“21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22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23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4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我们可以强调以下几点。第一、雅各谈论的对象是犹太人或犹太基督徒,就是以行律法为荣耀的信徒;他们应该悔改(雅各书1:1)。第二、雅各是先将信心置于根基地位之后才讨论的行为(雅各书1:3,6,17-18,21)。第三、雅各讨论的行为是基于信心的行为(雅各书1:22-25)。第四、雅各强调的行为是怜悯与爱(雅各书2:1-20)。然后,雅各才开始讨论亚伯拉罕因行称义;在雅各书中,行为总是以信心为根基并是信心的见证。雅各可以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但是雅各不能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是单因着行为”。第五、雅各书帮助排除了一种可能:上帝称不信且恶行之人为义。上帝称信基督和持续相信的人为义;但上帝不称假信并持续犯罪的人为义。另外,加尔文分子一直攻击路德轻视雅各书,我们已经驳斥了这个滥言:一方面,任何人都可以谈论他们对圣经某卷书的个人情感;另一方面,路德一直在自己的讲章中像引用其他圣经书卷一样在引用雅各书。
值得一提的是,LC-MS的一些学者拘泥于协同书中的一些字句是我们应该警惕的,那些执意将协同书某些只言片语、断章取义放在圣经之上的极端主义作法与我无干。我从未支持过大卫鲍森之类的前千观点,我也理解协同书反对极端尘世千禧年主义的神学理由。但是,我更愿意对启示录清清楚楚的一千年(启示录20:1-8)这个字句表示敬畏;当我们不完全清楚的时候,我们必须让奥秘的事在基督里不断向我们展开。如果你坚持那里6次重复的一千年一定不是字面的一千年,就像千禧年主义宣称的那一千年一定是盛世一千年一样,不过是两种极端的自以为是。有人要踩着我的尸体上位,或者为自己搅扰教会的罪编织树叶之裙,但你最好找一些像样的理由,哪怕从鸡蛋里真的挑出骨头来。与此相关,一些LC-MS的学者,引用Ap IV 252等文字,一定要说雅各书中的一些概念与保罗书信中的概念不同,这些辩护都是牵强的。不过Michael P.M.这个观点是对的:雅各书2:21-23所说的亚伯拉罕的义,都是在创世记22章之后发生的。关于“神的朋友”可以参考历代志下20:7和以赛亚书41:8。也就是说,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义行”,是在他因信被称义30年之后(创世记15:6)。确实应该查考原文来解释雅各书2:22b,“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κ τ?ν ?ργων ? π?στις ?τελει?θη。这里重点是信心而不是行为:在行为之中信心不断完全;动词τελει?ω(to make perfect, complete)是以信心而非行为为主语的(参考FC SD III 41;或WA43.225;以及Ap IV 246-249等)。
换言之,雅各不过是换一个角度在论述信心和称义而已。
最后,保罗总结何为恩典和称义(4-5)。所谓恩典(χ?ρις),无功受禄才是恩典;“该得的”在原文中是指债(?φε?λημα;马太福音6:12)。在这节经文中,χ?ρις与?φε?λημα强烈对立的两极:ο? κατ? χ?ριν ?λλ? κατ? τ? ?φε?λημα;在这个“不是……而是……”的对比之中,奴役和自由天壤之别。这是约翰的见证:“16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17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翰福音1:16-17)。另参加拉太书5:1-6,“1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2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3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4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5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6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所谓称义,有两个方面的真理,第一、上帝称罪人为义才是圣经说的称义——如果称义人为义,乃是异教的空话。这里我们也看见,“称罪人为义的神”这节经文显示,亚伯拉罕绝对是一个罪人。第二、人称义不是靠行为,而是靠信心。什么样的信心呢?“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这是核心教义,带领我们出离讨债邪教。
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亚伯拉罕之后的潜在偶像就是大卫王,由于他已经作王,偶像大卫是以色列人更残酷的试探。在交叉结构中,这一节经文位于中心,前后围绕着关于亚伯拉罕的叙事和争辩。大卫堪为因信称义,上帝因信称罪人为义的典范。首先,大卫是以色列国以及全世界家喻户晓的罪人,同时也是以色列人历史上最伟大的君主,更从始至终是上帝悦纳的君王,尽管上帝对他的罪深恶痛绝。不仅如此,大卫的罪有相当一部分是在“膏立”之后犯下的,因此他不仅是罪魁重生的榜样,也是蒙恩罪人持续得救的榜样。在大卫身上,回映着上帝最伟大、最温暖、最圣洁的忍耐和爱;他的见证也被圣灵使用穿越时空,在遍地宣告恩典、真理和自由。大卫的大罪首先在谋杀乌利亚(撒母耳记下11:1-27)。需要注意的是,乌利亚在撒母耳记下11章中至关重要的地位,关于他的笔墨超过大卫,更超过拔示巴——他在上帝眼中看为宝贵。而当拿单受差遣来责备大卫的时候,拿单讲论的那个比喻关切的更是乌利亚的命运,以及大卫利用权势对别人妻子的巧取豪夺;而不是大卫和拔示巴的苟合(穷人;撒母耳记下12:1-7)。
其次在数点民数(撒母耳记下24:1-25;历代志上21:1-31)。大卫数点民数这个故事至少包括三个难题:第一、是神激动大卫还是撒但激动大卫;第二、数点民数何罪之有;第三、大卫犯罪为何殃及百姓。如果我们了解约伯记第1章,第一个问题就不是问题。而后面两个问题可能是一个问题。教会一般将之解释为大卫骄傲,或动机上出于野心。但是这个人云亦云的解释并没有经文的支持。圣经中其他人口普查和数点民数的行动也基本上与掌权者个人骄傲无关。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寻找答案。
第一是字义。撒母耳记下24:1里有两个介词词组是平行的?????????????与??????;第一个词组说耶和华的怒气针对以色列人,第二个词组说被激动的大卫(怒气)针对他们;KJV的翻译分别是against Israel和against them。历代志上21:1说这是撒旦的工作,就是挑拨上帝和以色列人以及以色列的领袖和以色列百姓之间的对立。而这个解释符合历代志上21:3中补充的这句话:“他们不都是你的仆人吗”;另参撒母耳记下24:14,“我愿落在耶和华的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我不愿落在人的手里”。换言之,大卫发动的普查行动可能是为了“肃反”目的,至少是藉着建立户籍制度加强对人民的专制控制。所有王朝在稳定政权之后都会编户齐民,因一方面到处都是敌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征税敛财。大卫有嫉恨和报复百姓的理由(撒母耳记下19:1-43)。而“镇压反革命”的后果导致的是:“从但直到别是巴,民间死了七万人”(撒母耳记下24:15)。君王猜忌和牢笼百姓,建立戒严体制全民皆兵,结果总是大面积的非正常死亡。
第二是语境。撒母耳记下24:1说“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这是整个事件的背景。问题是,耶和华为何向以色列人发怒。首先,撒母耳记下23章数点了“大卫勇士的名字”,那是一座“人民英雄纪念碑”。其次,危机的解决是,“当日,迦得来见大卫,对他说,你上去,在耶布斯人亚劳拿的禾场上为耶和华筑一座坛”(撒母耳记下24:18);“大卫在那里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献燔祭和平安祭。如此,耶和华垂听国民所求的,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就止住了”(撒母耳记下24:25)。撒旦激动大卫攻击以色列人,结果以色列全国以兵战为宗教(民数记表明,数点民数只是为了打战);因此离弃了建坛崇拜上帝的圣约。大卫数点民数是在圣灵反复强调“以色列人大获全胜”之后(撒母耳记下23:10,12)。大卫数点民数不仅是为了控制百姓,也是将政权的合法性建立在枪杆子上面。历代志上18-20也记述了大卫领导以色列人穷兵黩武并且穷凶极恶的历史,以色列人炫耀武力甚至可以称为世界帝国。正如后来撒但试探耶稣:8魔鬼又带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9对他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不仅如此,“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这节经文可以与罗马书1:18平行:“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我们已经强调,不虔不义的基本含义就是弃绝崇拜上帝,却犯罪得罪神。战争状态和内战状态的以色列人已经远离的宗教生活,只能通过一场911灾难才能将一些美国人返回教会。
不仅如此,大卫建坛献祭之后瘟疫止住,也是预表大卫和以色列人的因信称义——他们并没有作什么,如同摩西旷野举蛇,以色列人望而痊愈(约翰福音3:14-16)。他们只是相信耶和华的话并且顺服。起初也许大卫误解了先知的话。在历代志上17章中,神藉着拿单告诉大卫两件事。第一、大卫不可建造圣殿,建造圣殿的使命交给他儿子所罗门。但是神并没有禁止大卫和以色列人崇拜上帝,因为基遍那里有耶和华的帐幕:“29摩西在旷野所造之耶和华的帐幕和燔祭坛都在基遍的高处。30只是大卫不敢前去求问神,因为惧怕耶和华使者的刀”(历代志上21:29-30;另参历代志上16:39)。从这两节经文我们也看见,大卫实际上已经因为争战离弃了圣坛生活。这是他自己的解释:“只是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你流了多人的血,打了多次大仗,你不可为我的名建造殿宇,因为你在我眼前使多人的血流在地上”(历代志上22:8)。第二,耶和华神清清楚楚告诉以色列人,祂自己要为以色列人争战,确保应许之地的和平和安全(历代志上17:8-10)。因此以色列人和大卫的罪归根结底是不信神,他们要“四一二反革命政变”。耶布斯(耶路撒冷)人阿珥楠的禾场上的圣坛预表耶稣在耶路撒冷的献祭:“耶和华就应允他,使火从天降在燔祭坛上。耶和华吩咐使者,他就收刀入鞘”(历代志上21:26-27);“大卫说,这就是耶和华神的殿,为以色列人献燔祭的坛”(历代志下21:31;另参约翰福音2:21)。这也应了罗马书4:25的话:“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既然如此,蒙恩的罪人大卫有理由宣告:“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大卫宣告“在行为以外”,支持了教父时代就开始的“sola fide(by faith alone)”那个意译:惟独信心。保罗这里引用的是诗篇32:1-2。不过我们应该重新阅读诗篇32篇全篇的信息。诗篇32:1-2根据三个主要动词和三个核心名词可以构成一个完美的交叉结构,并与诗篇1-2篇遥遥呼应:
???????? ????????????????
??????? ????????
????????? ????? ??? ???????? ?????? ??? ????? ?????? ????????? ????????
这人是有福的,他得赦免其过;
他的罪已经被遮盖;
这人是有福的,耶和华不算他为有罪,他的灵没有懒惰(或欺诈)。
第一个动词是??????,用作被动语态,意思是被赦免:is forgiven。不过这个动词的本意是被举起来,担当、负重(to lift, bear up, carry, take)。我们的罪孽(???????,transgression, rebellion,过)都归在耶稣身上了;祂为我们背负了十字架,并被举起来。第二个动词是遮盖,??????,to cover, conceal, hide。这是挪亚肉身被遮盖的故事(创世记9:23);也可以将耶和华神用皮子为亚当夏娃作衣服穿,与披戴基督、穿上新人等信息链接。我们的罪(???????,sin)不是消失了,而是被基督的宝血覆盖。第三个动词是不算,??? ????????,动词??????的意思就是上文的“算为”。作这个动词的宾语的名词是?????,perversity, depravity;弯曲。另外,中译为诡诈的名词????????,除了翻成欺骗以外,在箴言中有3次也翻作懒惰(laxness, slackness;箴言10:4,12:24,12:27)。希伯来文中,诡诈和懒惰是一个字,这一点已经令人印象深刻。
9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10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在交叉结构中,论述又返回亚伯拉罕。这段经文可以包括两方面的信息,第一是割礼事件(9-10)。这里的信息集中割礼与信心在时间上的关系——亚伯拉罕在割礼之前就已经被称为义。割礼之约在创世记17章;而称义事件在创世记15章;这是一个雄辩的论证。第二是信心之父(11-12)。未受割礼之前亚伯拉罕就被称为义,这个范例可以惠及所有未受割礼却信神的人。结论是,无论受割礼,还是未受割礼,所有人都因信称义;亚伯拉罕是两方面因信称义之人的父。就是在这段经文的基础之上,亚伯拉罕被称为信心之父。
13因为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过犯。
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罗马书4:13-16将称义的对象从亚伯拉罕转向他的后裔,并将产业从迦南转向全世界(κ?σμος)。这是新人类新世界。这段经文显然可以交叉结构。其中13-14与16前后呼应的概念包括“后裔”、“律法”、“信”、“义”、“亚伯拉罕”等。而这里的关键字不仅仅是称义,还有应许(?παγγελ?α)。这两段经文也可以交叉结构。13-14与16首尾呼应的经文可以对照创世记15:5-7,“5于是领他走到外边,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能数得过来吗?又对他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6亚伯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7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创世记这三节经文也可以交叉结构。无论如何,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承受产业与他们是否遵行了律法无关,只是以亚伯拉罕的信心为前提。否则,信心不是信心,应许不是应许,恩典也不是恩典。
中间第15节进一步让我们认识律法的功用。“惹动忿怒的”,?ργ?ν κατεργ?ζεται,worketh wrath;动词κατεργ?ζομαι在这里的用法是Tense: Present;Voice: Middle or Passive Deponent;Mood: Indicative(罗马书1:27,2:9等)。这句话的意思大致说:律法是显明上帝对人的罪的愤怒——如果没有律法赐下,或写在人的心上,人就不知道何为罪,也不知道上帝的愤怒和审判。换言之,律法的主要功用不是为了让人遵行以成义,而是为了带领人认罪悔改信基督。律法主义者对律法的应用完全颠倒了,他们假冒神的愤怒,吃人将自己陷入上帝的愤怒之中,并夺去了别人的救恩。主耶稣对律法主义者的审判乃是因为他们自己只要律法的字句,不要律法的精义,并夺去了别人的恩典(马太福音23:13;路加福音11:43-52)。律法的精义是带领人进入逃城所预表的耶稣基督。
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18他在无可指望的时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国的父,正如先前所说,你的后裔将要如此。
19他将近百岁的时候,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经断绝,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20并且仰望神的应许,总没有因不信,心里起疑惑。反倒因信,心里得坚固,将荣耀归给神。21且满心相信,神所应许的必能作成。22所以这就算为他的义。
23算为他义的这句话,不是单为他写的,24也是为我们将来得算为义之人写的。就是我们这信神使我们的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人。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
在罗马书3:21-4:25这个交叉结构中,耶稣死而复活再一次成为我们信仰的中心和我们称义的基础。这是从亚伯拉罕到今天直到永远的永恒真理。我们也可以将罗马书4:17-25交叉结构如上。其中17-18与23-25聚焦耶稣的死而复活及其与亚伯拉罕后裔称义的关系;而17-18强调的是,亚伯拉罕关于复活的信仰与亚伯拉罕后裔的关系;所以这里“父”字重复出现3次。而23-25更强调亚伯拉罕关于复活的信仰与亚伯拉罕后裔称义的关系;这里的“义”字重复出现了3次。
保罗在这里称呼亚伯拉罕的神是“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又说亚伯拉罕“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我们可以参考这些经文。马太福音22:32,“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路加福音20:38,“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为在他那里,人都是活的(那里或作看来)”;约翰福音8:56,“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17节中,叫死人复活是το? ζ?οποιο?ντος το?ς νεκρο?ς,意思是使死人活过来。使无变为有,καλο?ντος τ? μ? ?ντα ?ς ?ντα,calleth those things which be not as though they were;大意是把不是变为是。另外,17节中的“如经上所记”的内容引用的是创世记17:5;18节中“正如先前所说”的内容,引自创世记15:5。值得强调的是,亚伯拉罕离开大河那边之后,一直是相信复活、特别是仰望基督复活的信徒。这是保罗在旧约中的独特看见。亚伯拉罕关于复活的信仰,特别表现在献以撒这个事件中:“3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4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5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创世记22:3-5)。
不过保罗在罗马书4:19-22中所引证的例子,在亚伯拉罕献以撒之前。首先参考创世记18:10-15,“10三人中有一位说,到明年这时候,我必要回到你这里。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个儿子。撒拉在那人后边的帐棚门口也听见了这话。11亚伯拉罕和撒拉年纪老迈,撒拉的月经已断绝了。12撒拉心里暗笑,说,我既已衰败,我主也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13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撒拉为什么暗笑,说,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养吗?14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到了日期,明年这时候,我必回到你这里,撒拉必生一个儿子。15撒拉就害怕,不承认,说,我没有笑。那位说,不然,你实在笑了”。亚伯拉罕被称义之后,信心继续增长;他的信与撒拉的笑形成对比。另参创世记21:1-5,“1耶和华按着先前的话眷顾撒拉,便照他所说的给撒拉成就。2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神所说的日期,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3亚伯拉罕给撒拉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4以撒生下来第八日,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的,给以撒行了割礼。5他儿子以撒生的时候,亚伯拉罕年一百岁。6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7又说,谁能预先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婴孩呢?因为在他年老的时候,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撒拉又笑了,但神没有因为她的小信而废弃祂的应许。不过问题是,创世记18-21章似乎并没有像保罗这样见证亚伯拉罕的信心;不过在创世记18-21章中间,发生了所多玛蛾摩拉倾覆事件。或者保罗在告诉我们,亚伯拉罕没有因为这样的惊天惨案而失去对上帝应许的信心。
我们重点需要讨论的是罗马书4:25,“25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或作耶稣是为我们的过犯交付了是为我们称义复活了)”(参考以赛亚书52:13-53:12)。这节经文是明显的平行结构。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动词交给:παραδ?δωμι,这个字就是上文的任凭(罗马书1:24,26,28)——上帝任凭人犯罪的代价,是任凭祂的儿子被人杀害。过犯,παρ?πτωμα,这个名词的基本含义是:to fall beside or near something;a lapse or deviation from truth and uprightness;a sin, misdeed;主要指对别人的伤害和侵犯那类犯罪(马太福音6:14-16,18:35;罗马书5:15-20,11:11-12)。定冠词τ?修饰παρ?πτωμα,表明过犯是复数。而定冠词τ?ν修饰的称义(δικα?ωσις),表明称义是单数。复活这个字在这里用的是?γε?ρω;与上文“赦免”(诗篇32:1)同义:to arouse, cause to rise。耶稣的复活是所有死人复活的基础(17)。这节经文中的两个动词都是过去式——耶稣已经死过了,已经复活了。复活与称义的逻辑可能是这样:第一、罪的工价就是死;第二、耶稣复活胜过了死亡,也胜过了罪的权势;第三、上帝在基督复活之中,也将所有信基督的人看为是复活中的新人;第四、在基督里 的人不再被定罪的,就是神称为义了(另参罗马书8:1-2;哥林多前书15章)。
罗马书4:25中的“为我们”、“叫我们”是至关重要的,正如圣餐中反复强调“为你们”一样。换言之,称义对我们、对人是非常重要的,被神称义乃是人存在的第一需要。而只有被神称义的人才能活在平安、自由和幸福之中。称义首先是永生的基础;但是,永生是从此生开始的,而且称义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δικα?ωσις:feminine noun,the act of God declaring men free from guilt and acceptable to him;abjuring to be righteous, justification。这个名词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2次(罗马书5:18;动词δικαι?ω则出现了40次)。阴性名词常常指在关系中才能存在的事物。称义与两个真理密不可分:第一就是神说好;第二是生命——一方面,称义就意味着脱离死亡进入神的永生;另一方面,生命总是在人与神的和好关系中才能存在。换言之,生命就是一种被神称义的关系。换言之,不被神称义就意味着罪人在上帝的愤怒和死亡之下。因此称义绝非仅仅说神说你没事了,而是神说,你只有在基督里才会没事;不仅没事,还有永生赐给你,有大使命托付给你,使你活着拥有了属天的价值和终极意义。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讨论称义的应用:人祈求称义的原因、失败以及重建。
人对称义的需求和追逐主要出于两大原因。第一是被造。称义的需要显明人之被造:创造者的肯定是受造者存在的意义。请注意创世记1章中反复7次出现的这个信息:神看着是好的(创世记1:4,10,12,18,21,25,31)。被神看好乃是一切被造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因此人都需要被称义,被神看。无神论者如果没有上帝称义,就只能将被称义的满足诉诸于他人。这就是你特别在乎别人的言语或特别在乎别人怎么看的根本原因,没有谁不在意人言,除非你信基督。信假神无效,因为假神没有赦罪和称义的恩典和真理,于是异教和邪教仍然甚至加倍将人高举为称义的主体,将人仆伏在人称义的伪造威权之下。第二是犯罪。一方面,人犯罪更害怕和恐慌,因此加倍需要被称义;于是越是罪恶滔天的人,越敏感和强逼别人称义。人犯罪被神宣布为不义并被神咒诅(创世记3-4),于是罪人更需要脱离神的说不(十诫),转向神的称义。另一方面,罪人抢夺上帝创造和供应人类的道义资源(称义资源)和生存资源,人只有向资源抢占者称义才能完成食物分配和交易;不称义者不得食。请注意创世记1-3章中“食物”(创世记1:29-30;2:9)和“好作食物”(创世记3:6)的相关信息,前者出于神的供应,后者出于魔鬼的试探。人吃知道善(好)恶树的果子,就是人要篡夺神称人为义的权柄,将神称人为义颠覆为人称人为义和罪,将神看着是好的,颠覆为我看着是好的。
但由于人的被造性、有限性和罪性,人称义必然造成称义的淫乱、滥用、稀缺和饥渴,于是“饥渴慕义”就成了人在基督之外的生命焦虑和存在悲剧。换言之,人最大的罪和悲剧就是罪人离开上帝称义并且在基督里因信称罪人为义的真理,转向追求罪人的称义。我们可以通过大选政治或民主政治,和专制政治或大会政治看见这普遍的悲剧。民主大选的实质就是候选人祈求选民称义,通过互相论断取悦选民;而专制政治的实质就是独裁者以及意见领袖用肌肉暴力和舆论逼迫臣民称他为义,并篡夺上帝称人为义的特权,垄断对别人的称人。专制社会的“义举”必然造成施暴、谄媚和论断(大批判、控告、揭露、定罪、杀害)。根据圣经的相关信息,人间称义有7大悲剧。第一、非法:罗马书1:18-3:20充分告诉我们人是什么,这样的罪人无权和无能称人为义。这也意味着,求这样的人类称义不可能也无必要。第二、有罪:人间称义归根结底是为了交易(互相收受荣耀,约翰福音5:44)却就名利动机撒谎(人都是说谎的,罗马书3:4)。第三、灾祸。主说:“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路加福音6:26)。你只有更狡猾地犯罪得罪神才能一直讨好人并取悦所有人,但这一切罪神必审判。所以保罗才说:“我现在是要得人的心呢?还是要得神的心呢?我岂是讨人的喜欢吗?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拉太书1:10)。第四、绝望。但是非常有可能,无论是因为罪还是因为义,人都说你坏。这时你如果没有因信称义的信仰真理,你只有自杀。阮玲玉死于人言可畏。第五、虚空。人言无常以及人言无效,人的褒贬总是昙花晨露;而即使一时口碑,最终仍然口悲,或者最终是:人所看为荣耀的神看为可耻。已经被人称义,这也是虚空(传道书4:16;以赛亚书40:17,40:23,41:24,41:29;耶利米书10:3;撒迦利亚10:2;歌罗西书2:8;提多书1:10)。第六、重担:由于人的诡诈、自私、不公不义、无常多变,如果你追求人的称义就将自己变成了人言的奴隶和乞丐,求人称义乃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诗篇5:9;申命记24:18;耶利米书34:8;哥林多前书7:23;加拉太书2:4, 4:8)。第七、论断。一方面,罪人都是论断人的、吃人自义的,因此你不可能在人那里求得公义和永恒的称义(诗篇52:2-4)。另一方面,藉着彼此论断撕逼向看客祈求称义,就将自己陷入更大的罪恶中,等候神的论断和审判。在无神论的国度里,求人称义实际上是一切悲剧和罪恶的中心。
这是存在的悖论:一方面,被造的人有称义的第一需求;另一方面,罪人不可能被神被罪人称义。解决这个难题只有三条出路:“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26)。第一、“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归向圣经的启示真理寻求称义;除了圣经显明的真理,根本没有称义的真理。第二、“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只有神是义的,惟独求神称义。这根除了一切罪人或假神对称义的垄断,无论是掌权者、公共舆论、多数意见(大家都说你)还是意见领袖以及流言蜚语、个人怨言,你们无权说我不好。所以诗篇56:4说:“我倚靠神。我要赞美他的话。我倚靠神,必不惧怕。血气之辈能把我怎么样呢?”;所以哥林多前书4:3-4说,“3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4我虽不觉得自己有错,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罗马书8:33说:“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第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一方面,上帝只在基督里的称义;另一方面,唯有基督赦免了我的罪,并复活叫我称义。唯有因信耶稣基督所得的义,可以胜过魔鬼的控告,脱离魔鬼儿子的追赶、拦阻和十字架:“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罗马书8:34)。我们的信心胜过一切外在的论断。
但是,亲爱的弟兄姐妹,信将我们和神的关系排他地巩固在不可拆毁、永不摇动的磐石之上;但圣经更说这信仰的磐石是怎样建立起来的,我们怎样才能胜过阴间的门。首先,因信称义的生活就是幸福的生活,这是大卫的见证:“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8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其次,幸福的生活就是教会生活,这是彼得的见证:“17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8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权柄原文作门)19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只有教会崇拜生活才能不断确立和坚固我们的因信称义。这是教会程序中设立认罪赦罪礼和圣道圣礼的主要原因,因为就是在这样的施恩之具中,我们不断软弱也不断被魔鬼之子控告的生命才能重新得力。一次聚会,一次复活,一次幸福。不仅如此,从今以后我们要靠着教会为这称义的真理而活,爱主爱人:“若是定罪的职事有荣光,那称义的职事,荣光就越发大了”(哥林多后书3:9)。
感谢神拯救我们脱离人类的血盆大口,将幸福生活归给我们。愿称罪人为义的神,就是亚伯拉罕的神,就是我们的神;就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神,与所有称义的执事同在,与我们众人同在。阿门。
任不寐,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