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圣父圣子圣灵的名,阿门。今天我们的证道经文是使徒行传24:1-26:32——保罗在凯撒利亚经历三场大审判。保罗在耶路撒冷经历的主要是群众暴力(使徒行传21-23章);而在凯撒利亚,面对的是国家政权(使徒行传24-26章)。这意味着,人民和权力都视教会为仇敌,而教会在人间面对普遍的战争状态。同时,人民和权力都是上帝怜悯和审判的对象。今天的经文结构很清晰,依次记载了凯撒利亚三场审判,在每一场审判,保罗按着“向什么人作什么人”的传道原则见证基督。一、第一轮控辩:在腓力斯这个罪人面前(24:1-27);保罗传道的主要信息是复活、称义、成圣和审判。二、第二轮控辩:在非斯都这个死人面前(25:1-22);保罗传讲的主要信息是耶稣的死而复活。三、第三轮控辩:在亚基帕这个犹太人面前(25:23-26:32),保罗传讲的是他作为犹太人怎样认罪悔改归向基督以及死人复活。对魔鬼、世界和死亡来说,没有比“耶稣复活了”这个消息更是噩耗、更可怕的了;但对基督徒来说,再没有比耶稣复活这个信仰更是福音的了。
三场控辩的共同福音是死而复活,这也是复活节的讲章。但这三场讲论并没有人“听道信道”,因为世人最仇恨和憎恶的就是死人复活的道理。这是为什么呢?第一,生命价值无效。复活是对这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世界的定罪——这是一个罪恶和死亡的世界,人只是罪人和死人。而罪人不死(认罪悔改)就不能活。换言之,若没有基督和复活,人的生命是没有价值的,只是一个垂死的过程。对人和存在的否定、对人的定罪让人愤怒。第二、世界利益无效。复活是宣告天国对世界既得利益和普世价值(人本主义)的否定,如果我们并不羡慕嫉妒恨世界的荣耀,那些为此罪恶累累的世人就感到受到了伤害和否定。第三,魔鬼道德无效。复活是对所有人面临最后审判的宣告——无论善恶,人都要复活,接受审判。一方面,所有的罪人都是审判者(对别人进行了道德、政治和法律审判);另一方面,所有罪人对罪人的审判在神面前都是无效的,而审判者首先要面临审判:你怎样论断人就怎样被论断;像神一样论断善恶的人将被神最后论断。第四,死亡统治无效。魔鬼的统治和世界秩序是靠死亡恐惧和无神论维系的,他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以赛亚书28:15)。一方面,“大罪人”用死亡胜过别人建立统治;另一方面,不相信神存在和复活,使罪犯为所欲为。但对于那些成功处决他们对手的人来说——这些人大部分是掌权者和主流社会——复活的消息让他们尤其不安和恼怒,因为他们的处决是毫无意义的。杀死保罗,这是大罪人能想象的对保罗最后、最彻底的报复和胜利;但保罗要复活,凯撒利亚的审判庭和控告者就成了虚妄。这是一种全局性、根本性的胜利。以杀人和终极死亡为合法性与终极安慰的世界文明,因为死亡恐惧造成的一切软弱和丑行,在复活这块磐石上都被彻底颠覆了。感谢主,借着复活,祂把一切都更新了。
复活鼓舞所有爱神的人胜过死亡恐惧,并只过讨神喜悦的新生活。凯撒利亚法庭白色恐怖中的使徒保罗,见证的就是这种胜利。我们脱离罪人用死亡对我们的最后威胁而进入属天的自由。人对人的奴役被彻底终结了,基督就这样胜过了魔鬼和世界。如果说“三”这个数字表示完全,我们可以说保罗经历了人间完全的审判或超级审判。但是,这个表面上罪人对传道人的超级审判,同时是上帝对这个超级审判的超级审判——神掌握最后的控制权,并借着复活保留末世审判权。不仅如此,神就是爱,在罪人审判使徒的同时,神差遣使徒,并使用这场审判:让“罪犯”变成传道人,让审判台变成讲道台,让审判者变成听众——仍要将即将恶贯满盈的罪人,拯救出来。因此神借着保罗三次传讲复活的信息,这是完全的复活,这是完全的福音,这是完全的胜利,这是神的爱。愿神的旨意成就,阿门!
我们一直在指着圣经阐述这样一个信仰的 常识:保罗不过是人——圣经指着“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使徒保罗”来见证基督教最伟大的真理:上帝是上帝,罪人是罪人。但是,魔鬼从不休息,它借着各种偶像崇拜对人心的统治根深蒂固。只要我们讨论保罗的见证,那种俗不可耐的半吊子就会沉渣泛起:你在自比保罗。所以我们在继续今天的保罗故事之前,不得不重申这个常识:保罗算什么,保罗不过是人;神要借着这个不过是人,性情和我们一样的罪魁,给我们作因恩得救、因信称义的榜样。
关于保罗不过是人,是圣经反复强调的,更有保罗自己“急赤白脸”的宣告:“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哥林多前书3:5);“诸君,为什么作这事呢?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使徒行传 14:15);“有谁软弱,我不软弱呢?有谁跌倒,我不焦急呢?”(哥林多后书11:29)……上个主日我们也再一次看见这个人面对大祭司的的凌辱,怎样像人一样做出了反应。这个和我们一样的人,有什么不可以比的呢?只有一点我们不能比保罗:他是圣经部分书卷的“作者”。但这也不是保罗的荣耀,他不过是神的一支笔,根本不需要仰之弥高:“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哥林多前书4:7)除此之外,我们为什么不能自比保罗呢?甚至我凭什么要自比保罗呢:我有的优点他未必有,他犯的大罪我未必犯过。我要总是自比保罗,不仅亵渎了神创造独特的我的美意,也是一种看人的百无聊赖。所以心智正常的人应有两个基本的看见:我们完全可以自比保罗;我根本不屑自比保罗。那些根本有病的人不是从保罗身上学医治的功课;他们要把保罗变成吃人的凶器或偶像。
但是,神确确实实让我们自比保罗,这是基督拣选保罗,圣灵默示保罗撰写书信的基本用意。如果保罗的生命转变和人生经历根本没有让我们效仿的价值,我们的上帝就是一个糊涂的上帝和无聊的上帝——你用那么多的篇幅把这个人和他的书信赐给教会和人类,是为什么呢?你不就是要我经历他所经历的吗?只有魔鬼的儿子才与圣经的意思针锋相对。事实上圣经千方百计劝勉我们自比保罗:“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摩太前书 1:16);“弟兄们,我为你们的缘故,拿这些事转比自己和亚波罗。叫你们效法我们不可过于圣经所记。免得你们自高自大,贵重这个,轻看那个”(哥林多前书4:6);“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哥林多前书4:16);“弟兄们,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腓立比书3:17)。;“并且你们在大难之中,蒙了圣灵所赐的喜乐,领受真道,就效法我们,也效法了主”(帖撒罗尼迦前书 1:6);“这并不是因我们没有权柄,乃是要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效法我们”(帖撒罗尼迦后书3:9)……
反对圣经的这些陈词滥调之人,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很混蛋,更因为他们是魔鬼的儿子。一方面,他们总是偶像崇拜者,连圣经关于人最基本的定义都是无知的(没有义人一个都没有)。在他们可怜的世俗小学的逻辑中,好像保罗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属灵英雄和信心伟人。当然,这也不能怪他们,这是基督教的恶俗——很多名牧就是以教导“保罗的生命”为己任,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拜偶像。他们以为拜偶像仅仅是外邦人的偶像;不是的,你崇拜和高举三位一体以外的任何罪人和蒙恩的罪人都是拜偶像。天主教高举马利亚和彼得,基督教高举保罗,出于同样的罪——金牛犊崇拜。人实在可怜,一天不拜偶像就不能活。但问题还有另外一面,这些人并非真的崇拜偶像,他们只是藉着偶像崇拜吃人自义,表达他们对邻居那阴间般残忍的嫉妒。嫉妒有两种手段:善于恭维的一定善于诽谤;他们是为了毁谤身边的仇敌而特意恭维八竿子打不着的偶像,妄图虚构一种对比来控告弟兄。不仅如此,这些动辄攻击别人自比保罗的邪徒,恰恰犯了更大的罪:自比上帝。他们就是帖撒罗尼迦后书2:3-4所说的那离道反教的大罪人和沉沦之子。这个罪名是他们当得的,因为他们宣称他们和上帝一样有权力和能力决定谁可以或不可以自比保罗,并否定圣经,宣称保罗是不可比拟的。
然而,有史以来只有基督是不可比拟的,唯独他是救主,除了神以外,再没有良善的。基督教邪教化的又一个见证就是,教会流俗立法制定了一个“自比保罗罪”。这是基督教一个公开的丑闻。一方面,上帝拣选保罗就是让他作我们众人的榜样,认罪悔改和传讲福音;另一方面,我们却把这个榜样偶像化了,恶心至极地把保罗明星化、雷锋化、基督化;同时,又控告所有按上帝旨意效法保罗的重生和作工的人。然而感谢神,我们今天将一如既往地把保罗当人来理解,因为我们深信,这恰恰是圣经的本意。同时,我们藉着保罗的经历,要更深地经历神:那又真又活的神,不仅救赎了保罗,与保罗同在;祂从起初到今时到永远都是一样的,祂此时此刻也与我们同在,像爱保罗一样爱着我们,那爱同样是恩典,长阔高深。
1 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2 保罗被提了来,帖土罗就告他说,3腓力斯大人,我们因你得以大享太平,并且这一国的弊病,因着你的先见,得以更正了。我们随时随地,满心感谢不尽。4 惟恐多说,你嫌烦絮,只求你宽容听我们说几句话。5 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6 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我们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在此有要按我们的律法审问。 7 不料千夫长吕西亚前来甚是强横从我们手中把他夺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 8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 9 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感谢神,让保罗在凯撒利亚休息了五天。然后属灵战争再次拉开帷幕。使徒行传24章记述了保罗经历的第一场控诉;而使徒行传24:1-9可以放在这样的交叉结构中:控告(1-2)-恭维(3-4)-诽谤(5-7)-恭维(8)-控告(9)之中。
首先粉墨登场大兵压境的是犹太教领袖:“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Τ?ρτυλλος,triple-hardened;意思是三倍的刚硬。这个名字实在很反讽。旧约的士每和新约的贴土罗,他们可以是公共知识分子或基督徒知识分子或网络流氓或某些教会领袖的代表;他们是魔鬼的儿子。圣经称魔鬼是控告者,它自然是一切控告者之父。辩士,??τωρ,a speaker, an orator;用今天的话就是大众喉舌,人民代言人,意见领袖,讼棍,教痞,名牧等等。控告:?νεφ?νισαν……κατ?,动词?μφαν?ζω的正面意思是“显现”(马太福音27:53;约翰福音14:21-22),负面的意思是“揭露”——用现代汉语更形象的翻译就是“揭开谁谁的画皮”,“扒皮”、“揭发”等等含义(使徒行传23:15,25:2等)。一般来说,揭露所要谄媚和投诉的对象是权力(掌权者或公众),以便借刀杀人;这里是“向巡抚控告保罗”。而揭露的目的是毁灭保罗,介词κατ?的意思就是against,反对,敌对,以保罗为死仇。控告的动机是仇恨;简而言之,控告的目的就是害人。第2节用合成词κατηγορ?ω表示“控告”,to accuse before a judge,在法官面前控诉,常指法利赛式的恶意控告(马太福音12:10,马太福音27:12;路加福音11:54,23:2;约翰福音8:6等);更指魔鬼的控告(启示录12:10)。
魔鬼儿子的控告,具有两大特点:第一、谄媚听讼者,即掌权者和民众。事实上无论掌权者还是民众,控告者一样,都是罪人;但控告者要把自己和听讼者打扮成神一样的公义、智慧和良善。第二、诽谤被告,无所不用其极,不择手段,极尽妖魔化之能事。这两方面合起来,即善于恭维的人一定善于诽谤。不过圣经的常识比拿破仑的名言更深刻:恭维是为了诽谤。但无论是恭维还是诽谤,都是夸张的谎言。正因为如此,魔鬼被称为第一骗子,是所有撒谎者之父。我们先看第一个方面。帖土罗先用谄媚的是舌头(诗篇5:9;箴言29:5;但以理书11:21;犹大书),历数“腓力斯大人”的政绩,这番话都是让“腓力斯大人”特别受用的,恐怕也没有人能抵挡。第一、和平的缔造者:Πολλ?ς ε?ρ?νης τυγχ?νοντες δι? σο?,by thee we enjoy great quietness;“通过你我们享受这伟大的和平”。对和平的强调,也是捆绑“腓力斯大人”镇压保罗这个暴徒,维护社会稳定。第二、像神一样伟大:κατορθωμ?των γινομ?νων τ? ?θνει το?τ? δι? τ?ς σ?ς προνο?ας,very worthy deeds are done unto this nation by thy providence;“通过你神一样的远见卓识,你对这个国家做出了杰出贡献”。就这样,这些控告者又成了“国家的代表”。不过δι?ρθωμα常常指成功的改革行动(耶利米书7:3,5)。若如此,这两项谄媚之间就是矛盾的。不过,“腓力斯大人”永远伟大光荣正确;自己改革自己,恰恰证明了“腓力斯大人”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当然,对“改革”的暗示也在于捆绑“腓力斯大人”去改正千夫长的错误。其次,奴颜媚骨地表示对“腓力斯大人”表示感恩:π?ντ? τε κα? πανταχο? ?ποδεχ?μεθα κρ?τιστε Φ?λιξ μετ? π?σης ε?χαριστ?ας,We accept it always, and in all places, most noble Felix, with all thankfulness,“我们随时随地接受这一切,满心感谢不尽,最尊贵的腓力斯大人”。最后是自表谦卑:“惟恐多说,你嫌烦絮,只求你宽容听我们说几句话”。παρακαλ?ω,寻找安慰和祈求(马太福音2:8,8:5等)——“腓力斯大人”肯垂听我说几句话,就是我最大的荣幸和安慰,是我求之不得的恩典。为了害人而自表谦卑,这是控告者的一大秀态。
另一方面,丑化保罗,对保罗发动疯狂的人身攻击。第一、“5 我们看这个人,如同瘟疫一般”。首先,“我们看这个人”。看,ε?ρ?σκω,到你这里,用目光像子弹一样击中你,窥探调查研究你,不断有所发现和检举揭发你。不是看神,而是死死盯住、天天盯住这个人。谁被人盯上了,谁只能下地狱。贴土罗爱上你了,ε?ρ?σκω你了,你完了。其次,罪人盯着罪人看,最后看到的可能真是瘟疫。把人比作瘟疫,这种人身攻击和仇恨可谓登峰造极。λοιμ?ς,pestilence,瘟疫,有毒物质(马太福音24:7;路加福音21:11)。第二、保罗的罪状是,“鼓动普天下众犹太人生乱的,又是拿撒勒教党里的一个头目。 连圣殿他也想要污秽”:恐怖分子(κιν?ω,动乱发起者),革命党(πρωτοστ?της,头目;拿撒勒是蔑称,参见约翰福音1:46,7:41),邪教分子。这个控告充分体现了何为“夸张式谎言”。这三大罪状旨在将保罗妖魔化为和平的破坏者,这是和平缔造者和维护者必须加以惩罚的。而在这里,控告者不仅仅是国家的代表,成了天下人的代表。第三、要求纠正千夫长对保罗的纵容政策,严厉处置保罗,以顺应民意:“我们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在此有要按我们的律法审问。 7 不料千夫长吕西亚前来甚是强横从我们手中把他夺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这里来)”。他们控告千夫长“暴力执法”:μετ? πολλ?ς β?ας,with great violence。控告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株连——谁为他们的被告辩护,或稍微表达一点点的同情,他们就像疯狗一样咬谁,将谁视为仇敌。同情者被控告者视为最残酷的挑战,乃是因为他们根本缺乏自信,更不肯回头。他们的目的不是公义和真理,而是必须排除万难地致人死地。
在交叉结构中,控告者再一次谄媚腓力斯,这次不是谄媚他的政绩,而是谄媚他的英明:“8你自己究问他,就可以知道我们告他的一切事了”。最后,首尾呼应着控告者。在这里,控告者的名叫“群”,形成多数暴力和多数合法性:“9 众犹太人也随着告他说,事情诚然是这样”。 συντ?θημι,一起商议,合谋控告,联合控告,围剿攻击(约翰福音9:22;使徒行传23:20;诗篇3:6)。
10 巡抚点头叫保罗说话,他就说,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11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从我上耶路撒冷礼拜,到今日,不过有十二天。12 他们并没有看见我在殿里,或是在会堂里,或是在城里,和人辩论,耸动众人。 13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15 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16 我因此自己勉励,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17 过了几年,我带着周济本国的捐项和供献的物上去。18 正献的时候,他们看见我在殿里已经洁净了,并没有聚众,也没有吵嚷。惟有几个从亚西亚来的犹太人。19 他们若有告我的事,就应当到你面前来告我。 20即或不然,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会前,有妄为的地方,他们自己也可以说明。21 纵然有,也不过一句话,就是我站在他们中间大声说,我今日在你们面前受审,是为死人复活的道理。
罗马的法律允许保罗为自己申辩。保罗的态度是不卑不亢的。首先,否定控告。他顺服掌权者,在“巡抚点头”之后开始申诉。他对腓力斯的“我知道你在这国里断事多年,所以我乐意为自己分诉。你查问就可以知道”。保罗顺着贴土罗的控告,他不担心掌权者的查问;相反,他“非常乐意”(ε?θυμος)为自己分诉。?πολογ?ομαι,to defend one's self,为自己申辩。这个动词也用在路加福音12:11中,“11人带你们到会堂,并官府,和有权柄的人面前,不要思虑怎么分诉,说什么话。12因为正在那时候,圣灵要指教你们当说的话”。由此保罗接下来的话语出于主,出于圣灵。保罗首先否定了“动乱分子”的罪名,他没有目的(礼拜)、时间(不过12天),也没有行动去动乱社会(没有“和人辩论,耸动众人”),更没有地点(圣殿、会堂、城市)。保罗因此强调这个控告是谎言,“不能对你证实”。παρ?στημι,提供;控告者不能提供事实。
其次,承认信仰。保罗针锋相对,不是否认拿撒勒党的控告,而是趁机返回圣经宣讲耶稣基督和祂的复活。?μολογ?ω,I confess;我承认。保罗没有在威胁面前否认主,相反,他宣告,我就是在传扬拿撒勒人耶稣的名!到这里,审判台变成了讲道台。保罗这番讲论可以分以下几个部分。第一、耶稣基督就是旧约启示的神。“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认,就是他们所称为异端的道,我正按着那道事奉我祖宗的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书上一切所记载的”。律法和先知乃是旧约圣经的总称。第二、这位神的中心事件是死而复活,“15 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就是他们自己也有这个盼望”。一方面,对保罗来说,整卷旧约都在预表复活的盼望;另一方面,这是包括犹太人在内的所有的人,无论善恶,共同的结局。这也意味着,只有恶人才更憎恨复活的福音——他们害怕复活被定罪。而对于一个在上帝面前有平安的人来说,你为什么害怕复活呢?你为什么要替天行道呢?第三、保罗因为传讲基督死而复活的福音或“死人复活的道理 ”而屡遭逼迫,16-21节比较详细地回顾保罗因为传讲复活而经历的种种遭际和苦难——传道人有为复活的见证,被人类控告和残害。
22 腓力斯本是详细晓得这道,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23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24过了几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犹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来到,就叫了保罗来,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25 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说,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 26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 27 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现在我们来认识一下政治家腓力斯。Φ?λιξ,happy;这个罗马名字的意思就是快乐。快乐主义可能是他真正的信仰。历史学家告诉我们,腓力斯的统治是野蛮而荒淫无度的。这段经文也可以按交叉结构分析如下:政治(22-23);罪人(24);福音(25);钱财(26);政治(27)。我们可以简单评述一下腓力斯所体现出的基本人性或罪性。
第一、政治家(22-23,27)。腓力斯对耶稣复活的传闻是比较了解的,所以他没有驳斥保罗,但也没有完全顺服犹太人,他按政客的逻辑要把这事向后拖。?ναβ?λλω,to throw or toss up,to put back or off, delay, postpone。这个动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踢皮球”。重要原因可能是不想承担责任。政治家对真理是没有兴趣的,这有彼拉多的名言为证。政治家唯一的信仰是权力或稳定;政治家的底线是:自己永远不要承担责任,永远让别人承担责任。所以腓力斯“就支吾他们说,且等千夫长吕西亚下来,我要审断你们的事”。与此同时,“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巡抚谁也不得罪。27进一步显露出腓力斯的政客嘴脸:“27 过了两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留保罗在监里。 ”腓力斯不会按公义释放保罗,完全不顾保罗的权利,继续关押保罗。从这里我们也知道,保罗在凯撒利亚无罪却被监禁了整整两年。罪人已经彻底失去了“责任能力”。
第二、慕道友(24-25)。只是政治家也是人,在不影响权力和稳定的前提之下,他也有终极关切。因此,“24过了几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犹太的女子土西拉,一同来到,就叫了保罗来,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25 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腓力斯甚觉恐惧……”腓力斯的妇人是犹太人,Δρο?σιλλα是亚基帕一世的女儿,这个名字的意思是,浸泡在蜜中的。这对夫妻的名字很和谐,大约是甜蜜蜜的意思。土西拉本是有夫之妇,后来在腓力斯的诱惑下离婚,和腓力斯结婚;她是腓力斯第三任妻子。他们要“听他讲论信基督耶稣的道”,原文的意思是,他们要听保罗讲论关于基督的信仰。他们对基督信仰显然是一知半解的,也许是为了“甜蜜蜜”的理想而来。但无论从哪个方向上理解,保罗传讲的福音对腓力斯夫妇都是扎心的,特别是“公义(δικαιοσ?νη,称义,加拉太书3:6),节制(?γκρ?τεια,加拉太书 5:23),和将来的审判”。这三个方面实际上涉及基督信仰的三个基本真理:称义(十字架)、成圣(有信心的行为)和最后审判。站在腓力斯和西土拉面前的保罗,让人想起站在希律和希罗底面前的施洗约翰。对罪人来说,特别是像腓力斯这样的政客来说,这些信息是非常难听的。但政治家是有修养的,他不可能当场暴怒或暴露自己,只是伪善地掩饰:“你暂且去吧,等我得便再叫你来”,等我有合适的时间再找你来。腓力斯的听道反应,是大多数慕道友的共同反应。一方面极其反感和害怕;另一方故作礼貌地逃之夭夭。但绝不悔改,绝不相信。
第三、贪污犯(26)。政治的目的常常是金钱,腓力斯也不例外。不仅如此,金钱才是腓力斯真正的信仰;而政治信仰和玛门崇拜,是腓力斯厌弃福音真正的原因。罪人都是有信仰的人,他们除了钱什么都不信,或者说他们只信钱。而为了钱财的利益,他们对真理和邻居完全不负责任,并且可以因为同样原因置人死地。“26腓力斯又指望保罗送他银钱,所以屡次叫他来,和他谈论。”指望,?λπ?ζω,盼望,信仰。罪人的指望不是神,而是钱财。χρ?μα,钱财,财富;首先用于马可福音10:23-24,“23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24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的难哪”(参考路加福音18:24;使徒行传4:37,8:18,24)。原文有一句没有翻出来:?πως λ?σ? α?τ?ν, that he might loose him,以便释放他。如果保罗送钱给省委书记,就可以释放。这就是传说中的司法绑票或“政治经济学”。不仅如此,“听讼者腓力斯”的道德状况也有警示意义:这些审判官,这些民众,不过就是潜在的罪犯、黑社会和现行的奸夫淫妇,他们怎么可能按公义来回应一场控告呢?他们本来应该正在被告席上,现在却人五人六地成了审判者。也愿我们知道,人间所有审判的本相都是如此:审判者本身是该被审判的罪犯;他们发动审判并不是为了公义,而是为了勒索钱财或政治报复。
保罗是天真幼稚,还是倔强,或者贫穷,我们不得而知。他完全没有按腓力斯的意思行贿。但保罗的爱心却彰显无遗:面对一个只是想从他那里获得贿银的政客,这个冒充慕道友的伪君子,保罗一遍又一遍地给他讲这人根本不感兴趣的福音。这是传道人的可怜之处,这是传道人的佳美之处。腓力斯出身贫贱,甚至可能是从奴隶变成了自由人;这个背景与他的残暴、贪财和好色有一定关联。这样的罪人,福音是唯一的救赎。当他屡次审判保罗的时候,我们应该看见,上帝一次又一次忍耐和爱了这个罪人,一次又一次呼唤腓力斯和他的太太回家。凯撒利亚的第一家庭,实在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一对夫妻。
1 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2 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向他控告保罗, 3 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4 非斯都却回答说,保罗押在该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5 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6 非斯都在他们那里,住了不过十天八天,就下该撒利亚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将保罗提上来。7 保罗来了,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
新任巡抚非斯都(Porcius Festus,60-62)到任,犹太人掀起了第二轮控告的狂潮。政府换届了,但日光下面没有新事:控告者还是犹太人,审判者从腓力斯转移到继任者非斯都;受审者总是基督的使徒,保罗。这个世界无论怎样改革或革命,永远是钉死基督的世界。换一个角度说,律法主义者总在控告;掌权者总在审判;神的仆人总是被告。腓力斯应该是因为自己臭名昭著被解职的,而这位新任巡抚非斯都到任不满两年就死了。他是一个活死人。使徒行传24:27称之为波求非斯都,Π?ρκιον Φ?στον,这个拉丁名字直译就是“猪一样的欢乐”。罗马人对动物的观感和犹太人不同,可能和中国人接近,阿猪阿狗阿猫阿马未必是贬义。无论如何,又一位信仰快乐的掌权者和受难而快乐的使徒遭遇了,这是两个世界、两种信仰的撞击。这是“高等动物”和“新造的人”之间的对立。使徒行传25:1说,“非斯都到了任,过了三天,就从该撒利亚上耶路撒冷去”——耶路撒冷一直是火药桶,任何新任“省委书记”都将那里视为首善之区,所以非斯都将耶路撒冷之行视若当务之急。政治的仇敌是动乱;福音的仇敌是罪恶。
无论掌权者怎样换届更新,犹太人要报复和杀害保罗的心志从未改变,且与时俱进。时间并不能让罪人悔改更新,甚至不能让罪人放下仇恨。相反,若没有“圣灵运行在水面上”,罪恶会不断增长。控告者仍然是“祭司长,和犹太人的首领”。但贴土罗不见了,可能是被犹太人炒了鱿鱼,兔未死而狗烹。控告者还是同样的伎俩,一方面谄媚掌权者:“又央告(παρακαλ?ω,24:4,25:2)他,求他的情(α?το?μενοι χ?ριν,讨他欢喜)”;可谓丑态百出,极尽讨好之能事。另一方面诬告保罗,目的始终如一:“将保罗提到耶路撒冷来。他们要在路上埋伏杀害他”。非斯都可能出于政治考虑,因为耶路撒冷充满了政治危机;所以他没有被犹太人捆绑:“4 非斯都却(μ?ν,truly)回答说,保罗押在该撒利亚,我自己快要往那里去。5 又说,你们中间有权势的人(δυνατ?ς,able, powerful, mighty, strong),与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什么不是,就可以告他”。非斯都对犹太人说不,如同彼拉多,要藉此重申罗马人的权力意志(约翰福音19:22)。同时,他也没有过分地表达他的强硬,这是一位“政治成熟的人”。我不太同意约瑟夫对非斯都的过高评价;这位政治家并没有完全拒绝犹太人对保罗的控告,他只是出于政治考虑,精心选择了一个政治危险最小的审判地点。而这一点,让犹太人没有完全失望或失控。
非斯都在耶路撒冷“视察工作”大约“十天八天”。?μ?ρας πλε?ους ? δ?κα,more than ten days;应该是“十多天”。他返回凯撒利亚第二天就按犹太人的要求提审保罗,这一点显示他对犹太人的诉讼是高度重视的。καθ?σας ?π? το? β?ματος,sitting on the judgment seat;高坐在审判台上。有朝一日,坐在高位上审判别的罪人,这是罪人的普世价值。非斯都就是我们的人生楷模,就是新闻联播的主演。“吩咐将保罗提上来”。这个罪人拥有对别人生杀予夺的特权。他现在已经完全忘记自己是谁了,他以为自己是神;而且他显然认为,如果保罗沉默,就等于认罪。其实这是一种病,一种权力人格(政治上对衙役和被告颐指气使),一种清官瘾(道德上和智慧上自以为有资格明断秋毫要案)。但这是一种大罪:罪人像神一样控告审判别人。在上帝的眼中,人间所有审判台都是被告席。但神的仆人仍要顺服,当然,这又是神赐给我们讲道的机遇。“7 保罗来了”,这个镜头应该定格在法庭的门口,那一刻我泪眼模糊。一次又一次一样的控告,一次又一次一样的忍耐和爱。παραγ?νομαι,Middle Deponent,主动,也是被动;被人带来,被神带来;靠着圣灵的感动,主动前来。这里面一定有一种不愿意,一种厌恶;但你是基督的奴仆。按人的血气说,我为什么要接受你们这些畜生和流氓的审判呢?但按圣善 的灵说,我要为基督作见证,站在无论怎样恶心的人面前,告诉他们,神仍然是爱。
“那些从耶路撒冷下来的犹太人,周围站着,将许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证实的”。一样的控告者,一样的谎言。“周围站着”,形成围绕羔羊的狼群:περι?στημι,围剿,完全主动,又故作清高保持一种显示敌意的距离(约翰福音11:42,提摩太后书2:16,提多书3:9)。这是凯撒利亚大审判的卡通画面:猪坐在审判台上,狼群挤满审判席、公诉席和听众席;被告席上,是一只待宰的羔羊。而罪人和媒体将这类审判称之为替天行道,将狼群称为我们犹太人民的杰出代表或良心,将使徒仍然视为人间的污秽和渣滓。事实上,凯撒利亚的“动物庄园”是所有人类审判的基本图腾和普遍模式:沐猴而冠,集体吃人。这也是为什么圣经启示我们人类需要一种末世审判的原因:所有的人类审判都是伪审判,甚至伪造和拙劣模仿神的审判;而只有神的最后审判才是唯一公义、圣洁的审判。而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8 保罗分诉说,无论犹太人的律法,或是圣殿,或是该撒,我都没有干犯。9 但非斯都要讨犹太人的喜欢,就问保罗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听我审断这事吗? 10保罗说,我站在该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11 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该撒。12 非斯都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
13 过了些日子,亚基帕王,和百尼基氏,来到该撒利亚,问非斯都安。 14在那里住了多日,非斯都将保罗的事告诉王,说,这里有一个人,是腓力斯留在监里的。15 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16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17及至他们都来到这里,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来。18告他的人站着告他。所告的,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 19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20 这些事当怎样究问,我心里作难。所以问他说,你愿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里为这些事听审吗?21但保罗求我留下,他要听皇上审断,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该撒那里去。22亚基帕对非斯都说,我自己也愿听这人辩论。非斯都说,明天你可以听。
由于没有什么新鲜事,所以保罗在非斯都面前的申辩很简单。这段经文从两个角度介绍了这场申辩。第一是保罗自己的申诉(8-12);第二是非斯都在亚基帕面前的复述,回顾了他和保罗之间的答辩(13-22)。由于控辩双方都是在重复过去的信息,因此我在这里只强调三个问题。
第一、保罗要上告凯撒。这是一个全新的诉求,而非斯都同意了。保罗这个上诉的要求,不仅出于对犹太人和耶路撒冷危险的意识,也不仅仅出于对罗马法制的信心;更主要是出于对主耶稣那个使命的顺服,对耶稣那个应许的信心(使徒行传23:11)。一方面,保罗相信他一定能到罗马;另一方面,抵达罗马,仍然需要保罗自己审时度势地去争取。这对我们基督徒的侍奉是有帮助的——虽然应许是确实的,但你仍然要起来争战,而不是仅仅消极等待。
第二、非斯都的三重性格。首先,非斯都为了政治利益“要讨犹太人的喜欢”,所以他本来是想把保罗交给耶路撒冷的犹太人。这时候他完全没有听进去保罗的分诉,也根本不在乎这是否是一个冤案。这一点表明,他同样只是一个只关心自己政治利益的冷血政客。其次,当保罗提出要上诉凯撒的时候,他同样是出于政治权衡,“和议会商量了,就说,你既上告于该撒,可以往该撒那里去”。原因很简单,保罗如果上诉凯撒,而非斯都若先把保罗交付犹太人践踏,那他自己也可能同时成为被告。这是一条政治变色龙,从该撒利亚、耶路撒冷和罗马这三个地点跳来跳去;但万变不离其宗:我不能承担责任。我们说过,责任,特别是对上帝的责任和邻居的责任,才是上帝造人所赋予的基本形象;但是,高等动物只剩下的弱肉强食和利害算计——对罪人来说,怎样能不负责任,就是最大的快乐,就是猪般的幸福。最后,非斯都在和亚基帕谈话的时候,明确承认保罗“并没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恶事”。换句话说,他知道保罗是无罪的,但他仍然不愿意无罪开释保罗。这就意味着,非斯都在神在人面前定了自己的罪。
第三、保罗在非斯都面前传道的中心仍然是耶稣的死而复活,这是通过非斯都自己的口转述出来的:“19不过是有几样辩论,为他们自己敬鬼神的事,又为一个人名叫耶稣,是已经死了,保罗却说他是活着的。” 敬鬼神的事,δεισιδαιμον?α,这个希腊字在褒义上指“宗教事务”(使徒行传17:22);在贬义上指“宗教迷信”。我认为非斯都是在贬义上使用这个字的。保罗的“宗教迷信”的中心信息是耶稣被钉死,又复活了。非斯都和腓力斯不同,他对信仰问题完全没有兴趣,他就是一个技术官僚或理性主义者。所以基督复活的福音传给他了,他面对如此重要的真理,却视若无物。但耶稣死而复活对每个人都是最重大的福音,对非斯都同样是——这头快乐的猪一年之后就死了,在死前,他是否想到了保罗对他传讲的“宗教迷信”呢?愿圣灵用说不出来的叹息为罪人祷告。
23 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24 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阿,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25 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26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27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第三轮控辩是高潮,和合本翻译的也很精彩。这段经文可以放入交叉结构,开始部分是分封王与巡抚组成“联合审判庭”(25:23-27);结尾呼应部分,是巡抚和分封王对保罗申辩的回应。中间部分是保罗的申辩(26:1-23)。第三论审判也发生在“第二天”,亚基帕夫妇在审判保罗的问题上同样日理万机。这位亚基帕王是Herod Agrippa II,是 Agrippa I的儿子。Agrippa I就是那位被虫子咬死的分封王(使徒行传12:23)。?γρ?ππας的意思是Hero like,像英雄一样的。Agrippa I死的时候,Agrippa II才17岁。看来这位皇储并没有从他父亲那里学到敬畏上帝的功课,这似乎也是所有新一届统治者共同的罪孽。主后48年罗马皇帝不仅将超越Agrippa I的分封权力交给了Agrippa II,而且增加了Agrippa II对圣殿事务的管辖权,包括任命大祭司的权力;实际上Agrippa II在犹太地“党政”大权独揽。他是罗马当局忠实的“走狗”。权力从来不会让人更接近真理,而是相反。第三轮审判中,审判台上再一次出现一对夫妇,这两对婚姻关系或夫妻关系可以类比亚哈与耶洗别。亚基帕的婆姨叫百尼基,βερν?κη,bring victory,带来胜利,胜利女神——英雄娶了胜利,这是第一家庭。这个第一家庭的丈夫是一位暴君,而妻子则是超级淫妇。百尼基的败坏超过她姐妹土西拉,她的一生充满了乱伦的“光彩记录”。她本是Agrippa I的长女,先嫁给自己的叔叔Herod of Chalcis;老头儿死后她与自己的哥哥同居,为掩人耳目与西西里王多利买(Polemon, king of Cilicia)结婚;不久又抛弃了多利买回到Agrippa II身边,“英雄”又“胜利”了。此外,“胜利”又与罗马一位将军父子同时互送了多年“秋天的菠菜”。特别反讽的是,这位水性杨花同时是顽固的犹太律法主义者。荡妇和牌坊总是两位一体,潘金莲总爱控告别人是西门庆。就是这样的奸夫淫妇恶棍娼妓组成了对别人的审判庭,这个特别法庭或特别恶心的法庭宣称有权利、有资格、“有圣灵感动”地审判别人的宗教和道德罪行。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今天网络上举着石头围剿别人丑闻的都是这些野狗、畜生、妓女、强盗和嫉妒徒。但我们的主对这类“道德审判团”洞若观火,又充满怜悯(约翰福音8:7)。
猪和狗组成合议庭,动物法庭隆重开幕,神的恩典临到牲畜一样以吃人为业、不知羞耻的罪恶人类。我们先欣赏一下狗仗人势、势在必得的可笑图景:在众走卒三呼万岁、威武肃静的咆哮中,“犬类”粉墨登场:“23 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一节经文,丑类在别人身上演上帝的闹剧纤毫毕现。所谓“大张威势”,μετ? πολλ?ς φαντασ?ας,KJV翻译为with great pomp。名词φαντασ?α的意思是show, showy appearance, display, pomp;用现代汉语说,就是作秀,而且是极为夸张、厚颜无耻、彻底铺张的表演;并将这种表演仪式化、观礼化。“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这些“名牧”基本上都不是什么好鸟,都是各种版本的亚基帕和百尼基。这些云山雾罩的“高富帅”对面,是孤独的、可怜的、被是谩骂为瘟疫的、不配活着的,人见人厌的,亵渎上帝的小小的保罗。然后我们看“猪仗狗势”的“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这厮又过了一次演上帝审判别人的瘾,我从各种媒体中经常看见那种滑稽而严肃的“属灵表情”。接下来非斯都又啰嗦一遍他对保罗的审判和他的观点(24-27)。这不仅仅是啰嗦,而是在众人面前显示一种君临天下,掌握全局的权力。说什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在注意力中,我站在上帝那个位置上。同时,要不断为自己的良心辩护,不断增加自己的政治资本——我所作的一切,都是“合理的”。换句话说,别人都是“不合理的”,而只有我是最“合理的”。?λογος,不合理的。这是一个合成词,由?λφα (as a negative particle)和λ?γος组成。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严厉的否定词,针对的是犹太领袖,但这些犹太领袖此时此刻并不在场。关于这个形容词的用法,可以参考彼得后书2:12(以及犹大书1:10),“但这些人好像没有灵性(brute),生来就是畜类,以备捉拿宰杀的。他们毁谤所不晓得的事,正在败坏人的时候,自己必遭遇败坏。”这是在场的“猪八戒”对其他不在场的“狼群”的缺席审判,是“没有灵性的畜类”的内部论断。
1 亚基帕对保罗说,准你为自己辩明。于是保罗伸手分诉说,
2 亚基帕王阿,犹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诉,实为万幸。3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犹太人的规矩,和他们的辩论。所以求你耐心听我。4 我从起初在本国的民中,并在耶路撒冷,自幼为人如何,犹太人都知道。5他们若肯作见证,就晓得我从起初,是按着我们教中最严紧的教门,作了法利赛人。6 现在我站在这里受审,是因为指望神向我们祖宗所应许的。7 这应许,我们十二个支派昼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着。王阿,我被犹太人控告,就是因这指望。8 神叫死人复活,你们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
9 从前我自己以为应当多方攻击拿撒勒人耶稣的名。10 我在耶路撒冷也曾这样行了。既从祭司长得了权柄,我就把许多圣徒囚在监里。他们被杀,我也出名定案。11 在各会堂,我屡次用刑,强逼他们说亵渎的话。又分外恼恨他们,甚至追逼他们直到外邦的城邑。 12那时,我领了祭司长的权柄和命令,往大马色去。13 王阿,我在路上,晌午的时候,看见从天发光,比日头还亮,四面照着我,并与我同行的人。14我们都仆倒在地,我就听见有声音,用希伯来话,向我说,扫罗,扫罗,为什么逼迫我。你用脚踢刺是难的。15我说,主阿,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16 你起来站着,我特意向你显现,要派你作执事作见证,将你所看见的事,和我将要指示你的事,证明出来。17 我也要救你脱离百姓和外邦人的手。18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19亚基帕王阿,我故此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20 先在大马色,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神,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
21 因此,犹太人在殿里拿住我,想要杀我。22 然而我蒙神的帮助,直到今日还站得住,对着尊贵卑贱老幼作见证。所讲的,并不外乎众先知和摩西所说,将来必成的事。 23 就是基督必须受害,并且因从死里复活,要首先把光明的道,传给百姓和外邦人。
现在圣灵聚焦“牲口槽”中的使徒保罗。亚基帕煞有介事地恩准保罗发言:“准你为自己辩明”。?πιτρ?πω常指主人允许奴隶或门徒,神允许鬼魔采取行动(马太福音8:21,8:31,19:8等)。保罗发言时有一个动作,?κτε?νας τ?ν χε?ρα,stretched forth the hand,伸手。这个动作应该有象征意义。在新约圣经中,我们的主耶稣最早就是用完全同样的动作在众人面前行了一件医治神迹:“1耶稣下了山,有许多人跟着他。2有一个长大麻疯的来拜他说,主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3 耶稣伸手摸他说,我肯,你洁净了吧。他的大麻疯立刻就洁净了。4耶稣对他说,你切不可告诉人。只要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献上摩西所吩咐的礼物,对众人作证据”(马太福音8:1-4)。所以保罗的行动至少可以这样解读:第一、神的手已经临到每一位“属灵表演艺术家”了;第二、每一个“大张威势”和慷慨论断着的“动物”,在上帝眼里不过就是一个一个污秽的大麻疯病人;第三,但神爱罪人,借着保罗要医治、洁净和坚固他们(马太福音12:13,14:31),把罪人更新为弟兄姐妹,把仇人更新为家人(马太福音12:49)。
保罗第三轮申辩可以按交叉结构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开明宗义宣讲福音:耶稣基督死而复活,而保罗一直为见证这个复活的真理而受逼迫(使徒行传26:2-8)。这里面的功课是双重的:一方面,神的儿女和教会一定要坚持传讲复活;另一方面,因此我们一定遭遇逼迫。第三部分在交叉结构中与第一部分回应(21-23):被犹太人逼迫,因为传讲、并且向外邦人传讲基督的受害与复活。中间部分是再一次重复他大马色路上归主的“个人见证”(9-20)。
关于大马色路上的个人见证,保罗在这里的复述有三个基本方面。第一、一个罪魁(9-11)。保罗在这里比前两次更加详尽地强调了自己对基督和教会的犯罪。保罗在这里没有指控别人是罪魁,而是先承认自己是罪魁——这不是策略,这是事实,这是真理,这是爱。但今天那些宣道士正相反,总是别人有罪,别人是罪魁。保罗要夸就夸自己的软弱;但邪教徒要夸总是夸别人的软弱。不仅如此,我完全同意这样的看见:一个好的牧者一定是自己经历过罪恶和救恩的人,才不至于总讲“别人的救主”,总卖弄基督怎样拯救别的罪人。保罗所讲的救主,是自己真正经历的,耶稣真是他的救主。第二、一位救主(12-15)。保罗真的经历了基督和祂的拯救。这不是祖宗的遗传,这不是别人的间接经验。这是他自己真实的人生经历。一个牧者或基督徒如果根本没有这样经历过神的责打和释放,他一切的见证不过就是谎言。实际上耶稣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耶稣的死与他无关,耶稣的复活也与他无关。第三、一个使命(16-20)。在这部分信息中,保罗更加详尽地解释了耶稣赐给他的福音使命:“18 我差你到他们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保罗的用意可能在于:现场的人无论怎样罪大恶极,仍然有认罪悔改重生得救、进入天国的盼望。上帝实在是爱这个动物庄园,一如道成肉身降生在马槽,要把祂的百姓从自己的罪恶中拯救出来。这个蒙恩的对象,包括犹太人亚基帕夫妇。
值得强调的是,福音的第一个目的是“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这是什么意思呢?首先,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在神的面前都是瞎眼的。这种属灵的盲目可以追溯到伊甸园蛇的试探:“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5)。罪人自以为眼睛明亮,这个睁眼瞎的基本“看见”就是看见别人的罪,看不见自己的罪;看见人(“我们看这人”),看不见神。而这种瞎眼,恰恰是面前这些控告者和审判者的基本罪性:这些罪人要起来审判别人的罪,同时完全看不见神藉着这场审判呼喊他们归向基督。今天,在所有瞎子的公共审判中,人的盲目和神的恩典同时并存。你正在那里审判别人,而神正在呼喊你认罪悔改;你正在大言不惭地宣传阿哈阿哈我看见别人的罪了;神说,你若不悔改,就会如此灭亡。其次,这里的瞎眼让我们调整对圣经医治神迹的理解——瞎子得医治不仅仅是一个医学神迹,更指向属灵上的复明(使徒行传9:8,9:40;马太福音9:30;约翰福音9:41;以赛亚书35:5,42:6-7;马太福音13:13;罗马书11:8;哥林多后书4:4;以弗所书1:18)。
24 保罗这样分诉,非斯都大声说,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25保罗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我说的乃是真实明白话。 26王也晓得这些事,所以我向王放胆直言,我深信这些事没有一件向王隐藏的。因都不是在背地里作的。27 亚基帕王阿,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 28 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阿。(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
圣经总是和加尔文同学的观点不同:恩典是可以抗拒的。救恩的真理临到了,但罪人仍然抗拒。这段经文记述了保罗和非斯都以及亚基帕的两轮对话,以及合议庭的最后“宣判”。这也代表罪人听道的三种基本反应:第一、谩骂(非斯都);第二、冷嘲(亚基帕);第三、冷漠(合议庭)——你说的福音他们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们唯一的兴趣是“政治”。
首先起来抗拒的是“比皇帝还急的太监”。巡抚非斯都先跳起来:“非斯都大声说”。μεγ?λ? τ? φων? ?φη,said with a loud voice。动词?φη在这里是Imperfect。这位非斯都一直在喋喋不休地喊叫;而且不是为了阐述自己的道理,仅仅是为了让别人(众位高贵的人)听见。罪人失去了听道或倾听的能力,而罪人辩论有两个特点。第一、他们总以为发言频率高,声音大,就显得有理;第二,他们说的一些话都是为了在人面前作秀,讨好他们想讨好的民意或权力或某人。非先生非得喊叫,他喊什么呢?他在骂人:“保罗,你癫狂了吧。你的学问太大,反叫你癫狂了。”这是一个非常“不合理”的指控。如果保罗说的不是事实,不合逻辑,你可以反驳。但非斯都不是这样,他上来就给保罗扣一顶“精神病”的帽子。但这种道德和理性缺陷一点儿也不影响他们低能的发言热情——越是无知越是无畏地发言或喊叫。审判官们都是不讲理的,却一直自诩自己是最讲理的。不仅如此,“学问太大”现在也成了罪过,也成了“癫狂”的原因。这种荒唐或不择手段的控告反而证明非斯本人恰恰是“癫狂”了。非先生用两个字来表示疯癫,先是动词μα?νομαι,后是μαν?α——他先论断保罗“开始发疯”,然后将这个论断变成下一步控告的“事实前提”。这不是新伎俩,犹太人起初就是这样攻击耶稣的(约翰福音10:20)。
保罗的回答非常有智慧。对这种谩骂式的攻击,你最好的办法就是遵循主的教导:“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马太福音5:37)。保罗只说:“非斯都大人,我不是癫狂(δ? Ο? μα?νομαι,I am not mad)”。你根本不需要跟非斯都论证你为什么没有癫狂,那样就会陷入撒旦的泥沼之中。不是就不是,到此为止,然后转向正题,免得偏离福音的中心——圣经。“非斯都大人”这个称呼,表明保罗一点儿也没有被激怒,保持着良好的彬彬有礼的竞技状态。因为你是和空中掌权者在挣战,而不是对面这个可怜的罪人。空中掌权者的特点是:你越抓狂它获利越多;因此用最阴损刻毒的方式刺激你发疯,乃是它的基本战略。但保罗越来越成熟。保罗必须返回“这些事”,就是被非斯都打断的耶稣基督死而复活拯救罪人的福音。不仅如此,保罗要转向圣经这个根基:“亚基帕王阿,你信先知吗?我知道你是信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一方面,传道人不要在真理争辩中被人牵着鼻子走,把自己是谁当成非常重要的事。特别是,根本不需要把别人认为你是谁看得非常重要。非斯都认为我是疯子,哪有什么关系呢?他又不是上帝。但那些特别爱惜自己羽毛的人,在非斯都的论断和谩骂中就可能迷失和软弱了,他会将全部精力用来证明自己没有疯,而你越是证明,越是陷入血气之争。结果随着一地鸡毛,你都忘记你本来是想传福音的。另一方面,怎样才能迅速地返回正题呢?唯独圣经!圣经怎么说,说什么,那才是最重要的。我们根本没空搭理你的“论疯癫”的魔鬼之音。“你信先知吗?”保罗就是要返回圣经。首先,我们回到圣经,不要关心我是谁。其次,我所讲的就是圣经的道理,你若反驳,你拿圣经来;你若无法反驳,你为什么不顺服神的话呢?
亚基帕的表现不可能比非斯都更好:“28 亚基帕对保罗说,你想少微一劝,便叫我作基督徒阿。(或作你这样劝我几乎叫我作基督徒了)”。亚基帕的腔调应该是反讽和自嘲兼有。?ν ?λ?γ? με πε?θεις Χριστιαν?ν γεν?σθαι,Almost thou persuadest me to be a Christian(KJV)。?ν ?λ?γ?这个介词结构的意思是:用如此少的(话语)。这个结构也出现在以弗所书3:3,“用启示使我知道福音的奥秘,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参考彼得前书5:12,雅各书 4:14,彼得前书1:6,启示录17:10)。因此,将这个介词结构翻译成Almost或“几乎”应该是不恰当的。不过亚基帕这个强调也有代表性:他信与不信不取决于圣经怎样说,保罗是否正确;他把信仰看成一种人际关系——你说服我信,而且这么“轻易”被你说服,那我多没面子呢?这是在动物世界传福音经常遇到的情况。亚基帕根本不关心你传的对不对,他关心的是:我凭什么要听你的;何况你是被主流社会控告的犯罪嫌疑人。有时候,即使他心里明明知道你说得对,实际上他也开始转变了;但在表面上他还是要顶撞你、谩骂你、弃绝你、攻击你、甚至杀害你。实际上他若承认你是对的,他会更恨你,不仅因为嫉妒;更因为挫败——他原来错了。这就是人的罪:亚基帕和非斯都都偏离了靶心,而这正是“罪”这个希伯来字的本意。
然后我们来看保罗对亚基帕的回答:“29保罗说,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Ε?ξα?μην ?ν τ? θε?,I pray to God。面对控告者,基督徒不要作控告者,不要反诉这些罪人,不要代神审判;反要作祷告者,为他们祷告。无论控告者和审判者有多恶心,你的反击就在他们罪中有份了。首先,不是我,而是神;要让上帝作上帝。而且保罗看见了亚基帕的问题,所以他说,问题不在“少劝”还是“多劝”;当然也不在谁来劝,而在在乎“神”。他也是在提醒亚基帕——上帝甚至可以使用驴子来传递信息;而神如果正在藉着保罗来呼喊他,他有什么理由拒绝神呢?保罗甚至根本没有谈他自己是谁,因为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问题是,“我向神所求的”,重点是神,祂才是保罗求告的对象,也是亚基帕应该回应和顺服的对象。这也意味着,即使亚基帕悔改了,那也是神的工作,不是保罗的功劳。是听祷告的神让亚基帕改变的,与保罗无关。不仅如此,保罗跟神求的不止是亚基帕,还包括现场的每一个人,每一个让人毛骨悚然恶心至极的罪人。保罗似乎也在暗示,亚基帕你也不要把自己看得比所有人都重要,在神面前,在救恩和审判面前,你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最后,圣灵借着保罗再一次传递了神对罪人的爱:“只是不要像我有这些锁链”——圣灵为我们这些罪人祷告,求神怜悯我们,收回他审判的手;反而体谅我们的软弱,不要我们进入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这句祷告让我们想起亚伯拉罕对所多玛蛾摩拉的祷告。上帝的仆人不用动不动就引下天火来焚烧别人,审判别人;上帝的仆人应该为罪人代祷,传福音,见证基督的爱;同时,把审判权还给上帝。总之,面对控告,我们祷告;面对审判,我们代祷。
最后我们来看凯撒利亚大审判的结局。“30于是王,和巡抚,并百尼基,与同坐的人,都起来, 31退到里面,彼此谈论说,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合议庭宣告暂时休庭,退到后面去商议。有一点他们是诚实的:“这人并没有犯什么该死该绑的罪”。但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释放保罗。原因是:“这人若没有上告于该撒,就可以释放了”。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保罗没有罪,再关押他就是违法的。如果仅仅因为保罗表示要上告该撒,就必须继续关押他,这是什么道理呢?答案可能有三个。第一、正因为保罗要作访民,要上告到首都罗马,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更准确地说,可能直接威胁到非斯都和亚基帕的政治利益,所以必须继续关押保罗,直到他们确信保罗即使上诉凯撒也对他们没有威胁为止。第二、按罗马的法律规定,上诉该撒的人,必须继续在关押中,直到按体制内的押送程序,直接将保罗送往罗马为止。第三、保罗要上告该撒,如果释放他,犹太人会继续杀害他;因此继续关押保罗也是为了保护保罗,避免民变。上述三个理由可能同时存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合议庭中的每一个人,没有谁关心保罗传讲的基督和祂复活的真理。这就是今天的世界,就是这座城市。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耶稣死而复活,这宇宙的中心事件,比不上世界上任何世俗小学和蜚短流长以及政治新闻更能引起人类的兴趣。保罗甚至为这道理正在殉道,但听众一点点热情也提不起来。这是又聋又瞎的人类,在雷鸣般的福音面前,他们呆若木鸡,动物一样无动于衷。“31主又说,这样,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的人呢?他们好像什么呢?32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啼哭”(路加福音7:31-32)。那么这些罪人从早到晚一天在忙什么呢?罪人“都起来,退到里面,彼此谈论”别人的“罪”。他们组成和参加召开各种合议庭和特别法庭:控告、审判和论断别人的罪,决定邻居的罪与罚。面对如此无聊、丑恶而愚蠢的人类,神仍然是爱。人对神的冷漠和瞎眼仍然没有阻挡上帝对我们的爱,祂仍在保罗这个可怜的,瘦小的,不起眼的,让人厌弃的小老头和白发苍苍的身上,在越来越贫穷的教会身上,继续呼喊祂的儿女:你们这些死人要复活。因为祂爱我们,他盼望我们回家,脱离动物庄园;盼望每一位自以为自己有权释放别人得自由的罪人(?πολ?ω),进入基督里的自由。这就是神的爱:“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阿门。
任不寐,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