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立抱朴

患为所立,现素抱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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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美国的《独立宣言》能给基督教脸上贴金吗?

(2017-02-26 22:08:14) 下一个

一个某些基督徒们津津乐道的事情是美国的《独立宣言》里提到里“造物主”给出了人权,所以基督教里的上帝,才是人权的源泉。所以《独立宣言》某种意义上是基督教的产物。咱们这里来详细看看这个事。

《独立宣言》在最终定稿前,亚当斯,富兰克林,谢尔曼,利文斯顿都对其修改过。可是《独立宣言》的最主要的作者是托马斯杰斐逊。这个没问题。那咱们就先看看杰弗逊的宗教观是怎么回事。

1819年左右,杰斐逊曾用剪刀和浆糊对《新约》进行了删减。对之后的产物叫《拿撒勒耶稣的生平和道德》(The Life and Morals of Jesus of Nazareth)。这本小册子删除了所有耶稣的所谓“神迹”,比如处女怀孕,天使,让一群被恶魔感染的猪集体自杀(马太 8:28-34),复活,等等。留下的都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耶稣说的有关道德的话。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Bible)里的四部“福音”有约6万4千字。杰斐逊的小册子,仅剩了3万字。四部“福音”被杰斐逊删了近54%。从这一举动来看,《独立宣言》的作者至少不是太看好耶稣的神性。

那么杰斐逊对《旧约》又是怎么看的呢?1820年8月4日,杰斐逊给他的私人秘书 William Short (后来成为美国驻法国公使)写的信中,有下面的话:

That sect [the Jews] had presented for the object of their worship, a being of terrific character, cruel, vindictive, capricious and unjust. (那个教派【犹太教】给出了膜拜对象,一个不寻常的个体,残忍,睚眦必报,任性和不公。)

杰斐逊似乎也不看好《旧约》里犹太人的神(当然也是基督教的神)。

《独立宣言》作者对基督教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实际上,杰斐逊和美国另外两位国父富兰克林和潘恩一样,都是自然神论者,而不是基督徒。什么是自然神论呢?自然神论(Deism)是17到18世纪的英国和18世纪的法国出现的一个哲学观点,主要是回应牛顿力学对传统神学世界观的冲击。这个思想认为神创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规则,在此之后神并不再对这个世界的发展产生影响(与婆罗门教对梵天的解释相仿),而让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规律存在和发展下去。这样的“神”显然不是基督教里的神。

咱们再来看看《独立宣言》的原文。有人说《独立宣言》提到“造物主”,那说的就是基督教的上帝。可真是这样吗?《独立宣言》的第一句如下:

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one people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s which have connected them with another and to assume among the powers of the earth, the 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 to which 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 a 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s of mankind requires that they should declare the causes which impel them to the separation.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自然神明,取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公意的尊重,必须宣布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

这里就很明白了。杰斐逊说的都是自然之神,这和他自己是自然神论者是相符的。而有关“造物主”的是《独立宣言》第二句。这也就是某些基督徒津津乐道的一句。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Creator”顶多能被翻译成造物者,而不是造物主(Creator Lord 或 Creator God)。这说的都是自然神,而不是基督教的神。而且这里还有一个至关重要,但却常被忽视的词“self-evident”。杰斐逊最早的初稿中,这里用的是“scared and undeniable”(神圣和不容否定的)。“self-evident”是富兰克林的改动,很多时候被翻译成“不言而喻”,可是看看那个词,分明是“自我证明”吗。“sacred”(神圣)说的是信仰(faith);“self-evident”说的是理性(reason)。信仰和证明,不是一条路上的东西。国父们要做的,恰恰是远离宗教,至少试图把权利建立这理性之上。

那么《独立宣言》里有什么地方明确地提到了基督教吗?我们现在看到的最后定稿的《独立宣言》里没有。可是《独立宣言》的初稿里是有的。《独立宣言》里列举了英王的种种罪行。杰斐逊最早的初稿里,有下面的一条。

He has waged cruel war against human nature itself, violating its most sacred rights of life & liberty in the persons of a distant people who never offended him, captivating & carrying them into slavery in another hemisphere, or to incur miserable death in their transportation thither.  This piratical warfare, the opprobrium of infidel powers; is the warfare of the Christian king of Great Britain. (他【英王乔治三世】从事残酷战争压制人类天性,侵犯了远方从未冒犯过他的人之最圣洁的生命和自由,俘虏他们并奴役于地球另一端,或于运送过程中悲惨地死去。这种海盗般的战争,即使异教政权也会不齿的行径,就是这个大不列颠基督徒国王的战争。)

由于这段批评奴隶制(而当时美国还有几个州有奴隶),所以为了保持十三个州的团结而没有被保留。?不过这里作者对基督教的态度是值得思考的。杰斐逊唯一明确提到基督教的地方,是用来形容他的敌人的,而且是批判他的缺德行径的。

还有一点,建国后,美国在1796年和奥斯曼的黎波里塔尼亚签署了《的黎波里条约》,主要是有关美国水手被西北非有当地政府支持的海盗劫持的事。奥斯曼是穆斯林政权。为了说明美国与他们的宗教无争,该条约的第11条说: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s not, in any sense, founded on the Christian religion.(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不是,在任何意义上的,建立在基督教上的。)

此条约在华盛顿授意下完成,由以杰斐逊为主席的参议院通过,亚当斯总统正式签署。此三人分别被称作《独立宣言》的剑,笔和声音。所以《独立宣言》中的造物者或是自然神明,究竟是不是基督教的神,一目了然。

还有不能不提的就是让美国政教分离的宪法第一修正案。

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有不少美国人是基督徒,没错。可是美国政府的确是一个世俗的政权。其实纵观世界,最能保护宗教自由的国家,一定是这样世俗的政权。

对美国历史有一定的了解,就会知道《独立宣言》并不能给基督教贴金。而且“天赋人权”这样的话,也不能孤立地看,必须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天赋人权“这样的话,是针对当时”君权神授“的思想的。为君者宣扬自己的权力来自上帝(大不列颠的基督徒国王),可是杰斐逊提出的革命性的观点是,人权才是最初的,最基本的权利。从这个角度看,《独立宣言》一样不能给基督教贴金。

最后说一句。“天赋人权”这样的话也许对某些人很有感召力。可是并不符合现实。纵观历史,人权都是人自己争取来的(如废除蓄奴,妇女平权,给少数族裔平权,等等)。你若不去争取,自然也不会有任何权利,老天爷是不会给予你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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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semper~tyrannis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蓝山雀' 的评论 : “美国建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独立宣言》到《宪法》生效的13年,美国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13个国家的松散联合体?你先想想,“美国建国”是怎么回事再说。

自由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已知的最早系统地被提出是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的“哲人王”奧列里乌斯。而后由于社会发展,这个概念更明确,更丰富。

如果你想问自由意志是哪来的,科学和哲学上,目前没有定论,但是有一些假说,目前没有证实或证伪。有关自由意志的书,一样汗牛充栋,有兴趣的话,你可以自己去看。我推荐你看丹尼特(Dan Dennet)的书。所以关于自由意志的来源,科学上最严谨的答案是不知道。可是还是那句话,我们的无知同样不能说明任何事情。一样不能给信神提供依据。无知成不了下任何结论的依据。
蓝山雀 回复 悄悄话 美国政府的基础不是美国建国的基础。

美国政府,不是以基督教会为根基。和天主教政权,教皇代表政府不一样。
美国也没有国教。当时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有国教的,比如英国。

而且,自由的概念从哪来啊?总不会是进化论生化机器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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