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这里不讨论经济专属区,只讨论12海里的主权!
一块礁石,根据《海洋法公约》,有可能拥有,也可能不拥有,12海里的领海。是否拥有,取决于礁石的实际的自然水文状态。
简单地说,要看该礁石,高潮时是否露出水面。
露出,则该礁石拥有12海里的领海。比如岛屿。
不露出,则该礁石不拥有12海里的领海。比如暗礁。
OK, 解决了一个问题。还有一个问题。
人工岛或者人工吹填礁石而成的岛,是否改变12海里的领海裁定?
答案是:否。
就是说,判定你是不是你父母的女儿,取决于你整容前的样子,不是你整容后某个明星的样子。
High Five!我们又解决了一个问题。
关键的时刻到了:南薰岛到底是不是高潮高地?南薰岛到底是不是高潮高地??
这个答案,在南海仲裁裁决书可以找到。
以下摘自《裁决书》 第四节 B段:南海岛礁的地位
“...仲裁庭同意菲律宾关于在自然状态下黄岩岛、赤瓜礁、华阳礁和永暑礁为高潮时高于水面的岛礁以及渚碧礁、东门礁、美济礁以及仁爱礁为高潮时没入水中的岛礁的观点。然而,仲裁庭不同意菲律宾对南薰礁(北)和西门礁地位的界定,并判定他们均为高潮时高于水面的岛礁。”
所以裁定是:南薰礁(北)是高潮时高于水面的岛礁。
也就是说,吹填的南薰岛的确具有12海里的领海。当然,12海里的领海不会因为吹填面积变大而变大,而是以原南薰礁(北)起量的12海里,固定不变。
美国一直要求中国遵守《裁决书》。从这一点上说,美国是认同裁定的。也就是说,美国应该遵守裁定,维护中国南薰岛的12海里主权。
现在看来,美国人要不是没读懂,要不是根本没读《裁决书》。
《裁决书》通篇都是对中国的无理指责,但是在历史水文资料前,也不敢太胡说。当然,中国南薰岛12海里主权,是中国自己根据水文资源得出的结论,与《裁决书》无关。
反倒是一些认同,吹捧《裁决书》的国家和人(城里人),违背自己的理念。
最后,为方便您阅读,这里提供南海仲裁裁决书,中文版全文链接。哈哈,在大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