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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少将的行政级别定低了

(2024-10-07 15:19:28) 下一个

李贞少将的行政级别定低了

    李贞少将是大家熟悉的1955年授衔的唯一女将军。李贞(1908年—1990年3月),湖南浏阳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游击队。历任红六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秘书长,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等。
     
    1952年军队评级时定为准军级;评衔职务为军委防空军政治部干部部部长,1955年授衔少将。

    1965年取消军衔改定行政级别时的职务为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副军职),按靠级标准,李贞准军级和副军职的职务应该定行政八级,可最近收集到的一份资料却意外发现李贞的行政级别是九级。

说意外是因为以前在网上看到有人说李贞在六十年代初提为副军级,65年定了行政七级,所以一直以为李贞至少是行政八级。另外一些准军级的大校都定了八级(见下图),按李贞的时任职务和原军队级别当然应该定八级,不知为何只定为行政九级。有没有网友知道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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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3)
评论
吕洞宾 回复 悄悄话 大学校长里,一些三八式干部行政九级。
毛囡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华府采菊人' 的评论 :
是这样,这些离休卡片都是后来填的,干休所基本也是在实行离休制度后才建的。
华府采菊人 回复 悄悄话 ”离休“二字的正式使用,应该是1980年开始的,1958年开始使用的是”离职供养“,1963年开始使用”采取离职休养、退休、担任荣誉职务等办法。“,但没用其简称”离休“与”退休“区别开来,所以我觉得, 但凡文件或表格上用了简称”离休“, 应该颁发或填写于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53号)之后,其中一段文字很清楚”第一条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 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当离休。

已经退休的干部,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改为离休。“
这应该是”离休“正式表述的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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