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MikeSmith

在北美的华人的未来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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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东的经历

(2017-11-03 10:06:49) 下一个

女儿上小学时,我们在安省的滑雪胜地的山脚下买了一个有一点点风景的小房子权当度假屋。隔周周末去一次,冬天孩子滑雪,夏天我们爬山。后来孩子上高中功课忙,我们也没时间总去了,就计划着自己玩一年出租一年,如此往替,既能享受生活,也能挣些外快。

第一年租给一对年轻情侣E,没发生任何麻烦事,过了一年后他们来多伦多大学上学。昨天无意浏览Facebook才发现他们已经分手,女孩如今进入了一家媒体公司,自己也发了几个单曲,其中一个还是无上装时录的,很香艳。

然后租给一对老夫妇,老头是澳大利亚来的退伍老兵,老太曾去北京教英文2年。隔了俩月不到, 老头的签证续签被拒,老两口连夜买机票飞回了澳大利亚。来信说抱歉, 留给我们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于是自己住了一个夏天。等秋风来时,我们决定再次出租。

凡事不过三。这第三次可就出事了。

出租广告登出不久,来了一个小姑娘B来看房。人看着正常,就是身体暴露出来的部分画满了纹身。

她一进来就显出非常熟悉的样子,知道哪个卧室里有个上下床。原来她和前房客E是好朋友,老来做客 。我跟E联系,E回信说她们是同事,B以前在班芙的饭馆打工,现在在蓝山做帮厨,人还不错。

于是定下来一年租期,我向B要三样东西: 1. 身份证明; 2. 工资单和信用报告; 3. 前房东的推荐信。

B反馈很积极,马上给了健康卡的复印件,但说不开车,没有驾驶证。又去公司开了工资证明和前房东的推荐信。可始终没提供信用报告,先说不知道怎么做,后来说时间上来不及,再后来说怕影响她自己的信用。

我这时懒惰了,毕竟每次跑过去要一天时间,如果再找别的租客又需要这一套过程,太麻烦。而且觉得既然有E的推荐,也不会出大问题。

如今看来这是错误的起点 。人不能既想做房东,又怕花时间费力气。因为最终该花的时间还是要花,麻烦还是会有,而且代价会更大。

签租约很爽快,B带来了两个月租金的现金,说她很喜欢这屋子,会好好爱护。还问她有一只小狗,能不能养? 我说我们自己也养猫,有啥不行的?

一切安好。

直到后来每次要utility时她总找出各种理由不交,三次跳票。每次B都是态度诚恳的说太抱歉,找出各种理由,说以前从来没有过以后也绝不再发生。

我们每次都选择了不追究,尽量能宽限就宽限,也没有讨要过跳票造成的额外费用。只要最终把房费交了, 在utility 不给的情况下也没有继续讨要。

这是我的第二错 – 姑息的结果不是我所希望的人心换人心,而是对方的得寸进尺。你不去要欠租,她早就把钱花了。等滚雪球一样欠款越来越多,她就开始想怎么找你的不是赖债了。

在一次该交房租的前夜。B来了封邮件,意思不连贯,大量错字,仿佛当时她 精神上是不清楚。大意就是她自己人太好,总被欺负,这次决定不受气了,明天她就去找人验房。打算以房子本身有问题为理由不交房租。

这次我才意识到问题有些严重了。去信说你如果是因为资金上有困难,我们没有问题,你不需要给我60天通知,随时可以搬走。B马上回信,语气缓和了很多,抱歉给我们添麻烦,但说她太喜欢这房子了,什么问题都没有了,要继续住下去。我们回信说没问题,只要你按时交房租。

可是,这次她又跳票了。

我们忍无可忍,太麻烦。而且我们精力实在有限, 决定卖房!

我只知道要要赶租客走人,需要给90天的通知。于是我发信给B,说我们四个月后打算卖房,请你在那之前搬走,如果你能提前找到新家,随时欢迎走人,我不会扣你任何费用。B回信说:完全理解。

我自己觉得作为房东我算是仁至义尽了,尽量不触伤B的自尊心,给她留足了面子。但很不幸,我犯了第三个错误:不熟悉租赁法。明明房客有诸多过错在先,我可以走正常程序把她赶走,却因为爱面子不肯直接指出来,又笨到用了一个陷自己于不利境地的理由。

时间又过了一个月。

我发信问:你房子找的怎么样了?

B回信了,她说她找到了个“damn good”的律师,律师说我以卖房为名义让她搬走是违法的。最多是我让在她住在那里的情况下卖房,而且买房者必须是“自住“,才能在closing 日让她搬走,而且必须给足她60天的通知。她说她会走法律程序和我战斗到底。

我回信说:你要走法律程序,好!我也正打算走法律程序呢。

这个房客很有主人翁责任感的意思要一直住下去了,而且不打算付钱。以前听到过很多房东悲惨的故事,没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

开始在网上找些资料。下边这个网站上的表格就变的很重要了。

http://www.sjto.gov.on.ca/ltb/forms/

安省的法律极其偏向房客。房东要想赶走房客的办法非常的有限。在最初的一年合约期内是几乎没有任何办法赶走房客的。而且安省法律规定,出了1年限期,合约自动无限期延续。所以房东是永远不能以合约到期为理由赶走房客的。至于以卖房,自住,装修为理由,则是要给满90天通知,而且给予赔偿。安省新规定,赔偿是一个月的租金。

要想赶走不交钱的房客,两个通知表格很重要:

  1. N4 这个是在房客欠租的时候发的。内容是我给你14天,在14天内你或者交租或者搬家。如果14天后,你既不交钱也不搬家,房东就可以走L1程序,申请Landlord Tenant Board的聆讯。一般在3-6周内可以排到期。如果裁定对房东有利,Board可以裁定房客在一定日子内必须走人。到时候不走,房东可以联系当地警察,再排期赶人。但房客在被赶走前的任何时刻交清欠款,此程序无效。也听说一些老练的房客每次在最后一刻还钱,从而浪费了房东几个月的努力,还是赶不走。听说Board 很少在第一次聆讯时就赶走房客,往往要求双方协商解决;
  2. N8. 这个是在房客长期的一贯性的欠款时发。要求房客在合约到期时走人。这个长期性一贯性的门槛很高,一般要求是三次连续跳票。幸运的是我们的房客符合这些严格的要求。

于是我们先发N4, 再发N8,给了房客满90天的通知让她走人。告诉她我们不怕走法律程序,我们准备的很充分。

在第二个N4期满前一个晚上,当我们把第二天去Board 申请聆讯的 L1和L2的表格都填好后,B来信了。说她非常非常抱歉,不知道她为什么走到了这一步。问如果她月底离开,还有没有商量。我回信说只要你到期走人就好。你欠的那些款我也不要了,千万走好。

几个重要的教训:

  1. 在房客第一次欠租或者跳票的时候,态度还可以很好,但N4一定要发;否则就是对自己和房客的不负责任;
  2. 事先了解安省租赁法,知道房东能保护自己的办法虽然不多,但还是有。有事来不能怕事;
  3. 事先对房客申请的过程要非常慎重 – 进来容易出去难。给自己一个估计,正确评价自己能不能把握的住那个房客。如果有任何疑问,不要接受。而不好的租客的一个惯常表现就是在看房时给你现金。

到了11月1日,我们请假去接回自己的房子,才发现屋里屋外垃圾成堆,出租前刚运来的床不翼而飞。但总算请走了小祖宗,心里也还是谢天谢地。我后来又单独过来几次,整理出来几十大袋垃圾,用我的SUV足足往20几公里外的垃圾处理中心运了8次,然后换锁走人。

之后几周没来,房屋空置,直到下了大雪。我们再来,发现房门打不开了。我转到屋后,后院的落地窗户是开着的,屋里冒着热气,Gas Fireplace 在燃烧, 而一串清晰的足印在厚厚的雪上从Deck奔向远方。我赶紧进屋,走到前门,发现前门的锁从里面被一断铁丝固定,让外人用钥匙无法打开。

典型定义中的Break and Enter, 报警打了911. 因为偏远,又不算情况紧急,荷枪实弹的警察在2个小时后来到。警官非常仔细的听取了情况,房前屋后照了很多相。看到屋子里凄惨景象,警官问这是你住的屋子?我本来不想把小姑娘的信息提供给警方,免的给她找麻烦,回头再丢了来之不易的工作,但既然被警方问到了,我也只好按实情说了。后来警察发现了从卧室窗口跳进入房间落脚在床垫上的脚印,一双女人的靴子外加一条狗,和我前租客和她的狗的情况相符,而且屋外的足迹也符合。警察说他会从这里开始处理,其它事情就不需要我管了。

从此无事,直到来年1月份,我忽然收到一份天价水费。我直觉感觉是因为零下30度,水管爆裂,小屋子一直在花花的流水。于是赶紧给当地政府打电话,问怎么办。女办事员很官僚的口气,说你的屋子你去管,我们无法现在就派人去关路边的总闸。你要自己去关掉你屋子的总闸,给我们来个相片,我们才管后面的事。

那时快下班了,我放下电话就直接开车奔向度假屋。路上很难开,几个小时后,大雪漆黑夜,我才赶到,好在没人再break-in了。一眼看去,一切安好,没有水没金山,路边也没有因为总水管爆裂出现的冰山。因为我家的水管总闸是在crawl space里,而入口是从屋外一侧地面上的入口。那时零下30度已经俩月,大雪冰层堆积了1米,我是根本不可能除冰除雪爬进去的。我前后左右好好看,关了屋内的一切水闸,反正是没漏水。于是深夜中,在大雪纷飞中又开车返还家中。 

第二天给政府打电话,告诉她我去了度假屋,一切都好,保证我屋子没漏水。女办事员显然认为我说谎,问昨天那么大的雪,那么晚了,你还去了? 我发誓说我去了,你爱信不信吧。女办事员说,没总闸的照片?那我没办法。你需要付款。

白天我又仔细看账单,忽然发现从去年10月15日后,水表ID号变了。于是我以为找到救命稻草,再次打电话说你们弄错了水表。政府那边终于开始认真查了,但给我的消息很不好。原来从去年5月开始,政府就没能真正读到在crawl space里的水表的读数,因为在外的传输器坏了。读表的工作人员犯懒,就一直按照每月10立方算,我也就一直这么交着钱。

直到10月15号,政府派人换了新水表,在那一天把旧水表换下来,读数发现前6个月用水量巨大(超过前5年用水量的总和) - 因为房客自己养殖了一些水生的有机植物,大量用水。那个工作人员把这个读数告诉了房客。于是房客在得知此事后,才决定马上搬走的。

真相大白后,我也只好把水费自己给付了,算是又一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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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西雅图听雨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分享你的经历。我也是吃过亏的房东。
从小到大 回复 悄悄话 现在还是有租客专门找“外国人”房东租房,因为还是好欺负。这个房客最后还是赢了:房东同意欠了的房租不用交了。

谢谢分享!
不记得 回复 悄悄话 是生意就要按生意的规矩做事情,Keep it professional。
z2013 回复 悄悄话 宁缺勿滥,很多华人就是图省事,最终还是自己吃亏。
mamacao 回复 悄悄话 谢谢你的信息
东湖绿道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人做房东容易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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