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更多的事实指向了周世锋们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连,从事着不可告人的犯罪活动。
据了解,周世锋与加入地下教会的胡石根、勾洪国、翟岩民等人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律师和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2014年以来,勾洪国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有关颠覆国家政权培训,参与炒作热点案件,并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期间,勾洪国出资并联络胡石根、周世锋、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形成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
除此之外,锋锐律师事务所和部分“死磕”律师还接受境外资助,利用舆论炒作国内敏感案事件,宣扬一些极具煽动性的消息,锋锐律所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布的多张图片也显示,美联社记者以及德国二台等欧美媒体曾多次前往锋锐律所。
而在2015年7月10日,美国著名反华议员克里斯.史密斯也曾发出抗议,“强烈谴责”中国逮捕拘押“维权”律师的行为,但因失语承认了他曾亲自见过被抓捕律师中的一些人。
据媒体报道,史密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反华老手,他曾在2006年至2014年期间在美国的多起反华事件中露面。
近日,西方舆论又以较大规模炒作所谓“7.09律师大抓捕”一周年。美德英三国外交当局或驻华使馆于9日分别发表声明,渲染“7.09事件”的严重性,要求中国释放涉案律师,妄图借“人权话题”对我政治体制施压。一些西方律师组织和团体发表联署公开信,向中国政府施压。美国律师协会还在9日给被拘留的王宇“隔空”颁发了“国际人权奖”。
针对“人权问题”,中国始终态度明确,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中国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始终将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
“死磕”律师也要认清现实,不要妄图借助西方势力来炒作“7.09事件”,企图对抗法律。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为“法律人”的个别律师知法犯法更应严惩。
正如犯罪嫌疑人翟岩民说:“我觉得对于律师而言,要利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像锋锐所那样,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不管你有什么诉求,都要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