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1月28日,农历腊月十二,安徽无为县侦破了一起“劳动党案件”,这件往事,在性质上,是一起反党反政府的暴动未遂案件。为防“劳动党”激起事端,无为县公检法军事小组动用了两个连的部队,逮捕了首犯黄立众和骨干分子吴舜臣、方荣舟、焦兆祥、焦水云、汪正权、汪必贵和潘荣明等8人缴获了“劳动党党章”、“宣言”(又称“告全国同胞书”)、“标语”、“口号”、“杀人条例”、油印机(包括钢板、蜡纸、铁笔等)、“入党申请书”、花名册及粮食、斧头(准备在暴动时使用的凶器)、军事搏斗知识教材等大批罪证。
这则故事之所以令人瞠目结舌,还因为故事的主角,暴动未遂案的首犯黄立众,曾是一名北京大学的学生。1956年秋天,20岁的黄立众考取北京大学哲学系,离开生他养他的无为县昆山乡。四年后,因为如实反映农村和农民问题,批评大跃进之类的政策,北京大学开除了他的学籍,将他押上火车,遣返故乡。遣返路上,这个落魄的秀才,将标明开除学籍的户口本扔进了长江。没有户口本,在那个年代是致命的,他在长江中下游的城市间往返漂泊,一连数日,始终找不到工作。无可奈何,跳出农门的他,不得不重返农门,面朝黄土背朝天,务农度日。
从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给农村带来了严重的破坏和灾难。安徽省是全国的“重灾区”,地处江淮之间的鱼米之乡无为县在全省率先创办了第一个人民公社,当时全县“五风”(共产风、平调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盛行。
那时任用基层干部只考虑个人关系、家庭出身、政治表现,很多干部的文化素质低,村一级干部大部分是文盲。地方干部为了完成上级层层加码下来的任务,不顾实际情况,只知“下面听上面的、上面听中央的”,一昧蛮干。而人民公社制度却让这样的干部们控制了农村几乎所有的社区经济资源,而且可以集中分配,干部们得以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支配、控制农民的行为,中饱私囊也大为便利。结果地方干部贪污腐败,官僚主义盛行,同时“大呼隆”生产、吃食堂制度也严重地挫伤了社员的积极性。由于实行供给制和无偿劳动,收获的粮食一律归公,公社社员们认为,“干不干、三餐饭”,“做多做少、一样吃饱”,于是吃饭时人多,出勤时人少,装病的人多,没病装病,小病装大病,过去能挑1百斤,现在只挑50斤,过去一个人能挑,现在则要两个人抬。
1958年姚奎甲任无为县委第一书记,他受到上级的压力,也对下级施压。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是6.2亿斤,却上报13亿斤;1959年总产量是4.4亿斤,上报11亿斤。为了制造“高产”假象,很多公社都采用了“并田”的方法,即把许多茁壮成长或基本成熟的庄稼移栽并到一块田里,因密度过大,又钉木桩支撑,用绳索捆绑住稻禾。当时任职县粮食局的夏可文回忆说,1958年他奉上级命令去调查农民亩产的真实数,他随机抽取3块土地肥瘠程度不同的田分成3个等次,亲自监督收割和打谷,结果发现上等田平均亩产120斤、中等田80斤、下等田40斤。他想将真实数字上报,但区里干部怕影响政绩,不给盖章,最终粮食产量还是按区里干部虚报的数字盖章上报。当时流行的说法把创造粮食高产纪录称为“放卫星”。据当时的报导,石涧区拓城社第五作业区第17小队曾放出一颗中稻产量“卫星”,1亩多的稻田共收稻谷33,709斤;汤沟区蛟矶乡燎原一社的1亩4分“湖南籼”中稻共收稻子35,859斤,平均亩产25,619斤。
以前自留地、家庭副业是社员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向城镇提供蔬菜、副食品的重要来源。但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自留地归集体,家庭副业也不准经营,否则就被指斥为“搞资本主义”。1958年秋至1959年上半年,无为全县毁去村庄1,591个,拆毁农民住房6万5千多间;还有的公社移民并村,把农民一家祖孙3代并在一间房里睡觉。1960年春,为了办“万头养猪场”、“万鸡山”、“万鹅湖”,无偿夺走人民公社社员家中的家禽,集中到公共的饲养地,最后公共饲养场里家禽全部死光,而大部分村庄里则鸡、鸭、鹅断种。
“大跃进”时期的口号是,为了“赶英超美”,“一天等于二十年”。各级政府按照“人定胜天”的指导思想“瞎指挥”,不顾自然规律一昧蛮干。1959年春,县政府要求全县提前半个月(即在清明前3天)播种、提前栽插,结果因气温偏低,稻种不能正常发芽,8万斤稻种烂掉了,长出来的仅有的一点弱苗栽到田里,又几乎冻死殆尽,于是20多万亩稻田差不多绝产。有的地方干部还强迫社员用盐水拌种,仅开城区在早、中稻栽插后就在稻田里洒了近2万斤食盐,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还有一些公社干部以为,耕地深翻是翻得越深越好,竟将地表1丈2尺以下的生土翻上来,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还破坏了耕地土质,降低了产量。据当地民众说,石门大队和兴胜大队的干部为了完成积肥任务,竟将黄豆磨成豆浆,用大缸盛放置于野外田埂上,晚上大缸上面点白炽灯以吸引各种飞虫落入缸中,经日晒雨淋后发酵成臭气熏天的所谓“人造化肥”,却不用这些黄豆去救济正在饥饿死亡线上挣扎的群众。
为了更高的产量“卫星”或完成上级交给他们的层层加码的生产指标,地方干部大量采用强迫命令的手段,叫民众干活就象赶鸭子一样。有的干部竟打人成风,完不成任务打,出工迟到也打,说话不好听也有挨打的。在劳动中根本不顾妇女的生理特点,致使不少妇女发生子宫下垂和停经的疾病。由于强行实行集体食堂制度,取消了农民的家庭厨房,基层干部得以用控制食物分配的手段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动辄用克扣饭票或不给饭吃来威胁民众。农民干活迟到、误工肯定要被克扣饭票,若因饥饿或生病不能下田干活,或讲干部坏话被干部听见或被别人举报,只凭干部(指导员、书记、生产队长等)打一声招呼,开饭时食堂会计和炊事员便将这些社员的饭票扣掉并摔破其饭碗。农民们即使被冤枉了,心里充满怨恨,也敢怒不敢言。就这样,干部们掌握了群众的生死予夺之权,最后把许多农民逼上了饥饿而死之路。
虚报了总产量,就得相应地增加缴纳给国家的粮食和其它农产品,这样各级政府便用高压手段强迫农民交出家中存粮和留给家畜的饲料粮,上交国家粮库,同时在集体食堂里减少社员的口粮供应,实行所谓的“低标准、瓜菜代”。“人民公社化”过程中农村全面推行了集体食堂制度,不准农民退出,群众也不敢退出。干部们对上级报告说,群众不愿解散食堂,其实是为干部们自己打算,因为办了食堂他们就可以多吃多占,晚上还能吃夜餐。
1959年7月4日,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张恺帆到无为县调查,发现“浮夸风”非常严重。7月7日他在无为县五级干部会议上提出了批评:明明亩产4百斤,硬说是8百斤、1千斤;你多我比你更多,横竖是越多越好。张恺帆还注意到,社员劳动强度过大,口粮供应偏低,社员面呈饥色,浮肿病患者普遍,年轻妇女几乎都丧失了生育能力,广大群众处于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他及时向省委、省人委作了汇报,提出立即停止蛮干,提高口粮供应标准(每人每天不少于1斤原粮);并责成县委纠正“共产风”,并提出“三还原(吃饭还原、房屋还原、小块土地还原)”、“两开放(集体鱼塘开放、自由市场开放)”等应急措施。如果能按张恺帆的意见办,数十万农民后来就不致于因饥饿而死。
然而,就在这年夏天的庐山会议上,毛泽东指责张恺帆“站在资产阶级立场,蓄谋破坏无产阶级专政,分裂共产党,在党内组织派别,散布他们的影响,涣散无产阶级先锋队,另立他们的机会主义党”。由此,张恺帆被安徽省委定为“右倾分子”,一大批党员、干部、群众受到种种打击。这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组织批判张恺帆,全县有28,741名干部、群众也遭到批判。于是,张恺帆试图纠正的“共产风”在无为县又刮了起来,导致形势迅速恶化。张恺帆被批判之后,地方干部的专权和高压越来越严重。据夏可文说,当时由干部组织的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就是,“目前我们存在的问题是思想问题,还是现实问题?”经过一番“讨论”后,干部就“得出”主要结论:目前的困难是社员同志们思想认识不清,勇气不足,缺少建设共产主义的激情等等。至于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自然是闭口不谈。在地方干部对人民公社社员的“帮教”活动和“点拨”指导之下,所有社员讨论的结果必须与干部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否则必遭打击。许多讲了真话的人被打击,甚至被判刑投进监狱。据夏可文说,当年被打成“右倾分子”的人不计其数,在无为县体育场上,公检法部门判处罪名的方式是用大喇叭喊来代替正常的司法审判程序,喇叭上喊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由于被判的人太多,以致于无为县监狱爆满,连仓库里都关满了人。后来政府不得不将那些无处关押的人押往临近的白湖农场(庐江县境内)和普济圩农场关押。在押送路上,老百姓说劳改犯多得象行军队伍一样。
“大跃进”给农村带来巨大的破坏和影响表现在各个方面。
首先,农民缺吃少穿,生活用品奇缺,人们生活、生产困难,导致土地抛荒,村野荒凉;而基层干部们却“多吃多占”,以致当地群众流传着“一两二两,饿不死队长;一钱二钱,饿不死炊事员”之说。据笔者在昆山乡和周边乡镇调查,“大跃进”时期最初每人每天的标准是1斤(原粮);后来由于粮食日益短缺,下降至7两、4两、2两,小孩再减半,每天只能吃两顿稀饭;最困难时,有时连续3、4天1两米都不供应。张恺帆1959年到无为县调查时,社员反映,当时每人每天的口粮“县里讲一斤(原粮),其实一家老小平均不过二两”,群众个个象叫花子一样,不论雨雪天都带个瓢,扶着老人、带着孩子跑到公共食堂吃饭。据农民徐伍荣回忆,1960年下半年曾连续3天1两米也不供应,大年三十除夕之夜,社员必须打完规定数量的积肥才准吃饭。
当时不仅城乡居民口粮严重不足,而且生活用品奇缺。1959年至1961年,农产品的黑市价高于国家牌价数倍,城市里粮、油、布匹、棉花等8种必需品凭票配售,烟、酒、食糖等10种则限量供应。据后来那位组织暴动的黄立众描述:“只有公社书记或省、县级部长才能买到东西,当时社员每人每天口粮是每人4、5两。农民一年不见一块洗衣肥皂,连吃盐都没钱买。胶鞋、力士鞋是看不到的。纸没有了,把古老的封建时代宗谱拿来染色再用。……以前繁华的集市现在就像清水洗的一样。蔬菜比米还贵,毛鸡价值每斤80、90块钱。” 连无为县城也是这样,县城里仅有的一点菜只卖给机关团体,不卖给群众。
农民们由于饥饿乏力,加上劳动强度大,个个都骨瘦如柴,甚至青年人走路都须带拐杖,致使农民无法正常耕种。同时,耕牛、农具也大量减少,1958年底全县有耕牛37,774头,而1960年底只剩28,100头,大型农具减少176,244件,占60%。这是田地荒芜的重要原因。更有甚者,稻种白天洒下田,晚上即被成群结队的饥饿群众捞上来,清除淤泥后将湿稻种带回家,用两块砖头一搓即食其米。当时可以说每村晚上都有饥民用这种方法偷食。如此则田里何能长出许多稻谷?当时,即便田里长着水稻,往往也是四周有禾苗,而田块中间荒芜。其原因是,农民饥饿无力,走路都摇摇晃晃,需要拐杖,无法下田劳动;即使被干部用棍棒驱赶下田,农民两腿也深陷淤泥中而无力拔出,只好在田块四周播种、插秧,消极应付,于是田块中央长满了稗草。南方多水田,淤泥较深,正常情况下行走于田间本不费太大力气,当时农民居然连在田间连挪动脚步的力气都没有,可见其饥饿的程度。当干部在场时,农民们弯下腰假装劳动,干部不在场就消极抵制;尽管干部逼着农民日夜干活,但晚上干部一离开,农民们就在田埂上睡觉。
官方的说法把这段时间农作物的普遍减产归结为“三年自然灾害”。据笔者查阅相关气象和灾情资料和多次走访调查得知,历史上对无为县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有低温、连阴雨、暴雨、旱涝、冰雹、龙卷风。笔者分析了无为县1957年到1988年各月平均最高、最低及极端气温表,各月平均雨量、雨日及最大、最小降雨量和一日最大雨量表,1952年到1988年梅雨情况表,发现在1958至1960年间,除1958年旱情较严重、1959年有轻微旱情外,基本上风调雨顺,并无其它灾害性气候的记录。据“三年困难时期”在无为县教书的杨金声分析,从1958年到1961年这4年无为县的气象资料来看,无论是从月降水量、最长连续降水日数和最长连续无降水日数来看,还是从暴雨日数和暴雨连续日数来看,既不存在涝灾,也不存在旱灾。当时出现的大饥荒完全是一场人祸。
在大饥荒已经发生的情况下,由于政治高压的存在,各地干部对农民实行了“饿死也不开仓”的政策。在当时的政治气氛里,谁要是擅自开仓,轻则开除党籍、公职,重则挨批斗,甚至被整死。与此同时,干部们对私藏或偷取粮食的农民则严惩不贷。干部们认为,农民家中若藏有粮食,就肯定是偷来的,一经搜出必遭毒打。有些农民将晚上从田里偷来的粮食用瓦片煮烧(铁锅已被砸碎用于“大炼钢铁”),干部们发现谁家有炊烟,即蜂拥而入,砸打一气,并将偷食者拖入食堂吊打。干部们甚至不准农民采摘野生植物充饥,理由是野生植物也是地里长的,而土地是共产党的,所以野生植物也是共产党的。干部对偷食小孩也不肯放过。无为县南乡有一小孩,因饥饿难耐,大白天爬到生产队田边偷食田中稻种,被生产队长发现,冲上前去,一锹铲下去,将偷食小孩的右手四指齐刷刷铲断。后来张恺帆到无为调查时,经群众举报,这两位村干部被逮捕。
“三年困难时期”,饿、病、逃荒、死亡,都不同程度地波及全县。首先,因人民公社留存的口粮严重不足,社员收割后就近乎断粮。接着就出现非正常死亡、人员外流现象。因为人口骤减,进一步导致土地大量荒芜,粮食连年减少。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7亿斤,1959年为4.5亿斤,1960年仅4.0亿斤。据无为县志记载:1960年春,由于“浮夸风”、“高估产”、“高征购”,加之浪费严重,城乡居民口粮严重不足,发生了浮肿病,一些地方出现了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外流的严重情况。人口外流以石涧、陡沟、蜀山等区为甚,蜀山区得胜乡小坳第四社桥头坟和双泉两个生产队,就有45%的农户流往江西省。当时社员饿得没有办法,只好找树皮、树根、蒿草、糠秕、蕨类、小鸡草等野草野物充饥,实在没办法时只能大量喝水充饥,结果大批人浮肿,许多人饿死,昆山公社的非正常死亡率约27%。“三年困难时期”无为县的人口总数连年下降。除了干部家庭的妇女外,绝大多数妇女都不再能生育,在这3年中群众家里出生人口寥寥无几。据无为县公安局统计,1959年全县饿死82,278人;1960年饿死126,524人。据《无为县志》记载,1957年年底全县人口为982,979人,而1960年年底仅余662,557人。
据笔者在昆山乡大范围内调查得知,当时几乎每村每天都有饿死人现象。在冬春季野外没有可供偷食的农作物,若粮食再供应不上,大多数农民就只有坐以待毙;若是在夏秋季,农民们如果不想被饿死,晚上都出去偷正在生长或收割的农作物,当时这是普遍现象。在饥饿的逼迫下,人们已经没有了羞耻感,每到收获季节,晚上田野里到处都是偷食的人群,大都如惊弓之鸟,战战兢兢。如果是群众碰见群众,彼此都心照不宣,因为都是出来偷食的,一般不会互相检举;一旦群众碰上干部,不等对方看清自己就得拼命逃脱,否则落入干部之手,就难逃惩处。有许多人因此即遭捆绑拖入食堂吊打,还有许多妇女因偷食被干部揪着发辫倒着拖,沿村饶圈,或将妇女的头发剃成阴阳头,许多妇女不堪其辱,精神失常,甚至自杀身亡。
据苏老村苏秀芳回忆说:当时苏老村至昆山街沿途3、4里路,每天都见无人收埋的尸体十几具,要么是其家人已全部饿死,要么是家人因饥饿无力挖坑掩埋亲人的尸体。因此,各大队不断组织人民公社社员专门掩埋尸体,因尸体太多,埋尸的社员也饥饿而空乏无力,只将尸体草草掩埋。荒野常见不知是饿狗还是饥狼刨土扯拉啃咬尸骨的惨境,人见了也无力去驱赶。据她说,苏老村原有570人,到后来因饿死加上外流,全村只剩下2百多人,好几户人家死绝。苏秀芳一房(共一个曾祖父的所有家族)共72人,其中饿死和被折磨死53人。她母亲死后,她的弟弟时年2岁,依偎母尸旁,嗷嗷待哺;为了多领得一勺稀饭(当时他们村按人口到食堂领取口粮),被迫用棉被裹住她母亲的尸体,与家人同卧一床,不让别人知道她的母亲已死;以死人冒充活人,多领取一勺粥水,从而使姐弟俩得以苟延残喘,度过危机;后因尸体腐烂臭不可闻,才埋掉她母亲的尸体。据笔者在昆山乡内随机访谈,当时为了多领取一份粮食,几乎每村都有苏秀芳家这种情况。据程长水回忆,他居住的村子原有人口327人,吃食堂期间,饿死加上外流,全村后来只剩下70人,好几户人家绝户。
基层干部常把外流人员和因饥饿而死绝的家庭之住房拆毁,以取得木料和茅草作食堂燃料。所以当时各村都见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杂草丛生,低矮的茅屋和残垣断壁掩映在茂密高深的草丛中,常有野兔出没其中,一片荒凉萧条景象。
饥饿使许多人变得野蛮和残暴,为求生存,不择手段。曾任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南北美洲巴西营养研究所所长的卡斯特罗教授曾指出,“没有别的灾难能像饥饿那样地伤害和破坏人类的品格”,“人类在完全饥饿的情况下,所有的兴趣和希望都变为平淡甚至完全消失”,“他的全部精神在积极地集中于攫取食物以充饥肠,不择任何手段,不顾一切危险”,“而且对于环境的一切刺激所应有的正常反应完全丧失消灭,所有其它形成人类优良品行的力量完全撇开不管,人类的自尊心和理智的约束逐渐消失,最后一切顾忌和道德的制裁完全不留痕迹”,“其行为之狂暴无异于禽兽”,盗窃、抢劫、卖淫以及其它一切道德堕落越轨行为,“或多或少都是饥饿对于人类品格的平衡和完整所起的瓦解作用的直接后果”。
这些现象当时在无为县全都出现过。一位当年对形势不满而遭到政治迫害的焦水云在1983年3月22日写的申诉材料中提到了他在“三年困难时期”看到的情形:“有一点吃的,老子抢儿子的,儿子抢老子的,弄得不成一家人” 现任涧李小学校长的谢益文说,当时他父亲是生产队长,且在食堂工作,每次从食堂回家带些米饭之类的粮食,放在家中柜子里锁藏起来,等自己饿时再吃;而对几滴米未进、一直囔着叫饿的两个儿子置之不理,结果他的弟弟被活活饿死,自己后来被叔父救济才活了下来。据苏秀芳说,她的堂妹饿死后,她的二伯以收埋尸体为借口,将尸体带到苏老村村后山冈上,割下尸肉煮烧食用,而将尸骨仅草草掩埋,苏老村许多村民都看到这一幕。据夏可文说,无为县城有一货郎小商人,穿街走巷做一些小生意(当时叫“投机倒把”),经常将赚的钱换一些食物藏在货郎担子里自己食用,从不给他的妻子和儿子吃;每当他的妻子和儿子向他求食时即遭他的毒打,并扬言要杀掉他们母子俩;妻子饿得快要死的时候,趁丈夫熟睡之际,与儿子一起用绳子勒死他,以夺取食物。后来无为县公安局破了该案,周边群众纷纷要求减轻对这母子俩的处罚。据昆山乡新华村村民反映,当时该村有一老妇,一日邻居偶进其屋,见老妇人正在吃肉,忙问其来源,老妇良久不语,后在干部的追问之下被迫说出实情,其所食之肉乃其子之尸。“虎毒尚不食子”。“大跃进”竟逼得母亲腌其亲生子尸以食,由饥饿导致的人伦之变异,真是骇人听闻。当时即将饿死的人争吃无主尸肉也时有发生。据老人们讲,有些饥饿的乡民经常到处打听谁家最近死了人,何处有新坟?一旦听说某处有刚死的人或附近有新坟,人们便结伙蜂拥至新坟地,掘尸而食,野外常见被剔除了皮肉的尸骨。
据时任无为县看守所所长的胡大海对夏可文说,“看守所里的犯人,有女人杀丈夫的,有儿子杀老子的,有母亲杀儿子的,各种丧失伦理的事情都有,但大都是因为饥饿的原因”,“无为西乡有一大队书记,以捆绑毒打社员而出名,深得群众怨恨。该村有两名社员因饥饿加仇恨,将这个书记七、八岁的胖乎乎的儿子杀吃了,后无为县公安局破获了此案”。
最后全县竟饿死20余万人,占“大跃进”发动时总人口的20%左右。自1958年至1961年,所谓“三年困难时期”,大批人浮肿,许多人饿死,其残酷程度突破了我们今天的想象力。黄立众组党暴动的无为县,饿死20余万人。没有饿死的妇女中,除了干部家庭的妇女,大多数丧失了生育能力。
黄立众回乡时正赶上三年大饥荒,耳闻目睹农村农民生活困难,眼看乡亲们一个个被活活饿死,做为青年知识分子的他,感到自己有责任为乡亲们做些什么,不能就这样束手待毙。而且当地农民也经常向他反映地方干部横行霸道,群众生活困难问题,但农民只能是敢怒不敢言,他感到自己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份子,有责任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生活的真实情况,于是调查民情,搜集农村粮食产量、人口死亡数字、口粮标准、干部作风、群众劳动情绪等材料,组织社员上访,向公社反映,要求政府解决困难。由于社员胆小怕事,他自己又是地主成分不宜上访而未果,看到许多农民被活活饿死,其他农民仍在饥饿死亡线上挣扎,当这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时,黄立众感到深深的绝望和悲愤,于是他毅然决然地走上一条与党和政府对立之路:他秘密发起成立了中国劳动党,制定了明确的纲领和严密的组织,他积极进行宣传,以唤醒民众,并暗中搜集武器,准备通过暴动改变悲惨现状,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存权而战。他还写下《致全国同胞书》,说明他们武装起义的原因。
黄立众首先发展自己认为可靠的骨干成员,然后利用这些骨干成员筹建“劳动党”组织机构,自己幕后策划指挥,成立特别委员会、党委会和区委会,在区委会下面设立支部和小组。特别委员会负责与各区委员会联系工作,党委会负责审核和批准入党成员名单,区委会负责宣传和政务工作。还计划在当地小村庄建立“自卫团”,在大村庄建立“保卫团”,并从中选拔正规军和游击队,在各村设正、副村长,在群众中发展“农协会”、“妇女会”、“儿童团”等组织(还打算雇用转业军人做军事顾问。由于该案及时被破获,这些组织仅具雏形,有的还在筹画之中,没来得及成立)。黄立众发展成员的方式是通过熟人、亲戚朋友来发展联络的。先由他自己发展骨干成员,再由骨干成员分别向各处发展其他成员。要求参加者填写入党申请书,也可叫人代写。后来为了加快发展速度,口头报名即算是加入“劳动党”,甚至也可由别人代替报名参加“劳动党”。申请加入“劳动党”的人必须由劳动党成员介绍,本人鉴字和按手印,青年、妇女都允许参加。党费五分、一毛随便给,完全视其本人的生活状况和自愿决定。“劳动党”的活动经费,一部分是来自党费,一部分是木匠组成员节衣缩食和卖柴草积蓄的钱。黄立众还非常注重向外地发展,要其弟黄和道利用外流机会到淮北濉溪市发展。其发展原则正如黄立众所说,“要冲破一个集体到另一个集体去,这样全国就像一挂爆竹,编起来就可以一起爆炸”。为了与外地联系方便,在枞阳县、土桥等地建立了联络站。
在“劳动党”组织初具雏形后,黄立众亲自撰写“致全国同胞书”、“关于人民群众就是力量问题”和其他宣传材料,制定“党纲党章”、“惩治官僚主义临时条例”、“入党申请书”和“土地纲领”11,等一系列“劳动党”组织理论,同时编制歌谣,刻写传单,进行宣传,动员社员加入“劳动党”组织。
如此背景之下,黄立众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他把北京大学哲学系学生的素养发挥得淋漓尽致,宣传暴动的言辞可谓雅俗共赏。论雅的,他引用黑格尔的话说:“人民是大地之王,一切政党,其理论政策都是人民的工具,当它丧失了工具作用时,人民将它一脚踢开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论俗的,他编写歌谣:“政府说得都好听,口口声声为人民。我农民实在难忍,哎哟,哎哟,我农民实在难忍;四两米稀饭照见鬼魂,浮肿病到处流行,田里草长得比人深。一亩七斤、八斤,哎哟,哎哟,一亩七斤、八斤”。在田头地间向当地社员宣传参加“劳动党”的好处,如妇女一天只干8小时活,月经期不下地劳动。对农民说目前的困难不是暂时的和局部的,在社会主义大家庭,就应该得到救济。他说目前的困难不仅仅是下面的官僚主义的错,这还是上级党的错。告诉群众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活动。
他还向“劳动党”成员说,这个组织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没得吃,我们就要想办法,想偷的办法,偷不著,放一把火,一起来抢。据笔者走访得知,黄立众本人和当地群众尽管有这种想法,但是由于民兵看管过严,实际上他们并没有这样做,这只不过是群众在饥饿的驱使下一种莽撞的想法而已。他还讲饿死了许多人,以后找公社算账,去惩办那些吊、捆、打、骂社员的官僚主义干部。除此之外,“劳动党”组织还购买油印机,刻写标语、宣传单,其标语和宣传弹内容有“还我民主”、“还我自由”、“反对打人骂人”、“反对夜间干活”、“要吃饱饭”等。要求解决群众粮食和冬天生活问题,要求增加粮食,改变粮食政策。
“劳动党”利用当时国际形势和大陆同台湾的紧张关系,向民众发出许多宣传鼓动,如“毛主席不爱人民,人民饿死完了”,“美国很快就要同苏联打仗了”,“国民党飞机送粮,在襄安(无为县属下的一个镇)丢了兵,在福建丢面粉了”,“飞机来了不要怕,不是丢传单,就是丢面粉,不是丢饼子,就是丢红糖”,“上海活动了,南京活动了。飞机运粮到景德镇,还丢灰面”,“劳动党爱人民,共产党不给人吃”,“福建被台湾打过去了,上海、南京爆炸了,台湾飞机炸的”等等。
在发展武装方面,1961年元旦,黄立众利用熟人关系到无为县县城大量搜集、侦查无为县城军警布置情况,以及县公安局、民警二支队人数和武器种类等军事装备情况。曾动员土桥公社民兵教员潘荣明,让其答应在暴动时,利用职权将土桥公社民兵使用的一梃机枪和三十六支步枪全部献给暴动人员使用,并打制一批刀矛。如果武器不够,一旦暴动发生后,就有甚么用甚么,如在田里做事手里拿著锄头,就用锄头,拿著鍁就用鍁。暴动时,一家老小全部上。同时准备在暴动时,散发传单,对解放军进行思想宣传,企图让解放军掉转枪口。
暴动的时间确定在61年春节,黄立众在“劳动党”组织初具雏形后,亲笔撰写《党纲党章》,制定《惩治官僚主义腐败分子临时条例》,黄立众开列了将要消灭的地方干部名单。布置徐长松抢夺临湖大队枪支,借木匠组作掩护特制八把斧子作为杀人武器,又召集焦兆祥等12人成立突击队,准备以500人攻打生产队、大队和昆山公社,以500人攻打普济墟农场(今属铜陵市,为关押犯人的劳改农场),劫夺犯人,扩大暴动力量。两支队伍汇合后再攻打无城,入山(大别山余脉一直延伸至无为县西南境内)展开游击战争。其计划周密而详细。正如黄立众后来所交代的,“原准备发展到一百万人才暴动,本来发展特别快,发展的社会条件非常好。可后来社员要求快点暴动,我打算将人数缩小到15000人才行动。准备足够力量全面行动,首先建立政权,建立武装斗争,将公社干部监禁起来,对那些罪大恶极、贪污腐化干部不客气,实行饿死政策,并建立自卫队来保卫人民胜利果实。对人民解放军采取说服办法,讲清我们不是造反,而是没有办法,来瓦解人民解放军……”由此可知,黄立众组织的“中国劳动党”,组织严密,纲领明确。至破案时,不到3个月时间,共发展成员119人13,散布当时牛埠区昆山、汪田、民权、湖陇、练溪、洪巷6个公社和湖陇镇,波及无为、枞阳、濉溪三个3个县、市。根据官方公布的从其成员构成来看,有地主11人,富农3人,坏分子3人,土匪1人,伪三青团分队长1人,地主子弟9人,小刀会会员1人,兵痞3人,被清洗干部12人,被开除学生1人,共45人,占该案成员总数38%。基层干部中少数政治上动摇的分子,也参加了这个组织,其中有木匠组组长1人,生产组长2人,民兵干部5人,社办工厂车间主任1人,生产队会计2名,共11人。其中还有共产党员2人,共青团员5人,基干民兵8人,普通民兵37人。这个组织共有骨干分子28人,包括主犯1人。其中有三青团分队队长1人,地主子弟5人,被清洗干部5人,计11名,占骨干分子总数39%,其他皆为农民。14其参加人员社会成份的多样性,涉及面之广,在秘密状况下,短时间内参加人数之多,甚至还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加入,也正说明了当时存在的社会问题的严重性。
军队出动,暴动夭折。黄立众本人自入狱后,无为县人民法院曾多次组织法官对其进行审讯,无奈黄的政治理论修养太深,常常针贬时弊,慷慨陈词,始终不肯认错,并在狱中组织号犯,冲击监狱,写“反动黑诗”,如(1)五言:“饿死千千万,家家无鼠粮。感时天落泪,悲来风癫狂。大道埋枪炮,羊肠伏虎狼。何当再北上,奏本给太阳。”(2)焦面诗:“一步一陷井,井井埋活人。先生教学生,为民要忠诚。饿死千千万,为何不动心?”(3)菩萨蛮:“铁幕难买自由贵,青春誓给人民累。饿死地灰悲,遍野尸骨堆。今朝还杀人,龙心何时碎?莫学秦始皇,快获真舜尧。”
“劳动党”事件被破获后,在当地引起了巨大轰动,其成员遭到了严厉处罚。芜湖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黄立众死缓,从1961年至1970年关押在无为监狱。在坐牢期间,黄立众不改初衷,经常慷慨陈词,抨击黑暗现实。一打三反运动到来后,因其"顽固坚持反动思想和立场",于1970年7月被军管会下令处决。
起初,政府的“刀把子”似乎没有赶尽杀绝的念头。待到1970年中共中央发出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形势骤然变得无比紧张,无为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不但判决首犯黄立众死刑,立即执行,还扩大打击范围,判处10来个人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故乡,黄立众脖子上挂着“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的牌子,被解放军执行枪决。迄今,凯迪网上还有一张处死黄立众的历史遗照,两个背枪的战士摁住他的双肩,他双腿跪地,抿着嘴,抬头向前,额上露出几道深深的皱纹。
黄立众是至今发现的北大第八名被处决者,这八人中有五人死于一打三反运动,可见这场运动的血腥恐怖,其中顾文选和沈元仅仅因为想出国被以叛逃罪杀害,张锡琨的死因则是华国锋掌权后为树立新权威而祭刀的那1%中的一个冤魂。
官方记载的三年大饥荒时期的各种民变、暴动。
据陕西省兴平县、宝鸡市和西安市雁塔区三个地方统计,1960年发生的116起“反动标语”和信件中,有50%是针对粮食问题的。
1958年4月18日,以“反共救国军”总司令韩乙奴为首的200余名匪徒,胁迫群众4000多人,率先在青海省循化县发起武装叛乱,随之牧业区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反革命武装叛乱。这场叛乱历经五年才得以平息。“从1958年4月到1962年3月,为期5年共进行大小战斗3639次(其中部队作战2811次,地方干部和民兵作战828次),毙敌1.6万人,伤敌4876人,俘获4.68万人次,招降5.88万人次。缴获无座力炮4门、高射机枪4挺和其它大量武器。”
1958年3月18日晚,甘肃省卓尼县录竹全区发生武装叛,上迭区(今迭部县)扎尕那、北山地区也相继发生叛乱。
1958年7月,云南省在鹤庆、永胜、宾川三县结合部的四角山发生土匪骚乱。
1958年8月15日,甘肃省广河、东乡发生大规模的叛乱。“在马国忠等人的策划下,广河、东乡等县相继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他们呼喊反动口号、捣毁政府、杀害干部、抢劫银行、破坏公路及通信线路等。8月下旬,兰州部队在民兵的协助下,及时平叛,9月中旬叛乱平息。在平叛中,有扩大化问题。”
1958年10月26日,云南省禄劝县大松树新村煤矿发生了以李光荣为首的“中国人民起义军”的反革命暴乱案。次日,暴乱首犯及骨干均被民兵擒获。28日,平叛工作组到达出事地点,共拘捕117人,大搞逼供信,打死24人,打伤致残36人(致死7人),判刑50人。平叛有严重扩大化问题。
1958年四川省荣昌县破获“归根堂”、“乾元堂”、“万全党”等反动会道门的复辟活动。 1958年云南牟定县有人对大跃进不满,打死公安人员,攻打区公所。 1958年广东阳山县发生暴乱。 1958年广东连南和连山两县的瑶族地区发生暴乱。 1958年12月27日,云南省金平县崇岗公社老街管理区发生暴乱。 1958年和1959年广东翁源县两度发生暴乱。 1958年广西百色县发生暴乱。 1959年安徽岳西县发生暴乱。 1959年4月16,云南省建水县岔科公社白云村发生暴乱。生产队长李万成被杀,夺走民兵枪支14支。4月26日平息。 1959年青海省海西州发生部落叛乱。 1959年湖北保康县有人自称皇帝,纠集200多农民企图暴动。 1958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共破获反革命案件24起。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天柱县的“自由中国民主同盟西南联合反共战斗军”反革命暴乱案、黎平县的中黄农场劳改犯预谋叛国投敌反革命集团案、归养反革命集团预谋暴乱案和岑懂“四一”反革命集团复活预谋暴乱案。四案共逮捕首犯、主犯35名。1959年这个州共破获反革命集团案19起。1960年10月这个州镇远县破获“中国自由民主党”预谋暴乱案。1961年1月,在锦屏、剑河、黎平三县结合部的青山介地区破获“中国边区游击总指挥部”反革命预谋暴乱案。
1960年6月,贵州省江口县农民大量饿死。全县不足10万人却饿死了4万人。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农民起来暴动。带头人当中有人民公社的党委书记,因为他们家里的孩子也饿死了。手无寸铁的农民很快被现代武装的军队平息。曾开仓放粮的县长饮弹自尽。因虚报粮食产量而激起民变的县委书记也投河身死。
1960年5月28日,四川省开县满月公社发生了万全堂暴动。道首刘志善带领300多名道徒抢走公社民兵枪支18条,子弹1200多发,洗劫百货商店、供销社,占领国有林场,打死、打伤党员干部4人,绑架干部16人。捣毁大量救灾物资。
1961年7月,反革命集团“工农民主党”首犯徐世清盗窃“五四”式手枪5支,子弹50发,在眉山、邛崃、新津等地抢劫粮库和运粮汽车。
1960年12月20日,甘肃省镇原县屯字公社发生“救国起义为民五极军第一师”反革命暴乱。
1960年10月28日,湖南公安厅、株州市公安局和凤凰县公安局在凤凰县的腊尔山、沱江镇抓获以吴求富、龙绍海为首的“中国民主救星党”阴谋暴乱案,抓获40多人。
1960年12月,云南省宣威发生“反革命暴乱。
1960年12月,河北省邯郸市破获“新星会”阴谋暴乱案。首犯阎普真(女)利用“疫病”流行的机会,成立武装组织“仁义军”。
12月13日阎普真带领95名道徒人企图占领河北省永年县老城。被公安部门全部抓获。
1961年4月,四川省剑河县公安局破获太拥公社展模管理区反革命集团“中国英雄党”案,首要分子被逮捕法办。
1962年8月,剑河县公安局与三穗县公安局配合,捕获涉及剑河县南明、大洋、磻溪、平岑和三穗县瓦寨、顺洞等地的反革命集团“中国人民反共救国军政司令部”全部成员。
1961年四川省垫江县在西山虾蟆湾一带破获预谋反革命组织“中国国民革命军”,捕获头目5名。
1961年7月,吉林省公安部门破获“中国民主党”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赵革东是原怀德县委宣传部长。
1962年11月10日,云南省南华县沙桥、五街地区发生反革命武装土匪暴乱,11月22日平息。
1963年,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公社黄草营大队发生反革命武装叛乱。
四川省阿坝地区从1956年到1961年元月少数民族上层发动的武装叛乱持续不断。
1962年云南镇沅县发生30余人的暴乱。
在地方志里(特别是各地的“公安志”)这样的记载很多,本书不再一一列举。读者如有兴趣可以到图书馆里翻阅。
绝大部分暴乱的规模都不大。有些所谓的反革命暴乱并没有政治动机,只是为了填饱肚皮。有些地方官员把正常的反映意见行为,或者是有些偏激的行为成为反革命暴乱。例如在1957年12月云南通海一名共产党员联名向上级写意见书,反映该乡缺粮情况,并且发动800多人在意见书上签名。结果被定为“反革命骚乱”,14人遭冤狱,到1979年才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