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棍节上“恋爱险” 卖点让人悲凉
双十一光棍节临近,应届毕业生小宁购买了一份“恋爱险”,昨天引发热议。这份保险从保单生效之日起3年后至13年内,投保人与指定心上人结婚,即可获得结婚礼金或玫瑰花。除此之外,投保人在前三年还可以获得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恋爱险”能保住爱情吗?(11月7日 《三秦都市报》)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每个人都想把爱情进行到底,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可如今,纯美坚贞、经得住诱惑的爱情太少,想用一份“恋爱险”能保住爱情,不过是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罢了。当然,大多数投保者也明白这个道理,不会迷信“恋爱险”能为自己带来忠贞不渝的爱情,所以,选择“恋爱险”只关浪漫,无关爱情。
保险企业投放“恋爱险”产品,既抓住了现代青年人追求浪漫的心理特征,也契合了当下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势头,但最关键的是,保险企业对这款保险的盈利预期充满了自信。无论是哪一款保险品种,保险公司都会先精细地核算赔付概率,以确保最终盈利,“恋爱险”也比例外。购买了一份“恋爱险”,一旦投保人在保单生效之日起3年后至13年内与指定心上人结婚,保险公司要按约定赠送结婚礼金或玫瑰花,再加上前3年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必然亏损。可是,保险企业断定赔付的概率太低,这就是此款保险的卖点。
两个人相爱三年,修成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这是非常令人期待的完美结果。然而,现实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太多,充满了无限的变数,尤其受物欲熏陶的年轻人,他们爱情观念中的责任感不强,闪婚闪离现象增多,对待婚姻和爱情的态度更加鲁莽和草率。有数据显示,中国的离婚率连续七年增加,一纸婚约尚不能约束夫妻的协约精神,婚姻“城墙外”的自由青年更不拿感情当回事。保险企业算准能保持3年的爱情且喜结良缘的比率不高,他们才敢投放“爱情险”,试想,如果在三十年前,他们还敢买这样的“爱情险”产品吗?
消费者通过购买恋爱保险得到“结婚承诺、安全感”的精神慰藉,充其量是一种阿Q式的自我心理安慰。保险企业卖“爱情险”不单纯是一种炒作噱头,而有着盈利的初衷。坦诚地说,“爱情险”让我徒增悲凉,毕竟,保险企业把对现在年轻人的爱情不看好当成卖点,而且这也基本上符合社会实情。与大家一样,我期待每一份爱情都能善始善终,走向美满的婚姻,若如此,幸福的不仅是一对新人,还包括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