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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前的世界——最后的爱斯基摩人(7)

(2018-04-14 20:21:38) 下一个

题外话

一些读者好心提醒这篇系列的标题触及到了”政治正确“,应该使用”因纽特人“来代替”爱斯基摩人“。我在此做一个解释。我使用”爱斯基摩人“的原因是”因纽特人“与”爱斯基摩人“本不是一个概念。最容易接触的证据可以在维基百科上直接看到。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uit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the term "Eskimo" was commonly used by ethnic Europeans to describe the Inuit and Alaska'sYupikandIñupiatpeoples. However, "Inuit" is not accepted as a term for the Yupik, and "Eskimo"[11]is the only term that applies toYupik,Iñupiatand Inuit. Since the late 20th century,aboriginal peoples in CanadaandGreenlandic Inuitconsider "Eskimo" to be apejorativeterm, and they more frequently identify as "Inuit" for an autonym.

实际上,只有加拿大东北部地区的爱斯基摩人称自己为因纽特人,其它地区原本各自有自己的称谓。这也不奇怪,在接触白人之前,爱斯基摩人本身没有民族的概念,他们连自己民族的分布都不清楚,又何谈自我称谓?

不仅爱斯基摩人如此,印第安人也是一样,当白人询问他们是什么人的时候,得到的回答一般都是部落的名字。现在世界上的各个民族的定义多来自白人,是否合理咱们以后再说,估计写本书都讨论不完。


 

世仇和决斗

作为爱斯基摩男人时不时的卷入到各种冲突当中是很常见的事,并且这些冲突通常是暴力冲突,大部分都与性有关,其中的绝大部分的原因是通奸。以前我们提到过在爱斯基摩的法理中,一个男人将妻子出借给朋友,这不叫通奸;爱斯基摩人还有一种滥交的活动,他们叫作”将灯蒙上“。这种活动通常发生在几对夫妻之间,在黑暗中随机选择异性性交。当然在爱斯基摩人的观念中这也不属于通奸。爱斯基摩人认为的通奸指妻子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但是并没有事先取得丈夫的同意。我在之前的故事中介绍过,丈夫出借妻子的过程通常是属于一种含蓄地,属于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方式。下面有一个爱斯基摩人的生活片段可以作为例子。但这种并不明确表态的行为,一旦会错意,一方的行为会被另一方认定为通奸。在爱斯基摩人的文化中,作为丈夫必须对这种侵犯自身利益的通奸行为作出有力的反应。如果他不这样做,那么在他的整个余生中,将会披着懦弱的外衣,活在丧失男子汉气节的羞耻当中。

一位爱斯基摩人和他的妻子望见地平线上的雪橇犬队,这是他们的狩猎伙伴到访。 

“他正朝这边走,”丈夫会说。 “你今晚会和他一起睡吗?”

有时候女人会回答”是的“。其它时候,她继续她的缝纫工作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好像她甚至没有听到这个问题。似乎是她忽略了这个问题,但实际上两人都明白答案是否定的。

”谋杀“是爱斯基摩人社区中经常讨论的话题。实际上也很可能是一个常见的现象。探险家Knud Rasmussen曾经在1920年左右访问了一个由15个家庭组成的爱斯基摩人社区。他在记录中写道:“几乎该社区内的每一位爱斯基摩人成年男人都宣称自己至少杀死过一个人。"当然这不排除其中某些人为了宣扬自己”英雄气概“之类的吹牛。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爱斯基摩人社区相当高的谋杀率。同时他发现在这个社区中基本上每一个谋杀案件的背后都牵连着女人。但通过这个不能简单地判断说爱斯基摩人中的女性很放荡,或者爱斯基摩人对性的权利非常维护。爱斯基摩人中这种高谋杀率是一种社会问题,根源自于他们的社会。有很多学者认为主要原因是爱斯基摩人社群中没有一个明确的与婚姻相关的约束或者是法律。两个人住在一起就是所谓结婚;两个人分开就代表的离婚。结婚与离婚状态的变化没有一个明确的程序或仪式,这就导致了一个人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侵犯了另一个人的权利。另外我们都知道爱斯基摩人的社会中没有商业的概念。他们交易的基础是”礼物交换。但这种”礼物交换“不像我们所处的”商品经济“中有固定的价值衡量与标准。同样,在”出借妻子“上,爱斯基摩人社会上也没有一个通用的程序。比如说,出借妻子可以多长时间,如何归还,超期怎么办等等,就像在图书馆借阅图书一样。实际生活中,好多因素影响了借入别人妻子的人决定何时归还人家的妻子。例如对新的女人的好感,喜爱程度,出借人与借入者的地位差别,或者一些其它外在的影响。这些都会决定妻子或者长、或者短期被归还给她的丈夫。

上面这些环节一旦其中任何一个让出借妻子者感觉到权利受到侵犯,常常就会导致暴力冲突,并且是不择手段的暴力冲突。爱斯基摩人的观念中认可阴谋诡计,讲究能够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达成目的(文明世界多认为这些是犯罪行为。所以上面这类暴力冲突很可能会终结于谋杀。但一旦被察觉,或者找到证据,被谋杀的人的所有的男性亲属都有义务去报复,血债血偿。除了居住在西格陵兰岛的一部分人之外,其它地区的爱斯基摩人都有这类似的传统。但是,按照这样传统坚持下来就会形成循环,谋杀报复,更多的谋杀更多的报复,永无终结那一天。

受传统约束,谋杀成功之后,杀人者可以合理占有被杀死的人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一种权利,更多的是一种义务。在极地严酷的生活条件下,这种占有常常是一种负担。而且这种传统往往会最终形成一种非常荒诞的情景,被谋杀者的男性孩子成年的时候有可能会对抚养他长大的凶手作出报复的行为。

一个 社会要想能够延续下来就一定会有它的自愈机制,爱斯基摩社会也不例外。首先,一旦两个人之间的争吵的事件被社区所知,便会主动有人介入。一般的情况是有人会将这件事告诉社区(部落)的头人,头人会出面设法来调停双方。如果调停不成功的话,社区内部将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经常的惯例是,爱斯基摩社区会评价冲突双方,一般会选择曾经谋杀过人得一方,或者谋杀犯案次数较多的一方作为过错方。同时,社区还会以全体居民的名义,选举出一位猎手作为”执行人“,去杀死被判定的过错方。并约定,如果执行人成功杀死过错方的话,过错方亲属不能因此进行报复。

面对即将发生的谋杀,爱斯基摩社区还有其它许多方式去尝试避免出现触及生命。社区内可能会专门组织一些双方参与的对抗活动来终止这场冲突。比如会让两人面对面站定,相距一臂长,轮流以掌打击对方,直到一人被击倒;或者轮流用额头相互撞击,被击倒的人承认失败并被旁观者嘲笑;或者采取摔跤的形式;或者采取掰手腕的方式判定。这样的对抗活动都会提前公布,并且一般都安排在日期最接近的节日里面。除了上面那些带有”角力“的竞技,阿拉斯加和格林兰岛的爱斯基摩人中多采用”歌唱决斗(对歌)“的方式来解决冲突。双方用歌唱的形式来自我表扬,或者亵渎对方。比如可以歌颂自己出色的狩猎能力,编排对方曾经的丑事等等。周围的观众就是裁判,最后谁从观众中获得了更多的赞赏,谁就是获胜者。

 


 

从小在北方长大的男孩子记忆中会认为来着内蒙古的同学一般都较野蛮好斗。尤其是蒙古族同学,虽然他们都更讲义气,但遇到冲突更容易动拳头的也是他们。当然,南方的同学看待东北的同学也是如此。

这个原因与爱斯基摩人的情况一致。不代表蒙古族和爱斯基摩人血液里天生带着好斗的基因,而更多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决定的。一般来讲,处于游牧或者游猎生活的民族,日常生活中的冲突相比传统农业社会更多。工业化社会是建立在严格法律基础上的组织化社会,就不能相比了。

与游牧社会相比,传统农业社会更强调宗族观念约束。加上居住集中,流动性差,人们更容易在区域内形成一致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人们的思维观念越趋同,冲突的可能就越小。

从宗教上也可以看出,诞生于游牧社会的伊斯兰教,在教义的约束上一直要比其它宗教(比如基督教、佛教)要严格,同时对教徒的约束范围也要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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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andrew_liu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eaglegirl' 的评论 : you read my mind. 我准备下一章简单讨论一下宗教信仰,正在准备中
beaglegirl 回复 悄悄话 大部分文化都最终发展了自己的宗教信仰或者worship的figures来达到道德约束的目的。不知道eskimo有没有。也许你会讲到。我好像没听说他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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