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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初香港“繁荣兴旺”,“歌舞升平欣欣向荣”大有“蒸蒸日上”的景象,赌场摆到马路边,横街暗巷、楼梯转角、到处都是字花档,杂货店、小士多、也不甘示弱,收狗缆、收马缆,招财进宝样样來,歌厅舞厅大行其道,那年代香港一到晚上游人如鲫,澳门绿邨广播电台跑狗声响彻天空,室内室处吆喝声、吵闹声、长响不绝,室内打麻雀的、天九排九的,室处翻摊大小样样来,飞哥一群群三五个或七八个满街串,说起飞仔近年这个名称好像不见了,时代变了飞仔名称也变了?
千奇百怪高薪奇特的工作,帮人看二奶,六十年代初香港很“繁荣”,除了夜总会还有很多歌舞厅,那时歌舞厅入场费5元一个人,5元入场费当年是属于高消费,普通人消费不起,那时我扎铁一天才10元,我的一位兄弟在九龙一间歌舞厅做看场、兼打打灯光,在歌舞厅打打灯光其实也不难,跳舞的跳到那就把五颜六色灯光照到那,我就坐在旁边看他工作,那时歌舞厅有黑社会人士保护的,我那位兄弟认识歌舞厅大哥,进歌舞厅工作也是舞厅大哥介绍去的。
舞厅大哥有老婆孩子、家住新界元朗,以前香港交通没有现在便利,出新界巴士过了十一时就没有车,大哥歌舞厅在九龙彌敦道,他在附近租了一个房住,包了个漂亮舞女一起住,舞厅大哥老婆每周都不定时出来走走,随时都有可能杀上来,大哥不在的时候,就叫我兄弟住进去,一來可以监视舞女行踪,二来是怕老婆突然杀到看见有“条女”,如果大哥老婆问起来,就说“条女”是我兄弟老婆,其实就是临时顶上做老公。大哥回新界元朗时,饮茶食饭全叫外卖。我去过几次歌舞厅听歌,我兄弟在那里工作,我去找他免费入场,听完歌就带我去大哥舞女住所,初见“条女”还真不错、有几分姿色。闲聊间我问他为何带我來这里,他说临时住在这里,暂时替大哥看二奶,如果大哥老婆杀上来,他就是舞女老公,骗骗舞厅大哥老婆,工资还不错、在当年属于高收入,而且还包食宿,这种工如果有得做我也做,比又脏工累的三行扎铁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