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锋锐律师事务所9名律师和相关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事件刮起的舆论风波,不断发酵。观察纷繁芜杂的争论,必须厘清三个“标签”:律师、“死磕”律师、违法的“死磕”律师。法学泰斗江平曾说,“如果依法治国是一汪水,律师就是这水里的鱼,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而死磕律师,往往自赋或被赋予较真的褒扬,然而一旦逾越法律边界,就不是较真法律水平了,而是挑战司法权威。实际上,主流舆论批判的正是违法的“死磕”律师。(2015年7月23日 人民网)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律师不仅是令人向往和敬畏的职业,还是正义的化身,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忠诚卫士,是敢于向一切不公平、不正义奋起抵抗的勇士。然而,现实之下并非如此。“锋锐律师事务所”掀起的舆论风波破坏了大多数人对于律师的看法,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律师的守法用法与违法弄法无疑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律师之于法律,就好比鱼儿之于清水,二者之间紧密的联系,就决定了法律赋予律师更高的责权,而律师反过来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而那些自诩正义化身的“死磕”律师,一旦弃职业道德不顾,利用自身对法律的熟悉,逾越法律边界,钻空子、造声势,表面看似为为民申冤,伸张正义,实则为博出位,谋一己之私。这部分人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仅是给整个行业的抹黑;还是对国家法律的惘然不顾,公开挑衅;更是对人民群众的错误引导,颠倒黑白。
针对这样的“死磕”律师,知法犯法,国家必将严惩,绝不能让国家法律受到半点污染。此外,还应该加强律师行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在行业内倡导职业操守,从思想认识层面,再一次稳固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监督和规范,用制度来监督秩序,用标准来规范职责。只有一手狠抓,一手治理。才能逐渐肃清行业内的不正之风,才能正义凛然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维护法律权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倡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律师需要承担更重的责任,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律师队伍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坚守职业道德守法用法,更是每一位法律从事者必备的素质和责任,律师必须是担当起维护法律与正义的捍卫者,而不是违法的先锋和法律秩序的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