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与胡说之三:什么可以独立存在
(2007-01-15 11: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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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这几篇《诗与胡说》都应该列入大仙的八卦系列,因为对于诗,还有关于诗的无穷多的理论和技巧,我是一向懵懵懂懂,一问摇头三不知。每谈到诗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想起其他很多有关没关的事情,譬如文学,甚至文化,乃至人。
说得对不对,我从来不在乎,说对了也没人给我发奖金。在很多问题上面,我对最后的结果没什么兴趣,也没心思做什么判断,反正啊,文学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好玩的东西,可以让我胡扯,可以八卦,最重要的是,它让我快乐,生活得有滋有味。至于它的社会功能,教育功能,净化功能......用不着我来操心。
对了,我不是问过自己,也问过大家吗,我们为什么要写东西,这几天看了大家的回答,我觉得是大同小异---表达自己的心声,寻找共鸣。我想,大部分人写文章是出于这两个期待吧,至少是出于第一个期待。记得杜拉斯也说过,写作是摆脱孤独的唯一办法。大致是这么个意思,然而她一生也写了不少,我看了不少,说真的,我永远能感受到她的孤独在弥漫。也许,写作不能使人挣脱孤独,如果孤独来自心灵的旷野。写点儿什么,即使无人理会,也可以在写的过程中,暂时忘掉一个人的寂寞。
共鸣,真的很必要吗?我又开始怀疑了。到底什么算共鸣呢?是我写了什么,然后有人说“是啊,我也有同感呢!”,还是说:“我喜欢你写的,因为我看懂了。”......
这样的话,我自己也经常说,发自内心地说,因为我说的时候,心里有共鸣的感觉,我想把它表达出来。有时共鸣也来自反面的观点,别人写的,自己未必赞同,自己写的,人家未必点头。假若有一个可以相互讨论的氛围,更要紧的,是彼此希望听到对方的观点,那样的讨论,甚至于交锋,都是很有益处的。
但是,我又走题了。我本来想说的不是共鸣,而是我和黄鹂的讨论,关于“独立存在。”那么,所谓的共鸣,我认为,应该在“独立存在”之外。也就是说,我认为,没有足够的共鸣,诗,或者文章,也可以独立存在,这是第一个观点。
月亮妹妹提到王菲说的话,很有意思,类似的感叹我也多次听不同的人说过,甚至我自己也有过。然而,王菲大概是混淆了一个概念,即大众的普遍欢迎,并不等于与她产生了共鸣。她对作品的理解和听众的理解,经常是两回事儿,甚至是背道而驰。
从这一点出发,其实所有的作品都可能遇到相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看某一首诗,某篇文章,或者某一幅画,喜欢了,感慨了,认同了,好啊,可是我们怎么能肯定,我们的这些感觉和作者相一致呢?
猜测作者的写作意图,是最常见的事情,也是我最反对的。这也是我为什么跟黄鹂说,有些东西是可以单独存在的,它们具备独立存在的素质。
我的意思,不是说作品需要读者,或者多少读者,我的前提,就是---没有读者。
没有读者,或者说只有极少的读者,那些作品还有它们的价值吗?我个人认为是有的,也许比我们能想象得到的更多。
真的,从前很长一段时间,我也是坚持一个看法,即有了读者,才能真正地成就作品,甚至作者本身才有价值。但慢慢地,我改变了。
如今动辄就说梵高的画值多少银子,卡夫卡的小说有多深刻,没错,梵高的画就是值那么多钱,我买不起也相信,卡夫卡的小说就是深,我看不懂它们也无法否认。可是,对于那些画,那些小说,它们真的需要我们吗?梵高一张画都卖不出的时候,难道它们就一钱不值?卡夫卡的小说没人读的时候,难道它们就是废纸?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出现另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标准来执行这个“认同”?时间?人?还是作品本身?
当然这些话不能迈向一个逻辑,凡是目前不被承认的东西,都肯定有很大的价值,我不是那个意思。
黄鹂引用徐志摩的话,“诗必须有音乐美”,但黄鹂接着说的话,就不是我的逻辑了,他说:“这句话照你的回答就是说诗必须本身有音乐美,读者应该很容易感到音乐美。”
读者感到的音乐美,一方面是从诗中读出来的,如果诗本身就蕴含着强烈的音乐元素,另一方面,这种音乐的美感,也有可能是读者自己的私人感受,与诗无关。
咱们都知道戴望舒的《雨巷》,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无疑都充满音乐美,再没乐感的人都能读得出来。然而后期的戴望舒却说:“诗不能借助音乐的成分,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分”,同样,他也说:“诗不能借重绘画的长处”。
倘若这还不够清楚的话,他又说:“诗的韵律不在字的抑扬顿挫上,而在诗的情绪的抑扬顿挫上,即在诗情的程度上。”
那么,这句新诗,“雪已经下了很厚的一层,还在继续下”,也不需要什么音乐美,它更不必依照徐志摩的标准来衡量。以我的个人感觉,这两句话很单薄,我所能体会到的慈悲,也是来自“心忧炭贱愿天寒”,因为我见过在寒冬腊月还衣不蔽体的人。
黄鹂后面写得很有味道了,“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说,这首诗本来不具备诗的特征,不过是这个读者拥有诗的感觉,对不对?也就是说,诗的本质内核并不随读者改变,好的诗应该能够让人一下子就感受到那种美--牛除外,呵呵--或者在某种暗示下很容易让人感觉,而不是强迫让人感受到。”
我想世上万物有它们自己的规则与方圆,不是想随便就可以随便的。我认识一个人很有意思,她说话经常用词不当,等别人实在忍无可忍向她指出的时候,她会说:“我觉得这个词是这个意思,那它就是这个意思,可以这么用!”嘿嘿,光是气壮有什么用呢,除非你是想当初第一个给万物定名的那个人才行啊,你可以把煤球说成是白的,那从此便黑白颠倒。
诗,文章,应有它们独特的概念,独特的本质,在大部分情况下,它们并不随着我们的爱憎而转移。当然特例是有的,也总有些人在尽量尝试新的写法,突破新的可能性,也许成功,也许失败,我对这样的人,充满尊敬。
回头再说关于《再别康桥》或《雨巷》,说真的,每逢看到这类的诗被精心配上了音乐或者背景画,我就觉得厌恶,肯定不看。另外,我也从小就讨厌那些配乐诗朗诵什么的,实在太讨厌了。对我来说,那些诗本身,就存在音乐的美感,当我朗读它们的时候,或者干脆在心里默念的时候,它们是犹如流水般清澈,月光般明滑。假如读的人读不出这些意境,我觉得没什么不好啊,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审美天地,也用不着强行灌输吧?
王维的作品,普遍的说法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这不是读者硬生生加上去的,而是当我们读的时候,头脑中自然有一幅画出现,我是说自然出现的画面,根本不需要再配个什么东西,甚至不需要谁来告诉我们,哪一首诗所理当出现一幅什么画的意象。我所感觉到的,你所感觉到的,也许完全不同,犹如我们都见过的森林和沙漠,难道是一模一样的?
老实说,我更喜欢那些大相径庭的领悟,那些更能给我灵感,更让我的心胸开阔。
所以,说到这里,看的朋友就明白了吧,我为什么一开始谈了半天的“共鸣”。在我的理解中,共鸣从来都不等于和我站在一起,而是通过我的心声,更多地明白了你们自己。正如我读你们的故事,体会你们对世界的感受,一点一滴的,我更多地懂得了自己。
这个“自己”,就是我的“独立存在”。反观到文学上,也就是诗的独立存在,文章的独立存在。
有价值的东西,都具备它们自身的美,我们或许看得见,或许很茫然,但这不是它们的错,也不是我们的吧,只是我们还没有能力与它们同步。
还有些东西,犹如人类的先知,总是远远地走在时代的前面,它们身后的背影是沧桑和寂寞。
借用戴望舒的一句诗作为结束语吧,他的感慨,这会儿,也是我的了。
---自从亚当夏娃被逐后,
那天上的花园已荒芜到怎样了---
一个文学艺术作品, 假如还有一个读者在, 那么它就有那么一份价值; 如果一个读者都没有, 那么我觉得那作品就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只是, 价值的大小不能单纯用读者量来衡量. 伯牙有钟子期这个知音, 胜过人间无数.
周末快乐, 睡多点觉 :)
As to my essays, Sometimes I make it and sometimes I fake it.
I feel better when I can make it and feel not so good when I have to fake it.
我觉得每部作品就像这世间的每个人,个个不同,有其固有的性格。但这并不是价值,或者说是无价的。就像金子,如果不参与交换,也就和铁、铜一样是金属而已。我觉得是供求关系决定价值。一般来讲,共鸣者多了,价值也就越高。
这个想法比较好玩,有试验性,你想,我们自己所写的这些东西,不正是在实现这个可能性吗?对了,你对结果满意吗?
“作品是独立存在的,无所谓价值可言,但当另外的人从中获得了什么的时候,价值就产生了”
关于这一点,我有不同的看法。我的想法是,作品的自身价值就是它们的独立存在,即它们完全可以超脱读者的评价而存在,也就是雷鸟说的,当它们被产生出来的时候,它们的价值已经存在了。
观者,或者读者的反应,是它们的另一种存在,也是它们的另一类“再生”,当然,也许是被“毁灭”,但这些,都应该无损于它们自身的价值,对于那些真正的好作品而言。
早年傅聪前往波兰学习时,父亲傅雷临别赠言说:“做人第一,其次才是做艺术家,再其次做音乐家,最后才是做钢琴家。”
让我想到金圣叹 " 心中的一副别材, 眉下的一副别眼”。易觉之心和能见之眼都是作品之外的要素, 也是人们所谓的 "功夫在诗外"。一件好的文学或艺术作品有很多相通的地方,不仅仅局限于只是诗、画或音乐。
当作者完成了他的作品之后,决定权就不在他手上了,完全取决于读者怎么读了。1000个人眼里又何止有1000个哈蒙雷特?哪个才是莎士比亚眼里的那个? 所以实在不必去考量作者的意图。
作品是独立存在的,无所谓价值可言,但当另外的人从中获得了什么的时候,价值就产生了。
Sometimes I am confused, so I would like to think it through. I try to understand why there are so many arguments.
Maybe the best way is to write some poems first, then we can see if it makes sense or not.
我认为科学上的东西应该有清楚的界定,否则科学家之间就会各说各话,没法交流。文学和艺术却未必。因为文学和艺术的“功用“,就是让你的心头泛起涟漪。不管是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全算。所以真有必要定义什么是“诗“吗。文中所提的那些诗的乐感,你让一个象我这样的民工读了以后能体会出来吗?相反,通俗易懂的“梨花体“,特别是那首有关“大便“的,肯定能引起他们的共鸣。因为在工地干活,最能体会到上厕所的难处。所以啊,是不是诗,他们说了算不算呢?他们也是读者啊。
真正意义上的创作的第一目的,应该就是发泄。那些以功利为目的的创作,也许会风靡一时,却鲜有传世的。如果梵高画《向日葵》的时候心里想着的就是如何弄个十来块钱买三条胖头鱼,他就会去迎合当时大众的审美习惯,那画就不会是那种画法。别跟我说他能预测到一百多年后他的画会卖这么多钱。如果真是这样,我宁愿把我的双耳都割了。
一句话,我认为作品是可以独立于读者而存在的。它的价值在写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实现了,那就是,它让作者“发泄“了。如果它还能让读者产生“共鸣“,那已经是 Bonus 了。
这样说啊,其实是藏有私心。那就是,我写的东西也可以称为“作品“了。谁不服?小艾呢,快用胖头鱼堵住他的嘴。
对了,我喜欢戴望舒要多多超过徐志摩。
I read a lot of poem before I went to university--I mean in that summer after I graduated from my high scholl.
You know what? Yu Xiang is I liked most.
--I didn't know any theory about the poem at that time.
I read a lot of poem before I went to university--I mean in that summer after I graduated from my high scholl.
You know what? Yu Xiang is I liked most.
--I didn't know any theory about the poem at that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