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外国政府和人民恢复并发展通商贸易关系。
但是,这一基本政策在实行中遇到了阻碍。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在经济上对我国实施封锁、禁运、冻结,我国的对外贸易和技术引进受到极大限制,更没有可能从西方取得建设资金。
新生的共和国把发展的目光投向了苏联,拉开了中国经济现代化建设的大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毛泽东即于当年年底访苏,以谋求中苏两国关系的发展,特别是苏联对华的政治经济援助。毛泽东在莫斯科同斯大林就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问题、苏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问题、两国贸易和贸易协定以及有关两国利益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会晤后,周恩来于1950年1月20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莫斯科,进行具体的谈判。
通过会谈,双方除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外,还签订了《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这个协定规定:苏联以年利1%的优惠条件,向中国提供3亿美元的贷款。当年苏联即开始用这笔贷款向中国提供第一批大型工程项目50个,帮助中国进行国民经济最重要部门的恢复和改造。
这50个项目就是156项工程中的第一批,主要是煤炭、电力等能源工业,钢铁、有色、化工等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
编制一五计划
经过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艰苦努力,到1952年末,新中国在经济上站稳了脚跟,经受住了抗美援朝战争和帝国主义封锁禁运的严峻考验,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已超过了旧中国最好的历史水平。这就为我国进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速国家的经济建设,除了动员全国的人力和财力外,还必须加强国家建设的计划工作,使大规模建设能在正确的计划指导下进行,避免可能发生的盲目性。为此,自1951年春开始,在周恩来、陈云的领导下,中央财经委员会着手编制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由于当时抗美援朝战争仍在进行,按照中央“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一五计划在编制过程中,是以抗美援朝和国家建设并重为出发点来考察国家工业建设的投资、速度、重点、分布和比例的。
经过两个多月时间,中财委编制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轮廓草案。
草案所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地增长。也就是说,发展国家的重工业是五年建设的中心环节。
为了确保一五计划制定得科学性及其有效贯彻,同时也为了争取苏联的帮助,以及商谈其他一些有关两国利益的问题,1952年8月17日,周恩来再次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带着有关一五计划的设想和轮廓草案的大批材料抵达莫斯科访问。
援建改建91个企业
1952年8月20日,双方举行了第一次会谈,斯大林表示愿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在资源勘探、企业设计、设备供应、提供技术资料、派遣专家和提供贷款等方面给中国以帮助。关于军事装备和军事工业,他强调中国应自己生产飞机、坦克、雷达等武器,从修理经过装配到制造,从小到大,以利培养干部,否则只有工厂没有人才,绝对不行。他建议最好是中国派人到苏联学习,培养自己的干部、工程师及技术工人。中国方面将《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及八个附表、《中国国防军五年建设计划概要》等译文材料送给斯大林。
1952年9月3日,斯大林与中国代表团举行第二次会谈,会谈的重点是五年计划问题。斯大林表示愿意为中国实现五年计划提供所需要的设备、贷款等援助,同时派出专家,帮助中国进行建设。
双方在大的原则确定之后,周恩来、陈云等先行回国,李富春等留下来继续与苏方商谈对我国经济建设援助的具体细节。经过8个月,在对每个项目都进行了极详细周密的研究之后,双方于1953年5月15日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协定和议定书,苏联承诺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一大批规模巨大的工程项目,即在1953至1959年内,援助我国建设与改建91个企业。
协议还规定,连同1950年签订的50个项目共141个企业,将在1953年至1959年期间分别开工。当时预计,141个企业建成后,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将大大提高,在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机器制造、化学工业等方面,都将超过现有生产能力一倍以上,我国将有自己的汽车工业和拖拉机工业,机械方面和国防工业方面将有许多新的产品出现。到1959年我国的钢铁、煤炭、电力、石油等主要重工业产品,大约等于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的水平,将接近和超过日本发动侵略中国战争时(1937年)的水平。
派出5个专家组
为了合理地规划这些项目,苏联派了5个专家组来中国。一是黄河、汉水的综合规划组,对解决总体利用黄
河、汉水水利和水力资源问题,对现有资料给以鉴定,并帮助中国政府指导规划勘测工作计划;二是电气化组,帮助中国制定电气化的远景计划;三是黑色冶金与有色冶金组,帮助中国制定发展黑色冶金与有色冶金的远景计划;四是机器制造工业组;五是造船工业组。
为了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互相配合及海军建设的需要,并根据苏联派来的5个综合专家组对发展各部门工业远景计划的研究,一年后,我国政府认为还须请苏联政府增加设计和帮助建设某些必要的企业。因此,1954年10月,在赫鲁晓夫率苏联政府代表团到中国访问、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周年庆典期间,中苏两国政府代表团就旅顺口问题、中苏科学技术合作问题以及苏联政府帮助中国新建和扩建企业等问题举行了会谈,双方共签署了10项文件。10项文件之一就是《中苏关于苏联政府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建十五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协定规定的一百四十一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的议定书》。
一五计划的实施
1954年4月,中央成立了8个工作小组,由陈云任组长,开始了全面编制五年计划纲要工作。1955年3月中旬,小组编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3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中央提出的一五计划草案。会后,党中央又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6月,提交国务院讨论通过。
1955年7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五计划草案,并作为正式计划文件予以公布。此后,国务院又先后于11月9日和12月9日颁布命令,将第一个五年计划下达各地和各部,要求各地各部遵照执行。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在实践中经过反复多次的论证,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156项项目中,有的项目取消,有的项目因地质勘探落后或因矿石成分复杂而推迟设计,有的由于扩大生产规模而修改设计,总之,经过项目增减拆并,最后施工的为150项。但由于“156项工程”已写进了一五计划并先行公布了,为了方便,后来还是习惯地称苏联援建的重点建设项目为156项。
这实际施工的150个项目的构成是:军事工业企业44个;冶金工业企业20个,其中包括钢铁工业7个、有色金属工业11个;化学工业企业7个;机械加工企业24个;能源工业企业52个,其中煤炭工业和电力工业各25个、石油工业2个;轻工业和医药工业3个。
工业化的物质技术基础初步建立
“156项工程”中第一个建成投产的民用工程是郑州第二热电站(1953年投产),到1962年完成时,除三门峡水利枢纽(1969年建成)以外,所有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应当说,自近代以来,中国工业化的历史上还从没有过这样迅速、这样集中、这样全面、这样系统的行动,在短时间里就进行了如此门类齐全的工业基础建设、完成了以大工业为基础的国民经济体系的根本性改组。一五计划的实施,特别是156项工程的竣工投产,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国民经济的技术面貌和部门结构,过去所没有的一些重要工业部门,包括飞机、汽车制造业、重型和精密机械制造业、发电设备制造业以及高级合金钢和有色金属冶炼等,都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了。
到1957年底,“156项工程”已开工的达135个,其中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的68个。经过5年的建设,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获得了极大的提高。按照当时的需要量,钢材的自给率已达86%,机械设备的自给率达60%以上。我国的工程技术力量、工业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一五时期的工业发展赢得了高速度,到1959年建国十周年时,我国钢产量由世界第26位升至第7位;煤、油从第9位升至第3位;发电量由第25位升至第11位。
我国工业化的物质技术基础由此得以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