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构自1869年以来就只保持9个人的编制(没投票权,打杂人士不祘哈)
这9位成员像隐士一样隔绝于媒体视线之外,美国人民很少有人能说出9人当中2位或3位的名字,因为不常爆光,社会大众也少有人知他们整天到底在忙乎些啥?
权力至高无上,不经民选,终身任职,薪水永不缩减。
经由这个机构审理的案子,都属终审判决,无论是本世纪初的布什戈尔总统大选,还是不9前的奥巴马的医保案,同性恋婚姻合法案,美国历史上的重大宪政纷争,大多由这9位宪法的保护神解决。
人们能和他们见面的机会少有,让我倍儿受关注,场场不拉都在电视上旁听的总统国情咨文演讲,在那儿能见到他们的身影,他们从不起立,从不鼓掌,被民众戏称为“老弱病残”组(哈…附他们的玉照)
这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总统,国会议员们位高权重,仍须定期更替,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却终身任职,深居简出,发布判决,守护着美国神圣的宪法与公正。
一个拥有三亿多国民的超级大国,司法公正为何交由这不经民选、终生制的九人来解决?(嘿嘿,常常纳闷,多增加点人手行吗?)
我想这么做一定有它的道理,大家怎么看?
(注:永不起立,永不鼓掌的两组,联邦最高法院组,军队组)
虽然只有9个人,但是他们通常不代表激进的左派思想,而是反映革新和保守思想的平衡。能通过最高法院赞成的案例,通常都有多数民意支持。比如同性婚姻,根据盖勒普民意调查,自1996至2015年支持率逐年上升,早在2012年支持率就持续超过反对率。
http://www.gallup.com/poll/117328/marriage.aspx
要一项法规所有人都支持是基本不可能的。民主也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而不是让所有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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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扯淡。美国只有11个州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这个才是民意。如果同性恋能够争取到25个州以上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那9个大法官通过这个法案也只可以说是勉强是民意的反映,大家都没有话说。否则就是用9个人的特殊权利去干预司法公正,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
同性恋的教辩就是用所谓民意调查来绑架民意。且不说民意调查各种漏洞百出,就说民意调查和最后的实际结果有出入的更始屡见不鲜。就说总统大选,民意预测是一回事,实际结果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同性恋能够象大选一样,法律上程序正确,一个州一个州地赢得你们的合法化,那我们这些反对者也无话可说。现在的局面是用5个民主党的党棍或者骑墙者的意见来替代3亿人的选择,对不起,这个事情没完!
美国法律从来都是案例法,而非中国式的条例法。
同性婚姻赢得的是青年人的绝对支持。以前是代表保守势力的教会强烈反对,如今连教皇都表示对他们的接受,其它发达国家以早已立法,美国这回可每当成领导。同性恋合法化也是大势所趋吧。
http://www.gallup.com/poll/117328/marriage.aspx
要一项法规所有人都支持是基本不可能的。民主也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而不是让所有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