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135)
2016 (148)
晒丑与赛丑
前文说了离婚中间为孩子们的未来多考虑考虑,比成年人要务实得多。
现在再回到成年人上面来,几点思考。
我们时不时讲的“礼仪之邦”,说一个国家,人民去礼来仪,似云如水,行为美好有加。和它相反的,就是行仪粗陋,不知廉耻,忘了还有别人的存在,自我到了忘形的地步。
说到这里,众位也别以为本人只讲的是现在国人这样。虽然现今国人也的确有很多地方,类似这样,不等于别国的人类就没有一点儿了。这里宽泛地讨论这件事,是因为这的确是和国家地域不太扯得紧密,却在各国和地区表现出来的程度,不一的。
就拿离婚来讲吧。
名人离婚,和普通人没啥两样的,还不是要两只脚走路!同样的一堆问题要面对:孩子,财产,责任,不然就是谁谁错,道德的也好,法律的也罢。商量得好的,一拍两散,各奔东西。商量得不好的,或诉诸公堂,判个高下。要是后者,当然要提供证据。而因为是名人,所以被关注度就高。导致了这些个“证据”成了公众的“饭后谈资”或“娱乐”。这在哪都是常有的,问题是接下来发生的事。
要离就离,谁和谁被“捉奸在床”,谁和谁是“乌鸦与凤凰”,”鲜花插牛屎”等等。没有最丑,只有更丑。“婚外关系”是一回事,这是个道德层面的概念,或许在离婚时拿来讨价还价还可以,拿来向世界展示,公示,就过于粗陋和没有品行了。另外,都到了离婚的份上了,再出来晒各自的丑事,也未免太不把自己和对方当人来看了。
以前认识的一位英国银行的同事,和他太太感情一直很好。后来离婚了很久,我们大家都还不知道。后来派队老是请他同太太一起出席,老是不来,才知道他们分开很久了(孩子两边走,还快乐—我们这么觉得)。后来才知道,先生这里当时请了私家侦探,取证了太太和他人有染,后来入禀法院判离。一声不响的,也是属于“捉奸在床”类型,但完全没有去“晒”。
由此再说开去,现在有很多人喜欢“赛丑”。不仅仅是比,看谁丑,谁更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势。时髦一点,叫“逆袭”,要不叫“励志”。一个人,不靠自己的勤奋,好学,努力和信心,不断尝试,突破,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是靠搞怪,无厘头,不然就“自残”,总之吸引了眼球,就是“人生的大赢家”。
本人看来,这种赛丑现象,和当今社交媒体泛滥,社会联系频繁却人群个体孤独,紧密相关。人们习惯于每天刷网络,没留意人际关系的疏离,存在感依托在电子世界里。没有了电子世界里的自我关注,就没有了未来似的。而很多人忽略的,是他们她们自己自身的总体提升,素质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一时半会儿改变不了那么快。它是个积累的变量,它的过程,可不是光“晒”,或者“赛”能成就的。
我们往往忘记了,自己要有“料”才能晒。
等尘埃落定,回头想想,他们还不是要继续自己的下半生。但损失已然造成了,量难改变。那时候,咋办?
这一时半会儿,恐改变不了。
后来我们知道,这位太太在法庭判离了以后,没有分任何财产,“净身出户”的那种。也是蛮有准则的。至少表现出来的是,他们的婚姻出问题,不关物质。
是啊,好合好散。把对小孩的伤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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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青 发表评论于 2016-08-23 17:48:33
写得好。我觉得离婚很正常,只要是过不下去了,无论什么原因都可以离。但离婚过程中,还有离婚后非把自己说成是君子,把对方说得那么险恶,是不是这些人忘了,这个眼前最不齿的人,正是当时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人。那么自己又是个什么呢?别忘了,自己做出选择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人了。
。。。。。
这话非常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