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会一直犯错,他也会有做对事情的时候。达赖,也不例外。
这个事情,还要追溯到1950年10月。当年,毛泽东主席指出:“西藏是中国领土,西藏问题是中国内政问题。人民解放军必须进入西藏。”为了减少战争对西藏人民造成的损失,吸取其他一些地方和平解放的成功经验,中央政府制定了和平解放的方针。而西藏上层亲帝势力却乘国民党败亡之机,公开打出“西藏独立”旗号,驱赶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四处派出“亲善使团”寻求国际承认,向一些国家购买军火,妄图用武力阻止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在多方劝和无效的情况下,中央决定“以打促谈”,于1950年10月发起昌都战役,粉碎了西藏反动上层以武力对抗人民解放军的迷梦,促使西藏爱国进步力量进一步壮大,和平谈判得以实现。昌都战役后,16岁的十四世达赖提前亲政。当时的达赖身处帝国主义和西藏上层亲帝势力的包围之下,内心极度矛盾。他出走亚东,倚边境而居,一方面对国内形势进行观望,另一方面寻求帝国主义援助,伺机逃往国外。在我强大的政治攻势和军事压力下,在包括阿沛•阿旺晋美、十世班禅等西藏上层爱国力量推动下,也因为终于没有一个国家敢于支持“西藏独立”,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终于派代表赴京与中央政府谈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达赖致电毛主席表示“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
此时,达赖做出了他一生中为数不多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