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愿被骗
(2014-09-06 13: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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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于达拉斯
----理与情,公平与善良,人权与慈善,左与右,常常如同鱼翅与熊掌,不可兼得---
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位成功的生意人,倒不是因为自己不够精明或聪明,而是因为自己太会感情意气用事。
我的一位房客,一位单身母亲,带着三个孩子,最小的大概只有五岁,老大也不过十一,二岁。她是在一家牙医诊所做护理的。当初招她的时候,就查过她的信用,很差,差到连电费都会不付,被记录在信用报告里的。可是当看到她那三个可爱的孩子,看见我的房子时那个兴奋劲,我就有些不忍心拒绝她。我就给她加了码,因为信用太差,别人付一个月的押金,她必须要交一个半月。她说她没那么多钱,能否等两天,等她新一轮工资到帐,她就有钱了,她太想要租这房子了。我当时明明知道,她将来会有付帐问题,但我还是为她拒绝了另外两个申请人。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她更需要这房子,这房子真的很适合她,三房两厅两卫。儿子一间,两女儿分享一间,她自己一间。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接受了她。
住了一年多了,麻烦就没少过,每个月房租都要迟交不算,还有不割草,让物管发警告的。去年十二月,又丢了工作,虽然很快又找到了,但至今还欠着我那半个月的房租。上个月房租又交不全了。告诉我说,她真的已经尽力了。我上她那儿去看时,孩子们正幸福地吃着晚餐。我本想告诉她,如果她真的负担不了我这边的房租(约$1000),她可以搬去便宜的地方住,我不算她违约,退还她全部押金。可看着现状,我没说出口。去哪儿能找三房比我这里更便宜的房子呢?上周末,我买了新的电烤炉,准备去换上。打电话给她,她才告诉我,家里没电,我问她出什么事了。她说,因为电费没付,被电力公司切了电源了。天呐! 到电力公司来切电源,那至少已有两三个月电费没付了。她说她尽力了,原来她是努力地先来交房租。那别的呢? 信用卡公司更是欠帐,利滚利,不知欠多少钱了? 昨天,她告诉我,她这个月先得付上电费,让电恢复,然后才能交房租。我同意了。已整整一周没电了,我不知道她和孩子们这周的日子是怎么过的。
按合约,我是可以启动「驱逐程序」,通过法院,让她走的,还可没收全部押金。可是看着她那么无助,我实在不忍心。$1000对我来说,无非就是银行里的一个数字,可对她来讲,却像是根救命稻草。
驱逐她,我得到了钱;不驱逐她,损失点钱,但我会因此收获一份心里的踏实与宁静。
我选择了后者,宁愿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