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元这251天,成了中国网民媒体爆发的大话题,跳出来为他打抱不平的包括政府的忠诚干部《环球》
胡谝(
胡锡进 ),不过感觉最当先锋的是《
澎湃 》【注1】和《澎湃》主评
沈彬 。对于华为那种傲慢的,与悔过之心截然相反的公事公办的态度,
沈彬说出了大部分平民心里话【2】:
“你告去啊!”大概可以用这4个字,来概括公众等了整整一天的、华为对李洪元案的回应:没有道歉,不屑解释,不想沟通,实力掉粉,居高临下。
也许华为作为一个企业其实是采用了法律上的慎重【注3】,但随后的“李案十问”和网上的删帖封杀,余承东还转发《针对华为的黑公关狂欢》,给人的感觉是不仅仅华为,政府也接着采用以往的手段,诋毁当事人,封杀新闻舆论,直到大家怒气过了而止。
我觉得这件事不仅仅是华为的体制和手段到了极限,也是中国平民的劳累到了极限,终于对这种权威发出了质疑,而且不仅仅是针对华为,更是针对整个权威体制。
向权威挑战
华为的权威不是“有权威”,而是代表权威,代表着集体高于一切,个人微不足道的中国社会,虽然法律体制做了单独的裁决,但华为代表的体制依然是个人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牺牲这么一个观念,华为的策略,更大程度上也是当今中国社会掩盖缺乏公平和效率情况下的一种手段。
熟悉美国当今社会现状的人知道,当一个社会在高速增长时期,大家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收益,这种不公平就能被忽略,但如果增长速度到了极限,同时社会的成熟程度也大大增加,那么社会的不公平就就暴露在大家面前。
但在大家看来,与其说华为支持李洪元,不如说是维护华为自己的法律权力,华为不仅仅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力,更是维护自己的绝对地位。
有点没预料到的,不是因此事件大家对华为的反感,而是声讨的声音不仅仅广,而且深,知识层次肯定对于中国体制的内在矛盾早已有所认识,但此刻都觉得到了不能不站出来的时候,他们没有直接指责政府,但处处都是指责政府。
网页微信微博被删,华为黑,但这种黑代表中国的特色,就是个人总是一只蜜蜂,一只小工蜂,小工蜂是不能有怨言的,而且你的基因就注定你不会有怨言,不可能有怨言,按照这种想法,有怨言就是病了,病了就需要“治疗”【注5】。这种说法是西方抨击中国的锐利分析之一,很有说服力的,中国政府一句“干预内政”就想掩饰过去,迟早是要翻天的,不是说大家会推翻政府,但那么多可以发泄、促发暴动的原因,如以国家战略企业为代表的资方太恨太黑,政府形式不腐败但制度腐败,民怨会积聚到暴动的地步。
法院虽然做了判决,认了错,还赔了偿,但华为拒绝提供自己证据不足的实情(华为的举报一半是作假的),法院据此可以把人关押快一年(还不是记录,【6】),突然把个人的渺小血淋林地摆在了大家面前: 中国有法律,但法律的任意性,不仅解释可以变,政府甚至可以干预、临时改变法律的,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法院判决认错,华为要公关,政府还有些机构喉舌在抓黑手,也反映了他们觉得老百姓知道公平不仅仅是政府说了的,还得是老百姓心里想的,抓黑手的声音越大,反应政府越着急。
李洪元事件正好发生在中国、习近平大幅加强政府权威的背景下,这种权威到底有多大威力还说不清,据《南华早报》揭露,在新疆绝大部分汉族干部都反对习近平的政策,不是他们反党,而是新疆政策是建立在战争的机制下的,不知道新疆政府和维吾尔族的关系是不是实质上成了敌我,但打仗就不能过主正常日子,干部得都住到群众家里,一是监视,二是收买,据说不愿意的马上撤职,可是要收买干部还得自己掏钱买礼物,可不能怪大家有意见,结果不仅没人愿意当干部,而且汉族也在撤离,新疆如同死疆,那达到了什么目的?
我是说这次大家发难不仅仅是针对的华为的,肯定也是质问中国政府,最大的问题是,这一系列事件对习近平的专制有多大影响,反对派足以积聚实力迫使习近平让步了,还是说王沪宁之类的极端派更以“危机”为借口加剧了对国家机器的控制。香港新疆政策的失败,进而导致丧失台湾,中美贸易战不仅仅威胁中国经济,更把美国团结一致把中国视为敌人,大国形象更令欧日极端派占上风【注8】, 两年后说不定还抵制冬季奥运会,你不能说别人都坏,当你的政策把所有坏人都揪出来跟你开仗,只能说你失败。
【注】
【1】不能绝对肯定,觉得《 澎湃 》属团系,一般很红。
【3】那一直是西企采用的手段,但过去十年已经渐渐放弃,因为西企意识到口碑有重大的商业价值。
【4】
李案十问,把你的困惑都告诉你,既有华为失误的内情,也暗示李实属庸人一个,但是大家马上质问,一家狼性公司养一个绩效差的员工12年才解聘?动动脑筋。大家是对狼有什么误解?
【5】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于这种个人敲诈案来讲,如果当事人撤诉,法院就不会立案,释放也是必然。
其实网上的信息都是选择性揭露的,因为转手的人有选择性,最终只能听法院的。
不排除一种情形,华为压迫那个被敲诈的主管撤诉,因为一旦上法庭就可能牵扯出数据作假是真的,对华为的影响明显更大。
一般来讲,离职员工与公司矛盾这类事情在美国很常见,上法庭也不罕见,多数是公司告个人,往往是关于技术外流问题,但都是局限在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案件。但如果涉及敲诈就是刑事案件了。
此人未必无辜,其实类似暴露公司数据这类事情,哪怕是揭露作假,也是违法行为,毕竟这种公司都要求签NDA(在美国违反NDA可能导致FBI介入),whistleblower有可能被起诉坐牢在美国是常识问题(所以为此立法)。
不过就是严重抗议后果自负等陈词老调。当然还要说一下背后的叵测之心,当地民众对中国游客的依赖。
最后一句话说的好:你不能说别人都坏,当你的政策把所有坏人都揪出来跟你开仗,只能说你失败。但换种说法如何?你可以说别人都坏,但当你的政策把所有坏人都揪出来跟你开仗,只能说你失败。
笨狼 发表评论于 2019-12-05 10:52:49
对了,忘了说了,布拉格与北京断绝姐妹城市,而竟然与台北要结交一事,中国都不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