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的腐败:《Capitol Crimes (Intrdn)》的制作者 Bill Moyers 和 政治评论家 Thomas Frank 和 Norman Ornstein 之间的讨论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在此链接下载本影片以及有关这个话题讨论的
影片的文字记录 (Transcript)下面是金笔的一个三,四年前写的旧贴子,也曾在一年多前在文学城内的时事评述栏张贴过。这个贴子完成的时候,"超级掮客" Jack Abramoff 还没有被识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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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的掮客团体-----美国社会政治人文面面谈 (一)跟朋友聊天才知道即使来美数十年的外国人以及一般的美国人对美国国会中的掮客所知甚少,或者是根本就不知道,这就促使本人在这里着一点笔墨。
记得十年前,苏联解体以后,列宁格勒还其名为圣彼得格勒,同时搞民选市议员。可是在市议员选出来以后的整整一年里,竟然连一项议案都无法通过。其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任何议案的通过,必需要得到半数以上,甚至百分之六十(重大议案)的议员赞同才行,可是谁会投谁的票呢?
在美国又是怎么样呢?假设有一项补助某一特定地区的议案需要通过,可是除了此地区及邻近地区的参众议员会投票支持外,其他地区的参众议员为什么要投票支持呢?毕竟大家都在分食同一块馅饼,谁不想为自己的地区多拿一点好处呢?这时就需要掮客团体(Lobbist Group)了。
掮客是由前参众议员,退职后的政府部门官员,名门望族的后代,大公司,商业行业,以及有钱人家聘请的律师等组成。他们的作用就是在参众议员中游说,比如说服甲参议员投乙参议员的A号议案,然后让乙参议员也投票支持甲参议员的B号议案。如此幕后交易,是为了要让A和B两议案都得到通过,桃李相报。这样的结果就是一些不应该通过的方案会得到通过,而一些应该通过的方案却通不过。
举一个近期的列子,总统选举前夕,有一位国会议员要为他所在地区的某几个公司争取一项减稅方案(几百美元而已),可是其他议员在投同意票时,都搭上了这辆便车,为自己的某些利益团体减税,以致此方案通过时成了一项几十億的减税案。可笑吗?
美国国内的主要掮客团体出自美国医学会,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工会,各行业的商会,枪支协会及环保团体等等。国外著名的是英国,以色列,加拿大等等。台湾也是有所动作的。所有这些都是可以左右美国国会的掮客团体,他们跟民主完全是两码事。
总之,一个听起来很不错的东西,仔细研讨的话就会发现也有许多问题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