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永康的具体问题有很多,比如他直接干预了很多个案,特别是刑事案件。一个案子,如果上面有人干预,先下了 结论,定了处理结果,那随后所有的程序,侦查、审查起诉、法庭审理就都变成演戏了。在他掌权的那几年,我就确切地知道一些案子是他批示的,未审先定,然后 接下来的案件办理程序就都是演戏。干预个案,针对个案做批示,未审先定,这类做法影响特别恶劣。周永康虽然在法律事务方面不是内行,但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法 律常识。他肯定知道,一个批示下去会造成什么后果。问题主要在于他不尊重法律,没把法律制度当多大一回事。
二、周永康偏爱提口号,开会,讲话,搞开会治国、口号治国那一套。我们讲依法治国,法律是沉默的国王。如果法务高官到处发表讲话,提口号,批文件、做批示,那么,人家法官、检察官到底是依照你这些东西办案还是依照法律办案?!
三、还有一些所谓维稳的案子,周永康具体的处理和干预,都做得很不好。比如说山东临沂盲人的案子,法学界的人都 觉得这不可思议,这样一个案子怎么弄得那么糟糕。一开始说他扰乱交通,但他一盲人能扰乱多大的交通呢?然后就把他抓起来判了4年。他刑满释放就算了嘛,但 又搞几十人围困他,让他没有人身自由,以至于最后把这件事搞成一个国际性事件。
四、周永康在信访体制与司法体制关系问题上,处理得很没有套路。他不尊重法律,在思想上就没理顺信访与司法的关 系,靠拍脑袋办事。其中,首先是用信访冲击司法。你想,一个案子本来判决已经生效了,但最后又被上访给推翻了,再判,再信访,再推翻,如此捣来捣去,没有 休止。然后,随之而来的又是截访那一套,搞什么黑监狱、非法限制上访者人身自由等等。很多事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