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3)
2020 (84)
2021 (124)
2022 (149)
2023 (113)
这事应该发生在广州。因为是广州司法局微信号披露的。
女士从2岁起被寄养在姑姑家,父母以家庭条件不好为由,一直没有将女儿接回来,直到女儿长大独立,事业有成,父母想起来还有一个可以摇钱的女儿!
2岁就离开父母,直到成人,这女子跟父母极少联系,关键是父母也不怎么联系她!
之所以想起了这个女儿,是因为她出钱给姑姑家的弟弟买了房。可见张女士对抚养自己长大的姑姑应该是有感恩之心的,对这个弟弟也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浓浓亲情。
不料,从不关心女儿联系女儿的张家父母认为,既然你有钱给表弟买了房子,那么也应该给自己亲弟弟买一套房子。张女士也明确表态,自己不会出钱给弟弟买房。
让自己没有尽到抚养责任的女儿给自己的儿子买房子已经够恶心,令人惊愕的是这对父母还因张女士的拒绝,以“赡养费”之名将女儿告上法庭,索要50万!
于是乎,舆论哗然
想起了徐州铁链女,我们以为那是愚昧的农村发生的奇葩事,可是多少都市女性也是被铁链捆锁的。电视剧《欢乐颂》,蒋欣扮演的樊胜美,每月收入的一半寄回家被她妈用来还她哥的房贷,自己却在上海可怜巴巴地用山寨货,住最小的隔间。还得说“妈妈,我不怨你”。
你以为是艺术创作吗?
给你看现实版的“樊胜美”。2019年,某女因与男友口角独自到钱塘江边,不幸被江水卷走,公司善后补助了6万,不料三天后,父母打上门,非要公司赔偿41万给儿子买房!
盖子揭开了。原来此女一直是家里的摇钱树,月薪两万,一万给父母,母亲还要用最新款的手机。她只能用母亲用剩下的手机。
如今摇钱树倒了,就要用女儿的死亡榨干她最后的血肉!
叔可忍婶不可忍,央妈也忍不住要“持续关注”了。
说回本案——
冷静下来分析这桩案子,颇为诡谲:1、姐姐对弟弟没有抚养义务;2、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3、父母未尽到养育责任。
一团乱麻理不清。
俗话说,清官为啥难断家务事,为啥?
因为家是个讲爱的地方不是个讲理的地方。家人的亲疏,除靠血脉的维系之外,更靠亲情的牵绊。如果亲情的根基不稳,那么一切要求,都会变成苛求。一切求助,都是负担。一切对话,都像谈判。
那么,是谁斩断了亲情?
做儿女的不孝,有妈宝男有不孝子有啃老族,好像很少啃老女,大概不够资格吧?
父母呢?贪婪。因为是你的骨血就可以无休止索取吗?
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古今中外不稀奇,但是中国人也有“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如今这是要“回收覆水”吗?要剔骨还父剔肉还母吗?
毕竟21世纪了,法律应该比传统观念更加公平、更人性化。一个2岁就跟着姑姑生活的女孩,等同于有了养父母,养恩大于生恩。讲赡养,赡养的对象应该是姑姑,何况亲生父母有退休金,何况原生家庭之冷酷之无理。
退一万步讲,如果近30年的亲情纠纷实难理清,就让法律来决定“经济索取”的边界吧。
各位,看到这里,你对张女士的回绝有什么看法?
这样的父母不咋地!
工商文化,个人独立。
两种文化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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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赞同沈香的观点。但是,同善良的人们的意愿和常识相违,这里的生父母按奇葩的赡养法很可能会赢,除非姑姑正式收养了这个女儿。
最近我家亲戚里有个奇事,让我知道了这条奇怪的法律。
一个上海亲戚求救。她二十多年前离婚,未再结婚;前夫这么多年玩失踪,拒付赡养费,她一手养大儿子。现在儿子已经大学毕业,但因身体不好,又碰上封城,现失业在家,由妈妈养活。亲戚经济不好,一直住在以前的房子里,挺破的地方。现在前夫(58岁)找上门,以腿残为由,要求儿子赡养他(知道前妻没责任,以儿子要挟),要不就要告儿子。然后赖在小区的一个亭子里不走。然后居委会和警察怕担责任,要亲戚想办法搞定(居委会和警察可以拉人去方舱,不可以赶一个无赖?想不通)。亲戚问了法律援助,答案不一。她让我问问靠谱的律师朋友。
我在旅游时认识一个大律师夫妇,发信问他们。人家很认真地回了。说依据赡养法,子女有能力的话,有法律责任赡养父母,即使父母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所以我亲戚的儿子有责任养这个无赖父亲;但因为这个儿子失业无收入,所以无能力抚养,不是不肯养,反而要动员这父亲去告,法院会根据无收入这点来判的。以文中的case来说,女儿有经济能力,所以这对无赖父母很可能会赢。
遇到这样脑子被枪打过的父母,悲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