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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實質上是一場軍事政變

(2014-06-09 07:44:00) 下一个

八十老人姚監復說:我探望被軟禁中的趙紫陽時,問他:學潮中是不是陳希同、李錫銘他們合夥欺騙了鄧小平,所以鄧才決定戒嚴?趙紫陽回答:如果鄧小平能被他們這些人欺騙,那就不是鄧小平了!我向陳希同轉述了趙紫陽的這句話。這句話說到陳希同心裏去了!


高伐林

 

姚老自稱“一目瞭然”——這表明了樂觀自嘲的心境,更概括了一段“文革”中不堪回首的慘痛往事:姚監復被打成“現行反革命”,被開除黨籍、 撤消黨內外一切職務,“文革闖將”每天用硬橡膠包著鋼絲的鞭子打他,打瞎了他的右眼,把他流放到湖南西洞庭湖農場“隔離審查、勞動改造”……

 


姚監復在“胡趙精神與中國憲政轉型國際研討會”上發言。(高伐林攝)


姚監復與陳希同,本是“兩股道上跑的車”,他這樣一位公共知識分子、一位聲譽鵲起的自由派意見領袖,怎麼會與在“六四”之後一度被某些異議人士提起來就咬牙 切齒、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又是個“貪污犯”的陳希同扯到一起,幫這位前中央政治局委員、前北京市委書記出了那本《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以下 簡稱《親述》)?

姚監復對我細述原委:認識陳希同,與自己的表姐鍾鴻有關。

“我這個表姐寫了一本自傳,題為《風雨半枝蓮》,其中回憶到陳希同。”——《風雨半枝蓮》這本書於2007年出版,兩位著名作家王蒙與叢維熙寫序,當時頗有影響。

原來,陳希同1948年進入北京大學中文系唸過書,1952年從基層調到北京市委工作之後,與也在那裏工作、文化背景相似的鍾鴻認識。鍾鴻後來被打成“右 派”之後,陳希同對她表示同情。她寫《曹雪芹》的電視戲曲劇本時,遇到很多困難,手中掌管越來越大的權力的陳希同支持她寫,資助她,這部作品終於獲得了成 功。“她在自傳中就寫了這一段經過,對於幫助自己的人,她銘感於心,儘管這本書出版的時候,陳希同已經鋃鐺入獄了。後來,她聽說陳希同保外就醫,就想送一 本給陳希同。”

受表姐之託,姚監復設法打聽到了陳希同住在小湯山療養院,2011年元月,居然聯繫上了。姚監復告訴陳希同,表姐鍾鴻要送書給他,問能不能登門拜訪。陳同意了。

姚監復告訴《新史記》記者,一見陳希同,陳就開門見山地強調,自己不是貪污犯。說他貪污、判他的刑,完全是個冤案。“所謂貪污50萬元的禮品,是準備捐獻給北京人民藝術劇院的藝術發展基金會的”,“我打的借條也都俱在”,根本不是據為己有。

陳希同對姚監復詳細介紹了此事的緣起,其實是江澤民的指示:江澤民由李錫銘陪同視察了北京人民藝術劇院後,知道人藝經濟上有困難,就通過中央宣傳部門、北京市委宣傳部,給陳希同捎來口信:希望陳希同市長抓一下文藝工作,幫助人藝解決困難。

陳 希同安排讓市委宣傳部長兩次去人藝調查研究了一個月,認為必須改革,打破大鍋飯制度,改變待遇太低局面。陳希同兩次批示撥給幾十萬元,來解決設備老化,老 演員宿舍問題等。又正式經過北京市委、市政府討論同意,創建了一個藝術發展基金會。陳希同向董建華募來100萬美金,約折合800萬元人民幣;向李嘉誠募 來1300萬元人民幣;動員市內捐獻,北京市旅遊局捐了50萬元……“我動員別人捐獻,自己怎麼辦?在我的名下有一些國內外友人捐送的禮品,按規定可以上 交,也可以捐贈,作為善舉,財政上是允許的合法的。”

判決陳希同貪汙罪行時所列出的主要罪證是:陳希同將禮品據為己有,計畫貪汙50萬元至100萬元,實際上已貪汙十幾萬元。陳希同申辯說,將禮品登記入賬後,擬湊夠50萬或100萬元,再捐給這個基金會。

借條又是怎麼回事呢?《親述》中說:“我要秘書收集一下,從外事辦借來禮品,打了借條,估估價。……這些禮品,在市外辦有借條。市外辦主任來看我時講,這些 借條都在外事辦保存著。我請西單商場經理、建外友誼商店經理商量過,估價值多少錢,如何出售這些禮品,以便轉變成捐贈給人藝基金會的現金,他們都回去向黨 委傳達過,這些人證俱在。”

陳希同第二個急欲澄清的是,他是不是謊報軍情欺騙了鄧小平?《新史記》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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