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那边有修车的。”霍骁抬起左手指着街对面说。
那时,我们刚到南太桥,这一段路的下面有盘龙江流过,大路的两边既是人行道也是桥边,走完这一段右转便是青年路。
我顺着霍骁手指的方向望去,对面的人行道上,果然有一个修车的小摊,穿着白色汗衫的摊主正用一叠报纸扇着风。
我们推着车从人行横道过了街,霍骁先过去与摊主说起话来,我默默的跟在他身后。
摊主听他说完,便来到我的车旁边,蹲下看了看脚踏板的情况,还用工具扳了几下,他的诊断结果是,修不了只能换一个新的。
他们又商量了一阵,谈好了价格,摊主就骑车去买新踏板,我和霍骁便停了车,靠在桥头帮他看摊。
那是个极其简易的修车摊,一个旧得只剩下金属本色的打气筒立在人行道边,底部绕着一根长长的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绑在打气筒左边的路灯柱上。打气筒右边铺着一张约两平方米的墨绿色油布,上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修车工具和零配件。油布的旁边还有一把随手就能拿起的小折叠椅。
我们靠着的桥边距离修车摊大概三米,摊主不在的这段时间除了有几个人来打气,别的也没什么事,我们就帮忙收了几毛钱。
霍骁一直背靠石桥,面朝着修车摊,有时我与他一样,有时我会背朝着街道,望一望桥下还不算太浑浊的江水和江边缀满了樱花的树。
霍骁第一次说起他转学前的一些事,他五六岁的时候从别的地方来到昆明生活,最早是在市区西边的一所小学读书,后来因为搬家到白塔路才转学到了“拓东一小”。
我则轻描淡写的说了一些丑小鸭乐园里的故事,那些故事因为没有霍骁的参与,在这一刻完全失去了它们曾经的光彩。直到又说起丢车的事,我才想起了一件特别神奇的事。
四年级时一个周六的午饭后,我与韩嫣相约骑车到供电局的同学家玩。那时我们都刚刚拥有了自己的第一辆自行车,我的是紫红色,韩嫣的是黑色。在同学家玩到下午四点多,我们下楼准备回家时,才发现我的车不见了,大家帮着在宿舍区找了半天也没有。
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告诉家人新买的车丢了,可他们三个竟然全都笑了起来。正当我一头雾水时,姐姐把我拉进客厅,指着一辆自行车说,你看这是什么?
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就是我的车吗?就连车座上那个粉红色的毛线套都和妈妈给我织得一模一样,我惊讶的张着嘴说不出话来,甚至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原来,爸爸这天下班早,回到家听说我骑车去了供电局,他不放心就骑车去找我。爸爸到玉川巷时,一个猥琐的男人正推着一辆与他极不相称的紫红色自行车迎面走来,当看到那个粉红色的座椅套时,爸爸马上就认出是我的车,再一看车是锁着的,那男人是提着后轮在前进。
爸爸右手推着自己的车走过去挡住那人的去路,左手一把抓住了紫红色自行车的车把,直截了当的就大声问了一句,这车是我女儿的,你从哪里弄到的?听到声音的路人几乎都停下了脚步看着他们,只见那男人丢下车飞快的就逃出了巷口。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爸爸已经停好车,从他腰间的那一大串钥匙上找出了我的备用车钥匙,打开了车锁。。。。。。
刚才,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现在,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眼前确实是我的车,我摸摸车把、座椅,这是我的车,千真万确。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到失而复得,感受尤其深刻,再加上爸爸半路与偷车贼的奇遇,我觉得此时讲给霍骁听正合适。
“那时就丢过一次,后来我又骑了三年,现在终于还是丢了。”刚才还讲的挺高兴,说到这里,我又有些失落。
“如果不是那么巧,你爸找回了车,那车早丢了。你怎么不想想,你都多骑了三年。”
“也是呀!你真会说话!当时我们还说要不是遇上那么个笨贼,车肯定找不回来的。”霍骁的话确实瞬间就令我开心了起来。“还有,如果不是车丢了,我们也不会有机会在这里聊天。这算不算‘塞翁失马’?”
“这叫‘小璇失车’。”
我们的笑声交织着,与随风舞动的粉色花瓣一起缓缓飘至桥下的江面,衬着闪亮如粼的波光,顺着水流往南飘去。
望着远去的花瓣,我说打算下次上学时沿着河边走一次,可霍骁说河边不安全,我一个人时最好还是走大路。他还让我以后把车停到学校里,他每天都可以送我回家。
正说着,摊主就回来了,他只咕嘟咕嘟的喝了一大口水,就开始换脚踏板。
霍骁问我想喝什么,他去买。我连连摇头,虽然确实又热又渴,但我一点不想再麻烦他。
“你就知道和我客气。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回来。”说着,他就骑车往热闹的青年路上去了。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霍骁才回来,自行车把手上多了两个袋子。
其中一袋是西瓜,他拿出来先递给我一块,又递给摊主一块,西瓜又甜又凉,我们都吃的好开心。
另一个袋子里是冰镇过的汽水,霍骁还帮我要了一根吸管。
我们倚着桥栏,并肩面对着江水,边聊天、边看落花、边喝汽水。有那么一阵子,这桥上就像只有我们两个,快乐的无法形容的人。我们的手臂几乎是贴在一起的,皮肤上的汗水也混在了一起。
摊主换完脚踏板收了钱,又主动把车的各处都检查了一遍,紧了螺丝,加了机油,调了刹车,最后还帮我们的两辆车都打满了气。
那天,霍骁送我回家时,一直陪着我进了小区,把我送到了单元楼下。他和我告别时,我有些不舍,停好车,又陪着他走到了小区门口,才说了“再见!”。
我一直目送着他的背影,直到那白色的衬衫消失在巷口的人群中。
陈旖璇 写于法国 第戎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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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