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街头流浪汉为耻
在老太太家住的时候,周末两天,我经常无所事事,因为先生总忙着去医院用电脑。
我接受老太太的建议去教会做礼拜。
波特兰市在我去的那年曾被评为全美最文明,生活品质最佳的城市。尽管如此,老太太家附近的公交车站等一些地方总看见一些酒鬼,homeless(无家可归者)在那里晃荡,向等车的人和路人要钱,十分讨厌。所以我宁可步行四~五十分钟,也不愿意去车站等坐市内免费公交车。
一个星期一早上,斯玛瑟夫人问我周末过得怎么样?我告诉她,我在去教会的路上,在一条狭窄的街口遇上了三-四个烂醉如泥的酒鬼,对着我说了什么,其中一人还向我招手,吓得我魂不附体,既不敢拔腿就跑(他们正要当一回事追我的话,我肯定跑不过他们)又不敢回头理会,只能佯作无事般,憋着呼吸小快步朝前猛走。。。。斯玛瑟夫人听了连忙摇着头说,“Shame! Shame! What a shame!”(耻辱!耻辱!真是耻辱!)那天凯妮荪夫人也在场,她们俩你一言我一句地告诉我说。这些人都是吸毒者,是垃圾!是败类。政府为了解决这些“无家可归者”的问题,特意给他们造了很大一座楼的公寓房,给他们免费居住,提供免费食物,可是他们没一个能住得久,还是偷偷溜回街头行乞,酗酒,吸毒。斯玛瑟夫人感叹地对凯妮荪夫人说,“你见过homeless里有中国人吗?有亚洲人吗?都没有!人家不懂语言都能在这里打工生活。那些都是我们美国人啊,好吃懒做的美国人!耻辱啊!耻辱!”
为此斯玛瑟夫人还向我道了歉。在那以后,斯玛瑟夫人总建议我学开车,说在这里走路,特别是一个单身女子走路太危险。总是说,我那辆老古董Buick(别克)车放着也是放着,“You welcome to use it!”(欢迎你使用它!)可是那时的我,对开车毫不感兴趣,不想把小命丢在这异国他乡的公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