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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奴隶制与奴隶社会

(2023-08-10 15:06:46) 下一个

《七绝》奴隶、奴隶制与奴隶社会

天地分于盘古斧,文明始自夏商周。秦皇一统废封建,制度更名奴隶留。

 我仔细研究了一下中国的历史,发现了中国的国号很有趣。第一个专制王朝叫“秦”(Qin),最后一个王朝叫“清”(Qing),它只比第一个王朝多了一个G,可能是国土大了,也许是东北人的鼻音比较重。后来的国名中都有“民”(Min),MinQin只是开头的字母不同,说明只是统治者由Q换成了M,国体、国民等主体都没有变。秦清民,三千年来只有国土和统治者在变,但是社会主体结构没有变,你说神奇不神奇?难道这就是华夏人的命运?

从大陆来的人,都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几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这是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直译过来的。老马的一生除了罗刹就是德国,他的所有理论和著作都是根据基督教教规、抽着劣价的雪茄在一个图书馆内创造出来的,是典型的闭门造车。后来经过恩格斯结合欧洲和罗刹国的社会实际以及后来的列宁的具体实践,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体系。老马根据罗刹国的历史和对未来的构想,提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由原始社会、最终到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的这种说法,把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社会结构、政治体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混在一起、揉成一团,然后交叉命名。所谓原始社会,无话可说,不论谁说,“人”或“社会”都有一个“原始”过程,只是看如何划分。老马说有了剩余价值,就说明由原始社会进入了奴隶社会。有人说有奴隶就是奴隶社会是不准确的,因为今日社会你到处可以看到奴隶,关键是要看奴隶和奴隶制是否合法;奴隶社会说的是人与人之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奴是被人使役、或地位低下的人,比如奴家、奴才、奴婢、贱人、匈奴、昆仑奴、黑奴等等;隶是人身隶属于某个人或团体,没有隶属他人也可以是奴;而封建社会则说的是一种社会结构,并没有表达任何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封建”(Feudal)实际上是“分建”,分别建立一种国家、政体,然后向一个“共主”负责。因为有些像中国的“分封”制度,我们就用了“封建”二字,现在把一切落后的东西都叫做“封建”。

 封建制度,是盛行于中世纪欧洲的法律、经济、军事、文化和政治习俗的结合体。从广义上讲,它是一种围绕关系构建社会的方式,这种关系源于持有土地以换取服务或劳动力。这种关系存在于武士贵族之间的一系列相互的法律和军事义务,并围绕领主、封臣和封地这三个关键的概念。封建主义的更广泛定义不仅包括武士贵族的义务,还包括王国所有三个阶层的义务:贵族、神职人员和农民,所有这些人都通过公国和庄园制度受到约束;这就是马克思所谓的"封建社会"。显然,这种制度是欧洲特有的一种社会结构,在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出现过,我们把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套用这个“封建社会”,显然是不合理,是为了适应马克思主义学说人为强加的。

 资本主义社会更是胡扯,资本只是一种经济运作规律,它是一种可以独立于国家、政治体制的东西,美国有、英国有、苏联有、朝鲜也有,即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有资本运行。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都是老马根据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托马斯·莫尔在他的名著《乌托邦》中所建立的一种“理想”社会而产生的,老马认为,凡是由共产党这个先进的政党统治下的社会,都是理想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就像“好吃主义好吃”、“女人主义女人”一样,没有任何标志性的东西,就是说“承认共产主义”社会存在的所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都叫社会主义社会。乌托邦,本意是“没有的地方”或者“好地方”。延伸为有理想,不可能完成的好事情,“乌”是没有,“托”是寄托,“邦”是各个封建的邦国或公国,“乌托邦”三个字合起来的意思即为“空想的国家”。

除了原始社会无法证明外,中国社会只有奴隶社会,根本没有什么封建社会。由夏始到秦,可以算是奴隶社会,而从始皇帝以来,中国社会一直是一个全独裁、半奴隶社会,因为从国体、政体来讲,分封制度变成了中央集权,偶尔出现的诸侯国,也大不同于周以前的各种小国,更不是马克思所说的“封建国家”,而在战乱期间出现的许多小国,根本谈不上是“封建”,因为,大家都自称为皇帝,没有一个共主,不仅不向谁负责,而且随时想灭掉其他。

 什么是奴隶?奴隶的标志是没有自由的人,包括身体、婚姻、言论、迁徙、集会,他(她)的一切权利或意识都属于某个人或集团、单位。几千年的奴隶、半奴隶制度,在所有的国民的基因、血液、骨子里都植入了“奴隶”的意识。即便是今天,甚至在海外,我们见面时大多会问:你是哪里人?我是山西的。你呢?我是西藏的。山西的只能属于山西,西藏的永远是西藏。就连在《非诚勿扰》的介绍中,不自觉地会说:“我来自辽宁,现在在北京工作。”“你原来的单位叫什么?”领导发怒的时候,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你是哪个单位的?”老百姓也如此。某位领导在慰问洪水受灾群众时,就遭到一位农民的咆哮:“你是哪个单位的?为什么洪水退了你才来?”甚至老公出轨了,老婆就会到“单位”去闹,因为她们知道,只要找到他(她)的单位和人身所有者,问题就解决了一半。我们可能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些都是奴隶的意识,因为我们每个人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人,都属于某个团体、单位和政党甚至是某个人。从党叫干啥就干啥、思想上和行动上要和它保持一致、从农村到城市、从驻马店到京城、结婚登记、生孩子、申请护照等等,都需要领导(所有者)批准。至于说言论自由、自由集会、宗教信仰,你只能一片又一片地去读宪法,从那里寻找。

什么事奴隶制度?简单说来,就是在政治、法律下允许奴隶和奴隶主合法存在的社会制度。美国自称是第一个民主制度的国家,但她却允许奴隶主拥有奴隶,这其实是半民主、半奴隶制度,直到林肯废除了奴隶制,美国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国家。

什么是奴隶社会?真正的奴隶社会是在奴隶制度下的社会。但随着奴隶制度的消灭,奴隶和奴隶社会却没有完全消失,因为统治者的奴隶主主义行为或民众的奴隶意识,都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许多奴隶主和奴隶,不管它是合法还是非法的。例如初期的美国就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和农场主。今天世界各国,仍然都有无数的奴隶,比如性奴和东南亚某地、从事诈骗活动的中国人,他们不仅失去了人身自由,而且生命也可以随时被剥夺。尽管它不合法,却无法取缔和根除。统治者的奴隶主行为和民众的奴隶意识,则导致了许多国家不是奴隶社会却有无数奴隶,无论是统治者还是民众,都已尽习惯了这一切,奴隶言行已经成了下意识的表现。

 在奴隶社会有三种人:奴隶主、奴隶和公民(贫民),奴隶的来源是战俘、罪犯或抢虏、贩卖来的他国贫民,而非奴隶社会中的奴隶,则都产自于自己的公民。看自己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贫民还是完全或是不完全的奴隶,要看你是否享有独立、自由、自主,即享有该国宪法所赋有的全部权利,看你是不是要用箭头或者XX代替汉字。举个例子来说,在美国,当你发现配偶出轨或养小三,你绝对不会大叫:“我要找你单位去!找你的领导去!”因为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解决任何个人问题,只有通过他本人或他指定的法律代理人。西方的民主国家没有上访人员,也没有接待上访人员的机构,因为宪法给了你一切社会权利,一切利益或人身冲突只能通过法律解决,给领导甚至总统写信不仅没用,反而会害的总统被起诉。相反,不是奴隶制度或奴隶社会中,却不断产生和生存着无数的奴隶,纸上是主人,实际上是奴隶或半奴隶。有的人是身不由己、被迫为奴或似奴,有的人却是自愿卖身为奴,心甘情愿,以便得到主子的回报,作为管理其它奴隶的管家或看门狗,也可以奴役其他的奴隶。

这正是:

生在民国里,谁知身是奴。活着天做主,不死就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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