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這麼一個風馬牛不相及的題目不是故弄玄虛,而是最近的一則新聞所致。前幾天新聞報導山東一位女子苟晶在二十多年前高考試卷被人冒名頂替而落榜,而且復讀後試卷第二次又被人莫名取代。如果不是某種偶然的機會此事被披露,苟女士會一直被蒙在鼓裡。再如果不是苟女士兩次被落榜後仍自強不息,靠她的聰明和努力打出了自己的事業,說不定還會在家務農。不是說務農有什麼不好,苟女士所付出之辛苦和自己對命運的追求就這樣詭異的被剝奪了。
此事被曝光後,居然僅在山東一地又被披露幾十起,令人震驚。如果說苟女士是一起個案,是個偶然技術上的錯誤,那麼這幾十起事件又如何解釋?是制度上的問題還是個人的操守問題?這真得有關部門認真嚴肅的對待。
魯迅先生兒時家境殷實,到了十來歲時忽然敗落了。這得從他爺爺周福清說起,年輕時寒窗苦讀,中了舉人,謀了個不大不小的官,小日子過得也倒相安無事。適到魯迅他爹考舉人的時候,魯迅他爹的爹想到自己當年苦讀的辛苦,想讓兒子少吃點苦,恰好當年的考官是他舊識,於是就寫了信,裝了銀票讓下人遞送。不想下人做事不乾淨使之事發。據說光緒帝欽批”斬監候”,後有不斷減刑,才蹲了八年大獄。魯迅他爹也因醜聞革去秀才頭銜,最後驚嚇羞愧年紀輕輕就丟了性命,從此魯迅先生的家就此衰敗。
在大清,賄官是大罪,起碼冠冕堂皇是這樣的。一百多年後的現在發生的考場冒名頂替的事,誰能說和孔方兄沒關係?當然權利的遊戲上至官府下到百姓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還不知如何處理這些考場作弊的案子,不是說要遵循大清律也來個“斬監候”,怎麼說也得查清來龍去脈,該判的判,該賠的賠,總得給苦主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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