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理治与陕北肃反
——读《朱理治传》札记
? 李良明
1965年9月,我开始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便记住了朱理治的名字。不过,当时他是作为“反面教员”的形象留在我记忆中的。我那时接受的相关知识,是从《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得到的。“决议”指出:“1935年秋,犯‘左’倾错误的朱理治同志以中央代表名义到达陕北革命根据地(包括陕甘边和陕北),同原在那里的犯‘左’倾错误的郭洪涛同志结合,将‘左’倾机会主义路线贯彻到政治、军事、组织各方面工作中去,并排斥执行正确路线的、创造了陕北红军和革命根据地的刘志丹等同志。接着又在肃清反革命的工作中,极端错误地逮捕了一大批执行正确路线的干部,造成陕北革命根据地的严重危机。十一月,党中央经过长征到达陕北,纠正了‘左’倾错误,将刘志丹等同志从监狱中释放出来,因而挽救了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危险局面。”〔1〕(《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对这段话作了修订,删掉了朱理治、郭洪涛的名字。)
1989年,朱理治的名字再次进入我的视野。当年2月下旬,新四军五师老战士朱虹捧着安娥(田汉同志夫人)遗著《五月榴花照眼明》找到我,请我审读,并要求我帮助出版。这部著作是安娥于1940年初陪同史沫特莱克服重重困难,冲破层层阻力,分别以中国《广西日报》记者和英国《曼彻斯特报》记者身份,访问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和根据地人民群众的真实记录。这部湮没了近半个世纪的著作,写于1940年夏秋之交的“雾重庆”,作者为瞒过国民党图书审查官的眼睛,能够在“大后方”出版,虽然将文中的部队番号、称谓、机构名称、行军路线、人名、地名等,都改换了相应的假番号、假人名、假地名及国民党统治区的一般称谓,但仍然遭到了国民党文化专制主义的压制,未能和读者见面。这是安娥解放前惟一一本没有公开出版的著作,一直珍藏在自己的身边。“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这部书稿连同它的作者,都遭到空前的劫难。在极“左”路线迫害下,安娥于1976年含冤去世,书稿也弄得残缺不全,两百多页的原稿只幸存一百七十三页。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一口气读完这部书稿,被安娥笔下的李先念、陈少敏、朱理治、陶铸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形象深深感动,并经过努力,终于促成该书于当年五月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次,朱理治留给我的印象,则完全是正面的。
尽管如此,我对朱理治毕竟知之甚少,了解甚浅。直到2010年春节,读了吴殿尧、宋霖合著的《朱理治传》后,才对朱理治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打开《朱理治传》,我首先看的就是有关陕北肃反的相关章节。因为这是中共党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是我一直比较关注而又很想弄清楚的一个问题。如前所述,因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此已有“论定”,所以长期以来,学者们不敢涉入其间,致使陕北肃反问题成了研究禁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党史学界开始关注到这个问题。为协助李维汉同志整理回忆录,1981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王淇教授等专家进行过深入调查,写了《关于陕北错误肃反的情况说明》,但未能公开发表。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有益的研究,在《陕甘边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陕西历史大事记》、《中国共产党在陕西》等著作中,虽都涉及这个问题,但比较简略。
那么,《朱理治传》能否在这个问题上有所突破、有所超越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作者本着“发现未知、检验已知,复原全相,揭示本质,阐发规律,资政育人”〔2〕,但使笔下留信史的精神,尽可能地深入发掘了前人没有掌握的朱理治的相关历史资料,从而基本上厘清了朱理治与陕北肃反的诸多悬疑,并对已有相关科研成果的不实表述,一一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说,从而满足了我的求知渴求,使我受益匪浅。我认为,陕北肃反问题,是阅读该书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首先,作者以广阔的研究视野,从宏观上比较深入地研究了陕北肃反的国际、国内历史背景,明确指出造成陕北肃反等一系列冤案的国际背景,“是斯大林领导联共(布)从1929年开始在党内开展了大反布哈林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并在党内大搞‘清党’和肃反运动。共产国际执委会发出指示,要求中国共产党要坚决反对‘改组派’,并在党内开展‘肃反斗争’”。国内背景则是,“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领导者,以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为主要手段,开展党内斗争”。于是,从1930年5月开始,至1935年10月陕北肃反前,先后在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湘鄂西苏区开展了肃反运动。陕北肃反正是在以上背景之下发生的。这种分析十分必要,它深刻地揭示了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的关系。从总的情况看,共产国际、联共(布)指导中国革命是“两头好,中间差”,其中期的缺点和错误,“概括地说是:一般号召不与各国实践相结合,具体布置代替了原则的指导,变成了干涉各国党的内部事务,使各国党不能独立自主,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3〕。中国各革命根据地的肃反,正是发生在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中期阶段。这就是说,共产国际、联共(布)对中国各革命根据地的肃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共产党严于律己,过去只追究自己的责任,不算别人的账。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一些重大的历史问题很难说得清楚。只有将共产国际、联共(布)的错误指导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结合起来,才能道明事实原委,厘清事实真相,不致单纯堕入仅限于追究个人责任的迷雾,更好地科学总结历史经验。
其次,作者又从微观上具体而微地考察了陕北肃反酝酿、决定、开始、经过、停止的过程,着重考察了朱理治主持的陕北后方八天肃反情况,用排列法逐日详考,具有比较强的说服力。
1935年10月1日,陕北肃反开始,是日逮捕了陕甘边特委秘书长兼组织部长蔡子伟等五人,由保卫局负责人进行审讯。2日,保卫局负责人隐瞒刑讯逼供真相,向朱理治谎报“未经用刑”,有人供出刘志丹、高岗、张秀山等十三人为“右派反革命”。朱理治信疑参半。3日,朱理治和程子华旁观了保卫局负责人审讯实况,当被审讯者吊起来打时供认刘志丹、高岗是“右派反革命”,放下来后又否认。保卫局负责人主张立即逮捕刘志丹、高岗。朱理治不同意,认为“材料尚不充实,须再收集以慎重处理,决定等刘、高回来再说”。保卫局负责人提出:“反革命气焰高涨,要杀几个人来镇压一下。”朱理治不同意,严令:“一个不准杀。从前方押回来的人一个也不准审。”4日,朱理治要保卫局负责人写信给前方,要求把高岗调回后方来,并要求前方高度重视部队稳定,“防止发生突然事变”。保卫局负责人以朱理治名义写信,又未给朱理治看。信中说,“已确定刘为反动无疑,速调刘、高回来”。信中还凭逼供所得材料开列了逮捕原陕甘边和红二十六军领导干部的一批名单。5日,刘志丹受命在回瓦窑堡的途中不意与奉保卫局负责人之命送信到前方的通信兵相遇。出于对刘志丹的尊重与同情,通信兵不顾规定,将信给刘志丹看了。刘志丹心胸坦荡,表现了极强的无产阶级党性,面对诬陷,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意看到党的分裂和红军的自相残杀,连夜策马飞奔,赶往瓦窑堡,请党组织审查自己。6日凌晨,刘志丹抵达瓦窑堡,对保卫局的负责人说,“要捉我的信,我在半路上看到了,因此自己回来”。保卫局负责人关押了刘志丹后,向朱理治报告了刘志丹在半路上看到了信的事。朱理治大觉惊诧:“反革命还会自己回来?”他更加感到事情不对头了。在前方,高岗、杨森、习仲勋、刘景范等人被拘捕。7日,朱理治带郭洪涛同审张秀山,用了刑。张秀山宁死不招供,并慷慨地说:“我死没问题!二十六军创造不易,它是许多同志用头颅换来的呀!”他还放声痛哭并厉声呼喊:“你们可怜可怜二十六军罢!你们可怜可怜二十六军罢!这里边的干部,全都是好的呀!”朱理治受到极大的震撼,对郭洪涛说:“肯定是弄错了!”他这时已不相信保卫局负责人了,并以省委名义写了一份《自首条例》,发给被捕者,要求他们说老实话,结果全部翻供。当晚,朱理治准备将保卫局负责人调离。8日,朱理治要求前方停止捕人,并决定:“第一,后方不再捕人;第二,后方不再审讯被捕同志。”还对程子华说:“后方没有刘、高、张的反革命证据,如果前方也无证据,后方准备释放他们。”朱理治赶到保卫局去会见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习仲勋,对习说:“现在有六七个右派供出了刘、高和你们,我们一时搞不清楚,只好暂时委屈你们一下,但是我保证党一定会实事求是,不会冤枉好人的。”并送了棉被给他们,命令即将调离的保卫局负责人:“从前方押回来的人,一概不许审。”以上说明,在陕北肃反中,朱理治还是保持了务实、审慎、理性和冷静的态度,这在当时“左”倾路线盛行的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
以上就是陕北八天肃反的基本概况。通过这样具体的考查研究,作者明确说:“进行了八天的陕北肃反,由于发动者自己发现错误而下令停止了。停止的标志是:前后方皆停止捕人、停止审讯、停止杀人;后方始终没杀过一个人,而且准备放人。肃反停止了,但是还未被纠正。”作者又将陕北肃反与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湘鄂西苏区等地的肃反进行了比较,得出了陕北肃反的五个特点:“第一,持续时间最短;第二,损失最小;第三,由领导者自己发现错误并自行停止;第四,领导者从来不文过饰非;第五,整个肃反后方没杀一个人,实为苏区肃反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例。”我认为,这样的结论是比较实事求是,令人信服的。
由于保卫局负责人反对停止肃反,他坚持认定刘志丹、高岗等人是反革命,不肯放人。直到193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机关抵达瓦窑堡后,由中央党务委员会释放了刘志丹和高岗等人。
再其次,作者对陕北肃反的纠正和处理,也做了详尽的论述,并澄清了相关不实史料。
10月19日,中央红军进抵陕西省保安县吴起镇(今吴旗县城),在这里停留了十一天。在这期间,毛泽东听取了陕甘边区游击队第二路政委龚逢春关于西北红军和苏区的情况汇报,同时龚还反映了陕北肃反问题,并认定刘志丹等人不是反革命,不应该逮捕他们。22日,中央派贾拓夫携带无线电台,率一支红军先遣队去寻找陕北红军,李维汉随行。31日,在前方得知中央红军已到吴起镇的程子华和郭洪涛,在赶去迎接的途中,在陕北甘泉县下寺湾遇见贾拓夫和李维汉。程子华、郭洪涛向贾拓夫、李维汉汇报了陕北肃反情况。贾拓夫、李维汉当即电告中央,中央接电后下令:“停止逮捕、停止审查、停止杀人,一切听候中央来解决!”11月2日,中共中央抵达下寺湾。张闻天、博古、毛泽东、周恩来会见程子华、聂洪钧、郭洪涛。在听了程子华、郭洪涛关于陕北肃反问题的汇报后,张闻天和毛泽东表示:陕北肃反搞错了,要纠正,要立即释放刘志丹。并决定派王首道、贾拓夫等带无线电台先去瓦窑堡,制止错误肃反,调查情况,等候中央处理。11月3日,张闻天主持召开中央常委会议。郭洪涛再次汇报陕北错误肃反情况。张闻天听完汇报后说:“一般看来,在中央代表团方面,党的领导是正确的,现在问题是怎样去彻底粉碎敌人三次‘围剿’。”基本肯定了朱理治为首的中央代表团的工作。周恩来说:“肃反有问题,需要调查解决。”11月4日,朱理治赶到下寺湾。他向张闻天、博古、周恩来、李维汉汇报工作,坦言“这次肃反有错误。刘志丹和高岗不是反革命”,并提出保卫局负责人肃反盲目,作风蛮横,不宜做保卫工作,中央同意了他的意见。11月5日,张闻天主持召开中央常委会议。朱理治列席了会议。会议决定将陕甘特委改为陕甘省委,朱理治任书记。会后,朱理治留在下寺湾,筹组陕甘省委,配合反“围剿”战争。“他发现了陕北肃反的错误,并且下令停止了肃反,却没能参与纠正肃反错误和处理肃反的善后工作”。11月7日,中共中央机关到达瓦窑堡。在博古的领导下,中央党务委员会于当日下午首批释放了刘志丹、高岗、张秀山等十八人。11月30日,张闻天在瓦窑堡主持召开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宣布为刘志丹、高岗等人平反。中央党务委员会保卫局长宣读了《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当时在地方党内及红色部队中进行严厉的肃反工作是必要的,但有些领导肃反工作的同志过分夸大了反革命的力量,而对革命力量估计不足,在反革命面前表示恐慌,轻信犯人口供,把许多犯错误而没犯罪实据的同志逮捕起来,造成地方党和部队内的恐怖现象。”“决定”还指出,这种错误的主要责任,应由当时主持全部工作的前保卫局负责人及在前方主持肃反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并对他俩给予了纪律处分。
这样,陕北肃反的全过程就基本上一目了然了。
作者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还以极大的理论勇气对影响深广的“刀下留人,停止捕人”说进行了考证和比较研究,得出了如下结论:“第一,说毛泽东下令‘刀下留人’、‘停止捕人’,即派王首道等到瓦窑堡释放刘志丹等一百余名干部”是不真实的;派王首道等人去瓦窑堡不是在吴起镇,而是在十几天之后在甘泉县下寺湾。第二,作出此重要派遣的是张闻天、博古、毛泽东、周恩来中央常委领导集体。第三,说广大干部群众“希望毛主席、党中央公道处理”也是不真实的。当时在全党负总责的是张闻天(洛甫),中央常委依次是“洛、博、毛、周”或“洛、博、周、毛”。第四,毛泽东在吴起镇没有说过“刀下留人”,到下寺湾后就更不可能说了。因为他在下寺湾听取了详细汇报,知道了在二十几天之前就“停止了捕人、停止了审讯、在后方瓦窑堡从未杀人,并且准备放人了”。我认为,这样的结论意义重大,对遏制以讹传讹必将发挥深远影响。
最后,作者还如实叙述了传主在被清算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忠诚正直、表里如一的高尚政治品德和在受到不公正对待后,仍一如既往,忠于党,忠于共产主义的高尚情操。
陕北肃反,严重地影响了朱理治的一生。按理说,如前所述,1935年11月30日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宣读的《审查肃反工作的决定》,已对陕北肃反做出了比较实事求是的结论。但是,在1942年10月19日至1943年1月14日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会上,朱理治因七年前陕北肃反的错误而被重新审查,这次会议是延安整风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北肃反的延续。对这历时八十八天的会议,作者运用大量翔实的原始记录资料,向读者再现了当时会议的场景,使读者如身临其境,既看到了朱理治诚恳承认,深刻检讨自己错误的情形,又看到了他坚决否认不实指控(如逮捕刘志丹、高岗是朱理治阴谋陷害,朱理治反对迎接中央红军等),并且当场说明,甚至高声抗辩,予以澄清,毫不含糊的风骨,充分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光明磊落的无产阶级胸怀。他这种坚持实事求是和真诚坦荡的情怀,“从1942年西北高干会到他生命终了,都是一贯的,从来不因时势的改变而改变”,使得许多曾在陕北肃反中受到委屈的同志最终原谅了他,并为日后中央彻底查清陕北肃反中的问题省去了许多麻烦。
朱理治在这次会上受到了严厉批评和处分。1942年12月12日,中央颁布《关于一九三五年陕北(包括陕甘边及陕北)肃反问题重新审查的决定》。“决定”指出:“以朱理治、郭洪涛为代表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这也是遵义会议前一个时期内在党内曾占统治地位的路线——这种路线几乎使陕北的苏区和红军全部塌台。”朱理治、郭洪涛在陕北所执行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正是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陕北的具体化,其所造成的错误肃反,则是这一路线的登峰造极的结果”。这个“决定”共四条,第一条写道:“朱理治、郭洪涛两同志本应开除党籍,考虑他们曾为党作过一些工作,本着中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各予以最后严重警告之处分”,并宣布撤销他俩现任职务,“三年内不能担负重要的党的工作”。随后,朱理治进中央党校学习。从此,他的人生一度陷入低谷,并长期受到不公正对待。然而,这位二十岁(1927年3月)便在清华大学入党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表现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念,一直默默地在党分配的工作岗位上競競业业地工作着。
1958年8月19日,朱理治在承认陕北肃反中自己有错误的前提下,就逮捕刘志丹、高岗等人是否有意陷害和“拒绝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这两个问题,向中央提出了申诉。中央监委经过认真的复查,于1959年11月23日发出《中央监委关于朱理治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意见》,明确指出:“朱理治同志于1958年8月向中央提出的申诉,说他在1935年陕北肃反事件中,逮捕刘志丹、高岗并非出于有意陷害,是符合事实的,朱理治同志的这一申诉是对的。”“1942年《中央关于一九三五年陕北肃反重新审查的决定》中说朱理治等同志拒绝前方同志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的提议的结论,与事实是不符合的,应该修改。”198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朱理治同志几个历史问题的审查情况》的通报,再次重申了朱理治在陕北肃反的错误,“主要在于积极执行了王明的‘左’倾路线和上级对肃反的错误指示……不是出于个人对刘志丹等同志的阴谋陷害”。“朱理治同志不存在拒绝迎接中央和中央红军的问题”。这就彻底推翻了长期以来强加上朱理治头上的两顶帽子,还了他历史的清白。
我也必须指出,在陕北肃反问题研究中,本书还是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第一,作者虽然从宏观上对陕北肃反的国际国内背景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但征引历史文献不够充分。我认为,研究陕北肃反,先从“富田事变”讲起,这是正确的。“富田事变”后,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将富田事变的所谓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苏区。先是在鄂、豫、皖苏区,张国焘便是以《中央政治局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同苏区的反革命团体作斗争的决议》为依据,从1931年6月至1932年7月大搞“肃反”,无辜大肆屠杀红四军广大指战员和地方广大党员干部的。张国焘又将他在鄂、豫、皖苏区肃反“经验”报告中共中央,鼓吹鄂、豫、皖的肃反“经验”比反“富田事变”所得的经验还大,“可以为全党的教训”,特别是各个“苏区可以用鄂豫皖根据地的肃反经验”〔4〕。张国焘的肃反“经验”又被王明“左”倾冒险主义推广,从此以后,才给后来的湘鄂西苏区、赣东北苏区和陕北苏区造成严重危害的。所以,研究陕北肃反问题中共中央的上述相关历史文献必须征引。用这些历史文献做证据,更能反映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错误。
第二,陕北肃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加上本书篇幅所限,还是留下了些许不足。例如读者普遍关注的陕北肃反究竟逮捕了多少人?错杀了多少人?对这样重大的问题书中还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在讲到逮捕人数时,作者取《子长县志》说,即“约六十余人”。这条注释共列了五种说法。为什么取《子长县志》说,应该讲明理由。至于错杀情况,作者明确指出:“已有定论的是:陕北肃反全过程中,后方(包括永平和瓦窑堡)没有杀过一个人,错杀发生在前方。”而前方错杀的情况,书中又没有介绍。
我希望,作者继续将陕北肃反这个课题研究下去,并期盼在不久的将来,读到新的陕北肃反专史。
以上所言,乃个人读书感想,也算一家之言吧,仅供《朱理治传》作者与关心陕北肃反问题研究的同仁参考。
(吴殿尧、宋霖:《朱理治传》,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000页。
〔2〕宋霖:《李大钊家族史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3〕周恩来:《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周恩来选集》下卷,1984年版,第301页。
〔4〕张国焘:《给中央政治局的报告》,1931年11月15日,原件存湖北省档案馆。
————————————
http://www.crt.com.cn/news2007/News/jiangshan/2008/811/2HAJ_2.html
纪念朱理治同志诞辰百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红网摄)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等领导和各界人士百余人参加了今天的座谈会(中红网摄)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朱理治同志家属代表朱佳木在座谈会上(中红网摄)
陈列在座谈会场上的朱理治生平事迹展板(中红网摄)
中红网北京2007年7月21日电(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