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好的朋友
(10)
小谢去世前的那个深夜。
躺在病床上的他上网去了最喜欢的游戏网站,玩了两个小时。
在此同时,几千公里之外的我,在夜里开车回家。听着电台里播放梦龙(Imagine Dragons)乐队的新曲《魔鬼(Demons)》:
当寒日降临(When the days are cold)
当希望落空(And the cards all fold)
我们看见先知(And the saints we see)
遍体金光朦胧(Are all made of gold)
……
我突然想起小谢对我劝他少打游戏的回答。
你我其实是一样的。他说道,我在另一个游戏世界中流连忘返,你在创造一个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世界。不是吗?
黑暗的车里,我看了看小谢曾经坐过的位置,露出了微笑。
(9)
和小谢在一起的最后晚上。
我来到医院。手术后的他身上插了各种管子,躺在一堆机器和仪器中。像以前每次见面一样,他懒懒地和我打个招呼。
我靠坐在宽阔的窗台上,披一条毛毯。像以前很多的晚上,我们在黑暗中聊天。
我们说起那些玩过的地方,那些好玩的事,那些有趣的朋友,那些我们曾经爱过和爱过我们的人……
夜不知不觉过去了。凌晨时分,我要动身了。他从床上坐起来。
出门之前,我走到他面前。我们拥抱。他突然哭了。
抱着他痩削的肩膀,我亲吻了他的头发。
I Love You! Man。我说。
(8)
穿过一座桥,我们向码头开去。
每天傍晚,船从海边归来,带来刚捕获的小龙虾。
路两边是一人多高的芦苇。偶尔出现一些奇怪的民居。那些房子都是悬空而立。像在苗寨见过的吊脚楼。
那是几年前那场飓风淹了这里所有的房子,所以一楼不能住人。小谢解释道。
到了码头。渔船已经到了。船主是个女孩。我们要了一筐小龙虾。
女孩美丽而健壮。麻利地给小龙虾磅秤。明亮的夕阳从海面上强烈地照掠过来,她手臂上金色的汗毛熠熠闪光,蓬勃的生命力。
我到南方来看望做了第一次手术的小谢。他气色很好,生命顽强。
新鲜的小龙虾做成麻辣和新奥尔良风味,鲜美无比。
(7)
小谢和我是完全不同的人。
我安静,他吵闹;我礼貌,他锋利;我刻板,他无羁;我喜欢文学,他不读小说;我按照人生的阶梯,他胡乱天马行空。我崇尚情趣高雅,他把任何事情变得低俗……
但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他从来没有读过我写的东西,但是他总是自豪向每个人推荐我的作品。他教会了我用不同的眼睛看同一个世界,他燃发了我曾经沉睡的想象力,他帮助我度过人生中艰难的时间……
那年隆冬。
和朋友们吃完晚饭,小谢建议出去走走。每个人都怕冷。最后只有我们两人走在漫天的大雪中。
昏暗的路灯下,我们一前一后默默地走着。我突然有个奇怪的画面。
我们坐在一辆夜行列车中。每到一站,人们上车下车,我们没有动,因为我们将一起到一个很远的地方……
几年后,他去了南方。
(6)
我毕业后去了纽约。一年后,小谢在康州找到工作,离我一个半小时。
那段时间,我们每个周末都去山顶上的日本店吃饭。
开车沿着盘山公路上山。到店门口把车交给侍应生。门童引我们进门,锤击门前的大鼓。走过四面环窗的大厅,穿过深幽的走廊,坐在唐窗边际的寿司吧前。
寿司师傅乾君双手互击,在我们面前的黑色方盘上放上黄尾鰤鱼刺身,新鲜海胆寿司,呼喝一声,把蚌肉摔在砧板上,快刀做成刺身。小炭炉上烤着的三文鱼皮,焦脆的油香弥漫小小的原木角落……
夜深,客人离去。
寿司吧里只有我们三人,我们喝着清酒聊天。乾君微醉,唱一首《唐狮子牡丹》。
走出大门,我们两个沉默地站在滴水檐前,看雪。雪花飘落在古式的灯光中。群山在深夜的微光中显示不同的层次的灰和黑。
远处传来小谢车里音响的摇滚乐。
(5)
过去几年,我一直在找一首歌。
这是纽顿-约翰(Olivia Newton-John)唱的一首老歌。但是我几乎听了她所有的歌,却从来没找到那首歌。
小谢车里有一套高音质的索尼音响。在很多长途旅行时,我们听着喜欢的CD: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莎黛(Sade),麦克拉克兰(Sarah McLachlan),英格玛(Enigma),科恩(Leonard Cohen),酷玩(Coldplay)……
但从来没听过古典音乐。
音乐是个奇怪的东西,它在某一时刻突然给你带来很远久、你以为已经遗忘的画面和色彩。那些深藏黑暗深处的记忆让你瞬间伤感、微笑。
我可能永远找不到那首歌了。因为已经不能问当年让我听那首歌的小谢。
与此同时,我对过去的记忆随着我的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而不断修改和变化……
(4)
我们的学校全美排名第一。
当然不是学术上,而是学生的数量和橄榄球。
每到秋天的周六下午。十万人口的学校一片空旷,全部集中在能容纳十万人的体育场内。每年我都让我导师把他球票的名额给我。我们买了年票,可以看每场球。
赛季从八月底的劳动节到十一月底的感恩节,经过金黄明净的秋日和寒风刺骨的雪天。我们穿着红灰两色的校服,和几万学生一起,三个多小时发出雷鸣般的吼声……
年票不便宜,花去我们一个多月的奖学金。
一个周五中午,小谢照常开车和我一起去吃午饭,第二天是一年最重要的比赛,我们学校对密西根大学。
我们是不是不看明天的球了?他问我。
为什么?我奇怪地问道。
我把票在网上卖了。他有些不好意思。
那一年,我们没有到现场看那场我们学校最后得全美冠军的球赛。小谢卖票得到的钱让我们免费看了前面所有的球赛,外加一顿丰盛晚餐。
(3)
圣诞节的时候,我去了纽约打工。
送我到灰狗长途汽车站时,小谢和我说:过两天我去纽约找你。
在我动身的前几天,纽约的朋友小西突然失踪。临走前一天,小西打来电话,说是在学生宿舍打架被逮捕进了警察局,刚放出来。
到了纽约小西新住处,家徒四壁(不是形容)。白天他上学,我去餐馆打工。晚上两人一人一个睡袋,蜷缩在硬地板上聊天到深夜。有几次我在睡梦中仿佛听到小西在哭。他父亲不久前去世。
小谢到了,才发现他和小西是衣阿华的朋友。当天晚上,小谢开着他的大车,沿着附近的街区转悠,不一会儿拖回两个扔在路边的床垫。晚上感到温暖和幸福。
我打工的中国餐馆在华尔街边上。下午小谢进店来,坐在边上等我下班。我给他盛一盆介蓝虾仁。他一边吃着,一边仔细研究纽约的博物馆、歌剧院、各种名胜古迹。
看好了去哪里参观?我脱下油腻的围裙问道。
脱衣舞厅。他回答道。
(2)
小谢个子不高,头上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长发。
15岁上大学,21岁出国。在来我们学校之前,小谢在衣阿华大学拿了硕士。当大家为省钱合租时,他一个人住在校园外的公寓里。每天开着巨大的雪佛兰车来学校上课。
他的公寓小而整洁。有一个大电视,一套高保真音响,很多CD,电影,和黄色录像。在开学前的几天,他去学校做实验,我独自一人在公寓里看录像、听音乐。
傍晚,我们走到校区边上的小吃一条街,吃著名的费城牛肉卷。
穿过校园,碰到生化系的一个女生。两人说话过程中,那个北大女生的脸变得越来越红,不停地伸手扶眼镜……
小谢很有女人缘。
每过一段时间的周末,总是有台湾女生到他公寓里,把他的头发烫成大卷,一边听他讲小时候在东北的各种故事。
他的东北口音让台湾女生着迷。因为在台湾,带东北口音的都是很老的兵。
(1)
第一次遇见了小谢是初秋。
到学校的头天晚上,我飞机晚点,行李丢失,不认识一个人,困在学校边上的旅馆里。?
清晨走在校园里,遇见一中国学生。
你在旅馆门口等着,我让小谢开车来接你。他说。好像我知道小谢是谁。
我坐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十月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明亮而温暖。周围散发北方秋天特有的气味,成熟而轻脆。
远处传来节奏强烈的音乐。一辆巨大的黄色六座雪佛兰轿车开进大门。
太阳照在闪亮的车身和落着鸟粪的车窗上。里面有一个长发披肩的头影。
这是个长相丑陋的女青年。我的第一个反应。
门开了,下地是一双高帮的耐克球鞋。两个脚上的鞋带是不同颜色。
一根白,一根黑。
Go Bucke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