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喜欢文科,所以对语文老师有着一份特别地喜爱。他是我整个学生时代最喜欢的语文老师,没有之一。
他上课,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海阔天空”。他看过的书很多,很杂,很会讲故事。不过讲到最后,总能回到他最初的观点上。他说这是写好议论文的关键。
他的作文点评课,是我最喜欢的。几乎每个学生的作文他都能挑出可圈可点的地方,有的是一个段落,有的是一个句子,还有的或许只是一个词组。从他脸上,能看到那份发自内心的欣赏与喜爱。每个同学的作文后面,都有洋洋洒洒的一大段评论。我想,他是真的喜欢当老师。
学校规定每周都要上交一篇周记。他说:“如果这个星期有值得你记录下来的事情,那你就写了交上来。如果没有,可以不用写。如果写了不想给别人看,也可以不交。“我们在底下欢呼雀跃,家长和其他的老师认为他不负责任。
他把我们几个喜欢写作的学生召集在一起,办了张报纸。他自己出钱,找的印刷厂。先是在学校里推销,后来组织我们去大街上卖,销售业绩相当不错。到后来,除去印刷的费用,还能供我们买书出游。我从此在心里存下了当记者的梦想,只是兜兜转转,梦想终究还是梦想。市里的一家报社看中了他,他拒绝了。他说他喜欢当老师,想一直和学生们在一起。
几个月之后,他结婚了。新娘比他大八岁。我听到有人说他有”恋母情节“。还有人说他蓄着胡子,是为了和他太太看上去般配些。他太太在少年宫教唱歌,并没有别人说得那么老。人言有时很伤人,但他似乎并不在意。他的左手戴了枚黄澄澄的戒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记得他曾经在课堂上提到过他的家庭:在他小时候,他父亲的官当得挺大的,后来因为某种原因,被关进监狱。他母亲受不了这份打击,精神失常。他还有一个小他六岁的妹妹。他说:”在我心里,我母亲和我妹妹一样,都是需要我去照顾的。“也许,是缺失的母爱成全了他的婚姻。也是那份缺失,让他多了一份包容。
当年,我的同桌是个特别爱睡觉的男生。尤其是下午的课,几乎是每课必睡。很多老师都会把那个男生从睡梦中拎起来,让他站着上课,以示惩罚。只有他,每次都是一边上课一边敲着我们的课桌,直到把那个男生敲醒。有时实在敲不醒,也就由他去了。
毕业后,我会在过年过节的时候给他寄张卡片,写点我的近况。他有信必回,虽然每次都只是寥寥几笔。直到有一次,他突然给我写了封厚厚的信,信里描述着他诸多的不如意。在信的最后,他说他要离开学校去公司了,他觉得愧对”三尺讲台“,愧对老师这个称号。读完他的信,我有点不知所措。我不知道他是受了怎样的打击,以至于会给昔日的学生写上这样的一封信。我把信翻来覆去地读了很多遍,最后写了句: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的老师。
我们就此断了联系。回家探亲的时候,家人说,城里那几个有名的楼盘,都是你以前中学老师的公司建造的。他已经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了。
那天在街上,偶遇他和他太太。他太太保养得很好,十几年的岁月,几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倒是他,头发已经半白,眼角眉间,曾经的神采飞扬被沉稳平和所代替。我和他太太聊了几句,他站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我和他们说再见的时候,他才拍了拍我,说:”长大了!“ 我在那一瞬间,眼热于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