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人都绕进去了,费心费脑的跟着分析解读甚至脸红脖子粗的争论。
宣判时审判长一脸严肃,就像真事儿似的。其实,案件的处理结果是由非专业的上层决定,专业法律人士只是根据上层的决定找依据做出并宣判。就算薄熙来上前啐审判长一口唾沫,审判长及济南法院也没任何权利更改上层决定,判决是绝对的照本宣科。中国的法律自古就有官断十条路之说。有决定权力的上层说判无期,精通法律的下边人就能找出法律依据,说判十年,也有所谓确凿无疑的法律理由,说判无罪,给你拿出来的法律依据也翔实有力。
宣判自然是照着剧本演下去这哪里都这样,主要是说结果不由专业法律人士决定,有决定权的上层定调,专业法律人士做出法律解释。所以说许多人围绕法律条款争论是不了解中国法律本质的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