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中国贫穷吃不饱饭的那些年,当运动员的一个主要动力之一就是可以吃饱,吃好。用当年的粗糙话就是混一付“好下水”。1971年全国专业运动队(体工队)全面恢复运转后的伙食标准是每人每月人民币45元,1.5大毛一天。
全国统一数量标准(钱数上),但实际伙食的质量标准相差悬殊。江苏,浙江等省的运动员食堂搞的琳琅满目,香气扑鼻。西北,东北等地的运动员教练员抱怨连连,多有指责伙食科不负责任或有贪腐行为。国家体委组织各省市到江苏,浙江学习取经,效果甚微,啥原因?人家那里物产丰富,价格低,生活水平高些嘛。
到了79年全运会以后,就到了锦标主义的年代了。各省市伙食标准就不是完全统一的了。一般分3个标准,“标准灶”还是每人每月45元。“一类灶”每人每月60元,“二类灶”每人每月90元。各省市运动水平不尽相同,因此分灶的标准也不同。在辽宁,广东等省混进“二类灶”绝非易事。
在省市体委运动员大食堂,你走进去后,会看到用屏风隔成的几个区域。人分几等,灶分几类,给人平添一种压力和郁闷。不论你在几类灶享用,没法不感觉到竞技体育的残酷和那股难掩的铜臭。
再往后就是水涨船高,伙食分灶标准的框架还在那里,但是可以用提取现金的手段进入运动员,教练员的口袋,总称为“营养费”。大型比赛如全运会,亚运会,世锦赛,奥运会的奖金都有定数,向社会公开。但是在这个营养费范畴里的名堂,玄机多多。
体育界大部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钱财收入,你也可以说是腐败,都是在这个营养费上运作。一个运动员的营养费从几万元到百万元不等。运动员教练员在备战大型比赛的几年前,就要和领导谈判这个“营养费”的交易。随着比赛的临近和训练状况,还会有些争执和调整。
教练员是二老板,不排除有周扒皮式的人物。马家军当年的兵变,就是这个营养费给闹的。那些大老板,大大老板具体怎么玩,我没好意思细打听,怕人家说咱羡慕嫉妒恨,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