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桉发生后,引发了关于美国社会安全大讨论。这个桉件发生在光天化日的大学城,嫌疑人是大学助教,有非常好的教育背景,已婚,租住在附近,看上去是非常无公害的有为青年,私底下却是一个变态狂。
将近三十年前,我在科罗拉多上学时,也自己在路上搭过车。
那次是有一位同系当小学老师的同学,请我去她教的班上给小朋友们讲中国文化,学写中国字。那家小学校在不远的邻镇,大约半小时的开车路程。但那时我刚去,还没自己的车,只能搭公车前往。
那时中西部的小镇学生,很少见到外国人,中国人更是少。学生们都对我很热情,对中国文化很好奇,结果除了讲我计划中的内容外,又延长了提问题的时间。等我给每个排队的小孩写完中文名字,急匆匆赶到公车站时,晚了几分钟,刚刚错过一班车,而下一班要等到一个小时以后才来。我下午要赶回学校上课,继续等公车的话,可能连后半截课都赶不上了。我立刻决定开步走,在路上搭车。这是连接两个镇子的唯一一条公路,所以路上的车并不少;而且一路上没有其他镇子,保证了只要是同一个方向的车,都开往同一个目标。
我沿着路的右边走,边走边竖着左手大拇指,没一会儿胳膊就酸了;我就转过身来反着走,换成右胳膊伸着。这个搭车手势,是我来美之前,在一个美语补习班里学的。那时大陆改革开放不久,普通民众对美国几乎一无所知,比如,有次面对“McDonald”大家面面相觑,没人知道这是什么。
就这样,走了不到十分钟,就有一辆车停下了。车窗摇下来,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多岁的白男,问我去哪。我告诉他大概地区,他说他对那一带很熟,要我上车。我挤进他的旧款双门小车,很高兴这么容易就搭到了顺风车。巧的是,他也是赶去上课的。我上来以后,他也不多话,默默开了一路,把我放下,又默默地走了。我后来有些后悔,当时也没想到给他一些汽油钱;也许身上本来没什么钱的时候就想不了那么周到吧。
那是我唯一一次坐陌生人的车。
后来我搬到了东部,有了车,也有了工作、孩子。偶尔看到路边有要搭车的人,虽然总有要停下来帮助的冲动,但无奈不是赶着上班,就是接送老人和小孩。很少有开在路上却不赶时间的时候。再后来,有了手机;现在又有了打车软件;越来越少看见有人在路边伸手要搭车了。
美国土地广袤,是个汽车轮子上的国家。可是随着科技进步,加上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搭车的人觉得自己时刻处于危险之中,开车的人又何尝不是。“搭车”这个普通的文化现象不仅衰退,而且已经变成了一种冒险,就连通用的手势都改变意义成“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