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灯火五更鸡
来到世上已有五十几个春秋,却从未有过三更灯火五更鸡的时候,年少时喜欢读书,也是饭前课后,时间一到晚十点左右,肯定上床上炕睡觉,不是没有令人不忍释卷的书,而是天生地讨厌头悬梁 锥刺股的假门假式,总认为那是被人逼得不得已,或者是骗父母零花钱,更有可能是骗姑娘的眼神。
世事有报应,从未哈欠连天地读过书,到今天,无论何时读书都是哈欠连天,有人说如果读出声来就不会困,可我觉得我缺那么一位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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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子读书,是不是有助于理解和消化书的内容?答案是肯定的,但我是一个人,不能总是为了读书而沐浴更衣吧?刚刚来加拿大时,为了适应环境,学习语言,天天英文昏天地暗,后来思念中文了,确实是晚上洗澡后,坐下来亲切一下中文,然后心满意足地睡去。
梦中偶尔回到天朝,依旧少年,华北平原,坦坦荡荡,春华秋实,民风淳朴,别人家的孩子在竹马青梅,而我却是这样。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亦有野茫茫,那时因为读了一本草原上抗战的书,常常幻想那广阔的草原,丛林中的溝火,还有骑马的棋棋格。那时是全民皆兵的时代,家里有一杆五六式的步枪,我只能是摸一摸,大人们不让我扛出屋,我真盼着早一天长大,去和美帝战斗。
人长大了,美帝是朋友了,可以读美帝的书了,茨威格、海明威、杰克伦敦、莫言、莫泊桑、狄更斯全来了。
你等等,等一下,怎么这群人里混着一个山东人?的确,莫言是跟他们一起走进我的视野的,不和谐吗?我压根儿就没拿他当什么什么主义信仰者,那时的我看了太多的何其芳杨沫和孙犁。莫言和苏童显然不是那一拨的。
工作了,兜儿里的零钱换成一本本书,自私自利,儿子出生了,也没给他自己的房间,把应属于他的房间定义为书房,大书架和书桌占主要空间,他就委屈到钢丝床上,现在一想就自责,把心内疚成一个包子的形状。
搞工程,出差是家常便饭,于是成了列车上读书的人,也遇见过不少同类。
帮忙脑补一下,把她的脸换成九十年代国人的脸,要素是奔泊劳碌、奋斗不息,不是刻上去,而是藏在眼神里。
工作中读的最多的是图纸、手册、说明书,曾和一个清华的小伙比赛,他两天读完了一本变频手册,我也读完了,他能堂堂地讲解每一步操作,我也能堂堂地讲解,但他赢了,他是英文然后译成中文,我是纯中文,英语除了耶丝,其它词我张不开口,谁知道为什么?
后来有人告诉我,读英文书不出声,就是哑巴英语,我点点头,没说话。
这张照片不是我,虽然我会做饭,只是用它补充说明我读技术手册,他读的好像和烹饪无关,是什么强烈吸引了他呢?是故事情节,不是面粉情结,如果你吃到味道不对的面包,请理解一下,做面包的人也许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就像某人爱读贴,也爱烧坏了锅。
有人说,人丑就要多读书,但是你不知道,多读书的人大多是漂亮的人。
爱读书的人往往心气平和,不爱吵架,就像《围城》里面的方鸿渐,但是你若真的细读《围城》,你会发现方鸿渐是个学渣,他买的文凭,但他本质上是好的,说话幽默诙谐,这就给他加分不少,因为姑娘们常说,嫁给一个有趣的灵魂,正常的说法是嫁给一个热爱生活、懂艺术、有追求、幽默风趣、钱多多的人。最后一点很重要哟,人穷,啥也不行。
钱多了,人也就顺眼了,全世界都知道的一个姓贝名佐斯的人和一个姓马名杰克的,谁都看着他俩眉开眼笑的,就是有个性。书读多了呢,人就犯傻,众人谓之曰,呆子,但是呆子老得慢,这一规律是我多年的研究发现,但再怎么慢,岁月这把杀猪刀也会在读书人的眼角额头刻上年轮,别人的年轮是苍海桑田,读书人的年轮里是精装的故事,散装的历史。
不由地我又想起了两个会读书的人,不说名字,仅从读书片面地说,他俩不仅读得好,还发展出了自己的思想体系,算了不说了,光越强,影越长。
少年时读书是对知识的渴望,是对世界的间接认知,是愉悦身心的体验。现在上了年纪,读书是给人生的刻度画叉,早七点到十点,每个小时的间格里一个小叉,书读多少不知道,但再有两件事填满十点到十二点,就是神圣的午餐时间,因为现在搞明白了派是如何演算的,没有太大的意义,祖冲之会在地下笑你浪费时间。
你敢不敢说?时间是日出等日落的煎熬。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留着劝孙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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