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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

(2013-11-01 15:10:05) 下一个

”Let’s go to town.”  周六午后  温暖的阳光慷慨地洒进宽大的朝南的玻璃窗里,将客厅晒得暖暖的,即使是在冬天,太阳下也是这样的暖和。这时, 我便总爱向全家人提出这样的建议。”Let’s go to town.”  可以翻译成咱们进城去吧,可是如果我说‘咱们进城去吧’,总觉得哪点儿有些不妥,有些不准确,有些不对劲儿。

原先人们进城是指进了城门,便是城里。北京的城门连同城墙荡然无存的日子已经很久了。久得让人都忘记了这保存完整的世界最大的中世纪灰色的一砖一瓦曾经的存在。忘掉了城墙和护城河曾守护过我们的家园,我们的灵魂,我们的文化。这一砖一瓦没有被摧毁在战火硝烟中,却被摧毁于和平时期我们自己的手上。没有城墙的日子我们说进城,指的是市中心有大百货商店的地段,前门,东四,王府井。近年人们不说进城了,也不用进城了,因为到处是商店, 处处繁华得没有了特色。

Let’s go to town’和我在北京朝阳去东单,从海淀去西四的感觉也不一样。记得八十年代上高中的时候,我们几个同学经常进城买参考书。特别是和她,考上清华计算机系的高傲的美女加才女,将全班男生都迷倒的她,现在不知去向失去联系的闺蜜,从东直门坐无轨电车106路,米市大街下车,那儿有个书店,是卖教学参考书的。有时从米市大街穿胡同去王府井希拉胡同原外文书店。去东风市场,排队买几个肉包子,那时觉得特别好吃,现在再也找不到那么好吃的了,至少感觉那么好吃的了,然后再从王府井走长安街返回东单,途径东单菜市场。如今这一路早在十几年前就已面目全非了。面对眼前的繁华,宽阔的街道,林立的高楼,拥堵的车辆和人群,我感到陌生和孤独,仿佛游走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和我无关的地方。回家了,却找不到家和家的感觉。

再也看不到柳絮如雪飘飞的胡同口,破败的灰墙下停靠着一辆老永久,卖冰棍儿的老太太戴着白帽子和套袖儿,从她的小白车里,棉被下掏出冒着凉气的红果儿冰棍儿和小豆冰棍儿。 坐在前门赝品当当车上,品尝着老酸奶老冰棍儿,我不忍去看现代人工雕琢过的老北京,尝不出原汁原味儿的地道。曾经的北京,是德胜门,东直门,崇文门,东便门,永定门,西直门等等城门楼连起的灰墙套红墙护城河环绕的的民国时的北平。哪怕就像小时候那样,日子过得虽清贫,但也淳朴简单,空气中可以呼吸得到那份儿已经饱经沧桑的残留的京味儿。每个城市都应透出那么一股独特的气质,而这气质是她百年沉淀下来的文化和历史,体现在她饱经风霜的古建筑和生活在这座城市里面的人的精神风貌上。古建筑失去了,城市丢掉了灵魂,这韵味是无法找回的,重建的皆为赝品。留给我们的是永远的痛心和遗憾,留给后人的只能是无尽的哀思和遐想。5000年文明古国,8朝古都在哪里?闭上眼睛无数次的幻想如果老祖宗的遗产城墙还在,如今的北京会是什么样子。无疑,她会很古典,很文化,很美丽。古老环绕着现代,现代环抱着古老,时代在进步,应该会是个东方城市博物馆之精品。

欧洲的历史和文化,浓浓的沁人心肺,无处不在,随处可见,哪怕是最平凡的一小条道,曲径通幽,引你来到一个城堡,给你一个惊喜,给你讲述一个古老家庭的故事。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周六午后与家人走在熙熙攘攘的城里,沉浸在街头艺人的音乐中。周六全家人一起,那样才热闹,才不会显得形单影孤,才有气氛。老大早已不和我们玩儿了,全家出动时只是a crew of four。说 ‘go to town’更符合我的心情。 这的确是个town。我不想译为镇,因为她比镇要大。我总爱说”go to town”,而非‘进城’,也非‘去镇上’。 Town是可爱的,是亲和的,是不大不小的, 是可与之对话的,是懂我的。

Town是一座依山傍海,集湖光山色河流于一体的不可多得的美景和文化浑然一体的浓缩的美丽小城。我虽住在城市的边缘,但去哪儿都很方便。从家走着进城只需2公里,看海4公里,看河1公里,看湖10公里,近处看山40公里。山就在海对面,每天在家二楼远望群山,将海山天云尽收眼底。这座城离我是那样的近,仿佛申手可摸,随意把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欣赏这座城市,就像是欣赏一座盆景,想象着自己在其中,倚靠着这颗大树。进城就像是去一个博物馆,吸引我的是城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这博物馆里有书,有音乐,有美术,有古董,有故事,有热爱生活,懂得欣赏的荟荟众生。这里有信仰,有墓地,有历史的沉淀。中世纪的街道残留着中世纪的建筑,中世纪的一段儿古城墙保留完好被巨大的Shopping Mall包裹着保护着。古老融于现代之中。这一句’go to town’,是劲松的,休闲的,溜达的,而非拥挤的,堵车的,匆忙的。行走其中,我不感觉自己的渺小。回来时也并非是疲惫的,满面尘埃的,而是充实的,满足的,清新的。这城也绝非是庞大的,现代的,冰冷的,暴富的,而是精巧的,矮小的,古典的,有文化的和友好的。的确,这是一座慢节奏的城市,慢,但充满活力;慢只是为了停下来,更好地欣赏活着的美丽。

教堂边周末集市上美食飘香,在美味萦绕中随手翻看着小摊位上艺人的画作,画的全是小城的美景。穿过教堂和酒吧间的小巷,来到了步行街,人潮如涌,人头攒动,这还是个旅游城市。进城我最爱去的是美术音乐商店和书店,买一些永远不用的画板,画笔和永远没时间看的书。街上居然有三四家书店。同一条步行街上居然就有两家书店斜对门儿。

来自大城市的我曾经向往西欧小镇隐居似的生活。在西欧小镇生活着,也曾向往过国际大都市的便利和豁达。但我对那种千篇一律的看不到清澈的河水,看不到绿荫,看不到蓝天,看不到白云,看不到历史,看不到信仰,看不到书店,看不到微笑的城市大失所望。看到的只是千篇一律的水泥柱子林立,看到的是垃圾遍地物欲横流和穿梭其中冷冰冰的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到的是朱门下面的棚户。

整个欧洲,无论城市的大与小,都像是一座露天博物馆,向世人展示着欧洲古老多样的文化和历史。我有看老照片的癖好。喜欢对比今昔。喜欢昨日的黑白衬托着今日的色彩。今日的街道昔日是什么样子呢?每当看到这些百年老照片,上面的街和人,心里就有一丝丝的刺痛和伤感。特别是上面有小宝宝的,我总爱仔细端详一下儿。想想这些一百多年前的小孩子们,他们不知道在对于他们来说的未来岁月里迎接他们的将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在对于我们来说的这已经逝去的曾经的日子里在他们身上已经发生过什么。 也许他们活了,爱了,恨了,出生入死了或是平淡一生了;当过妈妈或是爸爸,当过爷爷或是奶奶,如今他们的孩子都老得已经去世了,而此时在照片上他们还是天真烂漫的孩童。人去楼仍在,在这些老照片上都能看到今天街道的影子,我经常走过的地方。再过一百年,城还是一样的城,街还是同样的街,就像我看到的上世纪初的样子,黑白的照片上,那时绅士戴着礼帽,贵妇穿着落地的长裙,农妇披着蒙头披肩。那时的车是马拉的,那时的穷孩子衣衫褴褛光着脚,好让人怜爱,又有些悲壮。还有70年代的照片,年轻人的喇叭裤,男人的长发和花衬衫,已经有了色彩。具往矣,一切也都将逝去,这街上的人或来自五湖四海,或土生土长,换了一茬又一茬,每个人都是过客,铅华终将殆尽,留下来的是这一砖一瓦和游走其中的一种精神。

可是在国内我努力寻找着这样的对比,平凡街巷的今昔,我找不到昔日的影子。 如今整条整条的街从版图上搬走变成了林立的高楼,旧时的影子荡然无存。在高楼大厦的藐视下, 我像是一个走失了的孩子,找不到家和回家的路;找不到童年时的那棵树,少年时走过的那条路。但是那些老房子,那些故人和故事是无法从我的记忆中抹去的。我珍藏着,守候着,在我心灵的家园。

从城里回来人人都是满载而归,手上捧的,心里装的,肚子里吃的,脑子里想的,让人回味无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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