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是制度癌瘤的凸现
云在山
2013年8月22日,继陈希同、陈良宇之后,薄熙来又被押上法律的审判台, 成为近十数年来, 交付法院审理的第三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在现代中国,中共的政治局委员和国务院副总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是被笼统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官,是中国官场权力结构金字塔上最靠近塔尖的大人物,端的十分了得!(借用《水浒传》中常用语)
这里,首先得说说当前中国官场的升迁“路线图” 。由于中国官员的使用提拔根本无须考虑民众是否认可(即无须民主选举)这一因素, 因此, 为了得到升迁, 许多欲攫取更多更大权力的龌龊之人, 便利用制度上的痼疾以达到个人卑鄙目的。有人总结在中国官场得到升迁有这么几条捷径:
一曰:上有“天线”,下有“地线”。所谓上有“天线”, 即上头有人眷顾提携;下有“地线”,则是下面有人吹捧力荐。这中间有的可能一开始即“天线”“地线” 贯通, 譬如某些“官二代”早已被列入官员后备名单,只要时机一到,便走马上任。有的则可能本无“地线”,但上面有人“打招呼” ,于是下面应声而动,将之重点“培养”,“天地之线” 一旦 连接上,此人的官运亨通当然不在话下。还有的是政治交易的产物,大官甲与乙通过各自的下级,将对方需要提携升迁之人,先安排在各自下级的权力范围之內,然后“戴帽”培养,这样便可神不知鬼不觉地“造就可靠的接班人” 。
二曰:跑官买官,极力巴结。中国官场就是商场。金钱如水银泻地,随处都有渗透的缝隙。为了得到升迁,有的人以金钱开路,极力逢迎巴结上司,以及上司的配偶亲眷甚至身边的人,有的则如同家奴,谄谀取容,舔痔吮疮,千方百计获得上司的欢心,以求得日后的青云直上。
三曰:同流合污,抱团腐败。腐败经年,今日中国的官场已如一大染缸。洁身自好者在其中立足尚难,更遑论升迁提拔。而唯独同流合污,抱团腐败,才有可能站稳脚跟,伺机发展。近日上海市高等法院法官集体嫖娼一案的出现,实可证此一论点。试设想,4名涉案法官中,如有一人不肯同流合污,肯定会被另外3人从此视为异类攻讦排挤,在腐败透顶的官场中,此人绝不可能站得住脚,还谈什么今后的发达?!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先来看看陈希同政治局委员。陈委员1983年4月被任命为北京市市长,后任北京市委书记、市长。1988年,被提拔兼任国务委员。1992年10月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可是,其犯罪指控书上说,1990年起,陈即指使、纵容副市长王宝森(后畏罪自杀)先后动用财政资金3521万元,在北京市八大处公园等地修建豪华别墅供自己与情妇享乐。从1991年7月起,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价值人民币55万余元,由自己个人非法占有。可是,1992年10月,他居然还当上了中央政治局委员!
再来看看陈良宇政治局委员。这位陈委员先后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其犯罪指控书上说,陈良宇早在黄浦区长任上即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直至升任政治局委员后,仍以权谋私,道德败坏,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等等。
既然这样,为什么他还能在仕途上顺风顺水?
最后来看看薄熙来政治局委员。据中纪委宣布,此人早在大连市任职期间,就犯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诸罪,并与多名妇女淫乱,至家庭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可是,此人却在以后连任辽宁省长、商务部长、重庆直辖市市委书记并进入政治局,如此扶摇直上,实在令人费解!
现有证据告诉人们:以上“二陈”与薄某人实际上均为“带病提拔”,而这种“带病提拔”,就凸现出中共现行官员任职制度的晚期癌瘤。从“二陈”与薄某人身上可以看出,在中国要想做官、做大官,首先要有个“好”关系,即“朝中有人”,据说“二陈”即各有“天线” 。或者“好”爸爸,如薄某人;至于人品、能力、群众基础等等,只是考核干部时这么说说、走走过场而已。由于没有真正的民主选举,群众监督几乎为零。而由于所谓“党管新闻”,将媒体舆论纳入党的控制之下,对党的官员的舆论监督实际上也几无作用。如果此人是党要他垮台的,垮台之时舆论当然会应声起哄。如果此人党未表态,甚至还有党的大官为之鼓吹,虽则其臭名昭著,舆论不仅不会揭其丑行,还可能大唱赞美之歌!薄某人便是生动的例证。当年薄某人在重庆尽施淫威,滥用职权,大兴极左妖风,却有那么多媒体人为之抬轿吹捧,今日想来,不知这些抬轿者吹捧者当何以面对世人,说不定,还是这些人现在又在扮演着批判薄的角色哩!
薄熙来垮台前夕曾假惺惺地说自己“用人失察”。骄横跋扈的薄某人显得何其诚恳!其实,此乃制度使然,非个人之力所能为,薄某人大可不必如此作秀。不过,倘若有人认可薄某人的说法,人们必定要问,陈希同、陈良宇、薄熙来的屡屡升迁至进入政治局,又应当追究谁的“用人失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