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时代忽视的重要经济学家马力的二篇新博文
零点的火车按:马力是美国华裔科研工作者,创立耦合市场经济学(内容公开的部分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学问答》和《市场经济学原理》),发现第二剩余价值,创立耦合市场经济理论,颠覆一个多世纪以来的西方经济学,
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开辟了一条新道路,为人类历史与未来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多维博客对他的理论在上个月举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研讨(马博《市场经济原理》学习与讨论
http://blog.dwnews.com/post-441427.html),该讨论的整理稿之一是:中国应走耦合市场经济发展之路
http://blog.dwnews.com/post-452471.html。此外,马力为该讨论以分题形式作了整理。他的理论还在补充,下面是他最近几天的二篇博文,其中,《
人生成本的补偿和自由的资本意义》为资本家应该为工人买医疗和人身保险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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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虚伪的“纯”经济学2014-07-15
马力
08:50:38阅读(291) 评论(4)
在《第一剩余价值》一文中说过以事实为依据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批判是致命的。为了驳倒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在逻辑上有四个突破口。前两个与相关事实太接近,难以引进主观价值来建立新的标准代替实践标准。而想简单地否定事实(如利润的存在和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理占有)并不容易。只要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稍加补充订正就可堵住它们。这个订正过的剩余价值就叫做第一剩余价值。它只是在企业利润或剩余价值中扣除资本家的劳动报酬和非雇佣性质的资本报酬。
第三个突破口是:论证资本分配权和占有全部利润或剩余价值的正当权利。这与第二个相似,但不一样。第二个只是企图否定资本无理占有剩余价值的事实。当事实本身不能否定时,仍可通过证明资本的合理分配权来反驳剩余价值论。
前两个突破口失败的原因归根到底在于有意无意地承认了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隐含的推论:既然劳动创造了价值,就应拥有剩余价值。这样一说,明眼人马上回过神来:对了。不仅劳动,还有别的许多因素参与了财富和价值的创造,如资本、企业科技、资本家管理和资本家的机器等。按照这一推论,它们也同样可以拥有剩余价值。这时,分享剩余价值的主体不仅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所有这些物,如机器和技术,最后都可以归结为资本。于是最后只剩下两个受惠候选者:劳动者和资本。
主张剩余价值归劳动者的理由是:根据利润公式,投入产品生产中的资本,可变的和不可变的,最后都从赢利企业的市场上全数收了回来。即便不考虑资本的增值,生产资本也只是在产销过程中循环而已,也就是说是可逆的。资本家支付的劳动报酬等价于劳动创造的财富或价值,因此被全数转移到产品的市场价值中。劳动者是用生产的产品来交换劳动报酬的。当这些产品销售完之后,资本家支付的劳动报酬又全部收了回来。最后资本家实际上没有为工人支付什么,是工人自己用劳动养活了自己。
另一方面,由于人的寿命是有限的,人在劳动中失去的时间和生命是回不来的,不可逆的。这不可逆的生命损失可以叫做生命折损。因此劳动者不只是用劳动,更是用生命在为企业创造财富和价值。循环资本不存在损失,也就没有需要剩余价值来补偿的理由。而工人投资的生命部分不能通过市场重新赎回来,而应由剩余价值来弥补。虽然工人不为资本家工作也同样消耗人生,但这时没有人向资本家讨回人生折损的补偿,而是自己来补偿。谁雇用了这段生命,谁就负责支付这段的生命折损。就像出租一台机器一样,没人租用就没有租金收入。这时机器照样有折旧和维护成本。主人得自己掏钱修理维护。但不能因此就应免费出租。
这就是说在生产过程中,除了资本和人力(通常被当作资本的一部分)的成本或投资外,还应包括人生成本。现有经济学的利润公式中不包括这一项,因为资本家从不支付人生成本,而只支付劳力成本,也就是维持劳动者生活的基本需要。资本家可以说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了生命折损的补偿。这对报酬优厚的工作来说还勉强说得过去。但从西方国家多数人很少存款甚至负债累累(包括房债)可以知道并非如此。最起码资本主义早期工人的超时工作、恶劣的工作环境和极低的报酬的确有损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美国奴隶主和英国资本家就曾计算过奴隶或工人的使用寿命是几年最划算。这时,如果资本家的利润和收入远远高于工人就理应受到质疑。
主张剩余价值应属资本的人认为这些生命折损之类的说辞不是纯经济学需要考虑的。经济学关心的只是交易,交易的成本和利润。资本雇佣工人在经济学眼里不过是一种交易,交易的对象是工人的产品不是工人自身。资本家不是人贩子也不是奴隶主。人权和生命权之类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而与经济学无关。从纯经济学的交易来说,产品的价值服从市场的供求关系,所得的利润自然也取决于供求关系。利润的分配也因此需要服从同样的供求关系。资本是稀缺资源。而人到处都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物以稀为贵。贵者拥有分配权和剩余价值理所当然。
但资本真地稀缺吗?资本主义国家无论生产设备还是货币经常处于过剩的状态,以致企业倒闭,物价上涨。目前各发达国家的货币在全世界泛滥成灾,到处引起贬值与通胀。市场所能证明的是资本与劳力的过剩往往是正相关的。失业率高的时候倒闭企业也多,资本家的资本同样过剩。而产业扩张资本紧缺时,劳力也跟着走俏。所谓的资本稀缺,只是说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大量的甚至过剩的资本和生产资料归少数人占有。稀缺的不是资本,而是拥有足够资本的人。少数占有生产资本的人因此有权占有分配权和剩余价值。这不又把人扯了进来,只是自我标榜的纯经济学不愿承认这个尴尬的事实而已,以资本来代人。
可见这个权力归根到底不是来自稀缺资本或资本的稀缺,而是来自资本的少数人占有;也因此与物稀为贵的市场规律没有任何关系,最多与人稀为贵有关:拥有生产资本的人因稀缺而高贵。可是高贵与权力又有什么关系?这是纯之又纯的经济学能够证明的吗?西方的纯情学者们又是如何证明的呢?不得而知。用西方国家鼓吹的“民主普世价值”来判断的话,这高贵与权力的联姻来自非民主的专制,即强权逻辑,与中世纪的土地贵族靠财产而“自然”拥有君临天下的政治独裁权力是不折不扣的一个道理。难怪西方国家的“民主”竞选人需要资本来垫底。西方经济学如此害怕牵扯社会问题,还真有点自知之明。看来“纯”经济学不仅排斥道义,而且十分虚伪。
在专制的强权法则下,权力是有了,但正当性依然存疑。再说资本即便再稀缺也应有价,而不是无价之宝;人力再多也一样有价,不至于一文不值。从“纯”经济学的供求关系来看,与资本和劳力的稀缺程度相关的只是所占份额多少的问题,而不是有无的问题。何况资本被少数人所拥有,本来就是资本家占有全部利润的结果。把这样的结果又当作原因是一种逻辑循环,并没有什么说服力。工人拥有剩余价值后可以联合起来集资开业,这样资本就不那么稀缺了。集体经济行不通吗?资本家不也吹嘘他们的股份经济是集体经济吗?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种不同的经营方式:工人联合起来集资租用资本家的资本、技术和设备来生产。这种资本家出租物业的情况虽不普遍,但也常见。如果生产过程一样,成本C和最后的产值E也一样。当工人给自己支付的工资V相同时,所得的利润Q也相同。在这利润中工人需要支付资本家的劳动报酬和使用资本家资产的额外租金。这个租金也就是前面说得资本报酬。余下的正好是第一剩余价值:
S1 = E – V – C – 资本家的劳动报酬 – 资本报酬
也就是
S1 = Q – 资本家的劳动报酬 – 资本报酬
这时的第一剩余价值全部属于工人。
生产过程相同,但第一剩余价值的归属不同。到底哪一个结果更“纯”更合理?这一对称过程下的非对称结果是不设及社会权力的所谓“纯经济学”解释不了的。资本家拥有剩余价值因为有“稀缺”资本带来的专制分配权,似乎并不那么纯真。而工人占有剩余价值虽与工人支付了有限的租金有关,但工人的资本不如资本家大。这里工人并不具有庞大的“稀缺”资本和资本专制权。这个例子说明只要资本家放弃了资本专制权,剩余价值就可以属于工人。从“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工人拥有剩余价值才更纯真。
当然在这两种经营模式中,资本家和工人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同。但资本家的责任和风险也是可以估价的,并以津贴或补助的形式算在资本家的劳动报酬中了。在后一种经营模式中转移到工人的报酬中。也有人说在这两种模式中,利润或其分配权在名义上都属企业的法人所有,所以并不存在矛盾。但法人利润不是一个独立变量,而受分配的影响。这里讨论的是分配问题,也就是最后的利润究竟是多少的问题,而不是简单的利润归属问题。法人最后仍可获得利润,不同的只是利润的大小。
综上所述,资本分配权与中世纪的君主权力一样来自财富与权力的专制法则:私有社会的权力等级与财产梯度相平行。经济过程中的分配权只是其中的一种,因此离开不了这个法则。虽然财产支配权力在私有社会古来已有,但据说是被“普世价值”抛弃的专制遗毒。标榜“民主”的西方国家羞于公开承认,并把“民主”限于“非经济”的社会领域。这就是西方经济学标榜自身“纯洁”的原因,生怕背上反民主的恶名。由于并不真正存在离开社会的经济活动,羞羞答答的少女经济学仍然不敢公开引用专制法则为资本权辩护。于是冠冕堂皇地通过第三突破口的企图再次落空。少女们只得悄悄从狗洞里爬进爬出,遮遮掩掩地四处兜售自己的稀缺贞节——真正的稀缺之物。
人生成本的补偿和自由的资本意义2014-07-17
08:24:00阅读(83) 评论(4)
《专制虚伪的“纯”经济学》说:稀缺资本的分配权实际上是财产的专制权,因此有违“民主的普世价值”。虽然西方国家把“普世价值”限于社会领域,但经济活动实难与社会隔离。“隔离而平等”的时代早已过去。经济学常被用来论证西方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并因此被推向全世界。如果抛弃财富决定权力的专制法则,劳动者在剩余价值分配问题上是平等的。这时,剩余价值应有工人与资本家的劳动来分享。
是不是只要承认资本的专制权,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占有全部剩余价值了呢?
这个简单问题的答案可能并不简单。上文说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不只是用劳动,更是用生命在为企业创造财富和价值。而工人投资的生命部分是不可逆的,不能通过市场重新赎回来,而应由剩余价值来弥补。虽然资本家认为支付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生命折损的补偿,但从西方国家多数人很少存款甚至负债累累的情况来看并非如此。这时,如果资本家的利润和收入远远高于工人就理应受到质疑。
由于在投资中包括人生成本(用L表示),资本家需要用部分利润来支付这笔人生投资。再除去资本家的劳动报酬和资本报酬后得利润余量:
Qr = Q – 资本家的劳动报酬 – 资本报酬 – L
把第一剩余价值代入上式后有
Qr = S1 – L
或
S1 = Qr + L
可见第一剩余价值中含有企业的利润余量和劳动者没有得到补偿的生命折损,即人生成本。
如果资本家不是雇用人(包括人和人力)而是租用一台机器,不仅需要支付这台机器生产时消耗的能源和修理费(相当于人力报酬),而且需要支付这台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因时间和折旧造成的生命折损,即租金。前者不包括在租金中,租金只是后一部分。因此租金与劳力报酬在概念上是不同的,分别付给不同的受体补偿两种不同的消耗。劳力报酬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产品,相当于向工人低价收购劳动产品,原则上按完成的工作或工作时间来计算。而租金是付给占用出租物(在经济学上也可以是人)的时间,原则上按租用时间(不一定等于工作时间)来计算。
由于租金是按租用时间来计算的,出租物如机器的使用寿命是决定租金大小的一个关键指标。同等价值的机器使用寿命短,单位时间的租金就高。主人需要在更短的租期内赚回这台机器的成本。于是机器的最低租金R可用以下公式来估计:
R = E/T + Qmin
其中购买该机器的当前价格是E,平均使用寿命是T。 Qmin是主人的最低利润期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租金不只是机器主人照料机器的劳动报酬,主要是对购买机器所需成本的分期补偿。
而资本家雇佣人时,并不考虑人的使用寿命,因此支付的只是维持健康的体力和智力的劳力报酬。不管这份报酬多么优厚,原则上不包括租用工人生命的时间补偿。所以工资通常又被称为“人工”。这部分生命的折损补偿L相当于机器的租金,即L = R,或
L = E/T + Qmin
这里的E是人的价值,T是这类工种的等效工作期,Qmin则是雇工出租自身的最低利润期望。从18岁到60岁,人的等效工作期是42年。西方国家法院判决的生命赔偿是几百到几千万。如果取500万,仅租用人生这一项就是每年11.9万。
有人说,现在工人每天只工作8小时,所以租金只有上面的三分之一。但人需要睡觉才能恢复体力。就像机器也需要休息保养一样。不能因此把机器的休息时间除去来支付租金。这样把睡觉8小时计算在内后,只能除去全日租金的三分之一。即便不要最低利润期望,人的折损补偿是每年8万左右。对比一下工人的平均工资可以知道资本家没有支付这笔人生成本。
又有人问:资本家为什么不愿支付工人的生命折损?只要把支付的生命折损加到产品的市场价值中,最后同样可以收回来。这样资本家并不真正损失什么,却能赢得好名声。一个很好的问题。资本家支付工人的生命折损L后,虽然最后所得的利润可以不变,但投资周转的资本增加了。结果就是利润率从原来的
p1 = Q/(V + C)
变成
p2 = Q/(V + L + C)
显然p2 < p1,利润率减小了,投资的回报降低了。
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资本家的相同投资所获的利润还是减少了。如果资本家改用这笔生命折损扩大生产,利润率相同时,扩大生产可获额外利润
Qextra = p1 x L
这时资本家得到的总利润是Q
+ Qextra,比支付生命折损时增加了。当然根据边际利润随投资增加而减少的定理,利润率是随投资增大减小的。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获得的额外利润Qextra只是小一些。看来这个好名声得用部分利润来购买。真是什么都有价。
人毕竟不同于没有生命的机器。人是生命的整体。当维持人的健康体力和智力的同时,也维持了人的整体生命。由于劳动报酬必须同时满足雇工个人和后代的基本生活需要,要比单纯的机器燃料和维修昂贵很多。于是资本家可以以此为借口,认为其支付的报酬可以维持雇用期的劳工生活,相当于同时支付了雇佣时期的生命折损。根据这一解释,资本家所支付的劳力报酬至少在功效上同时兼顾了租金的作用和意义。
且慢。雇用有生命的劳力就一定能免交租金吗?如租用一头牲口来耕地。虽然需要为牲口提供食料、住宿与卫生条件,但租用者仍然需要向牲口的主人交付租金才能使用这头牲口。反应快一点的马上会想到如果劳动者不是自由的,而是另一个人的财产,资本家要雇用这个劳动者时,同样要向这个人的主人支付租金,同时还要提供足够的劳动报酬维持这个劳工的基本生活。原来资本家不需支付每年8万的租金,仅仅因为这些工人是自由的。
当资本家不能自己拥有奴隶时,为了减少因租用劳力造成的利润损失,一个最妙的办法就是把私人拥有的劳动力解放出来变成公共财产,在名义上给予他们自由人的称号。由于这些人没有生产资料不能养活自己,他们只能为资本家打工。因此这些被解放的奴隶并非真正的自由人,只不过不是一个主人,而是所有资本的新奴隶。当“自由的”的劳工再被租用后,资本家便不再向劳工的主人支付租金了。资本家不仅捞到了解放奴隶的好名声,而且还省下了巨额租金。自由人不需要租金,这就是人生自由的资本意义。
由此可见,美国工业化时期废除奴隶制的过程并不一定需要伟大的道德理想来推动。资本家牟取最大利益的原则可以成为更实际的动力。人们真正在乎的似乎只是节省劳力的租用成本,而不是奴隶自身的解放。难怪奴隶解放后过了五年才有名义上的选举权。接着很快又在全国范围内,而不只是南方被隔离,丧失了真正的选举权。资本家雇用被隔离的黑人同样不需要支付租金。所以百年来“民主”国家无人关心隔离造成的人级不平等。只有黑人自己起来造反才使政府被迫取消种族隔离制。
由于现代工人是自由人,资本家无须向工人的主人支付租金。这个理由同时被推广到工人的亲人,包括父母,配偶和法律上的监护人。资本家于是从不向工人的父母、妻子或丈夫支付使用租金,虽然父母花费大量金钱和心血把孩子抚养成人。这笔钱如用来购买机器、房产或牲口出租能够收到租金。但儿女被雇佣后,分文不得。独立成人的意思原来就是为了给资本家省下付给家长的一笔租金。就这样,第一剩余价值看似理所当然地落入资本家的口袋里。
虽然独立的劳动者可以为资本家省下一笔名义上的人生租金,但从道理上资本家仍须支付劳动者无法赎回的生命折损。省下租金只是意味着不须向劳动者的主人支付租金,但不是免付生命折损的理由。劳动者不是他人的财产时,其生命仍属他自己,或者说他的主人是他自己。换一种说法,租金的本质是为了补偿不可逆的生命折损。当劳动者是别人的财富时,生命折损的补偿以租金的名义付给劳动者的主人。当劳动者的主人是自己时,生命折损的补偿理应付给劳动者本人。
对资本家唯一有利的是:维持劳动者的健康生命和充足体力可以一酬两功。资本家于是可以薪金租金两金合一,一并支付劳动报酬和生命折损,把付给劳工的报酬说成既是薪金又是租金。这听起来虽像是狡辩,在报酬不菲时尚且说得过去。但在报酬不足以维持劳工健康生存或影响劳工寿命时,如血汗工厂和血汗工资制所为,资本家必须用剩余价值来补偿工人的生命折损,为他们承担全部医疗保险。在某些情况下,补偿生命折损的一部分还得通过强制性的二次分配来落实。这便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税收和福利政策。这些西方经济学意义下“劫富济贫”的社会福利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里不过是一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