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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青草:坏孩子的先机和柔弱胜刚强

(2013-06-03 04:18:23) 下一个

转贴按语:慕容博在本文中比较了在现实生活中“坏孩子先机”的优势和“柔弱胜刚强”的相对劣势,对理解哲学伦理善恶观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颇有助益。

(蜉蝣之暮)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可能都见证过坏孩子所具有的先机优势。一个骗子在没有被揭穿之前,常常能得手,虽然一旦他被揭穿后可能很惨,但也有一辈子不被揭穿的,有 的就是被揭穿了都还混得下去,甚至混得还不错;有些出身黑道的,洗不洗手都最终可以变成白道。当两拨人马发生矛盾时,也往往是先使出恶劣手段打击对方的能 够占便宜。中国文化中甚至还总结出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来表示争斗的双方只有狠下心来先发制人才能赢得生存权。即便是一个无辜的人在遭到恶徒攻击 而身亡的话,虽然日后可能会有人或社会法制来替他申冤,他自己却已经无法为自己来报那个仇了。当然,那都是些反面的极端,说出来人们可能也不以为然。其 实,坏孩子的先机对人类文明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而其深刻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它绝不是仅限于反面的极端,而是存在于大众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各个层次。

今 天不论在哪个国家哪个社会,凡是能爬到领导地位的,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不但大都曾无情地打击过自己的对手,而且也都毫不惭愧地要求别人忠实于自己。如果我 们把他们的这些作为放在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上来看待的话,都会被认为是坏孩子的行为。实际上,一个领导人不论有多少追随者,了解他的人通常都可找出他人品 上的问题,这是因为那些所谓的人品上的问题正是促使他易于在社会交往中得到对自己有利的先机而使得自己能够爬到领导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现实偏爱那些 爱占先机的现象并不局限于机构或组织内的领导,而是存在于包括商场争利在内的任何社会性的盛衰中。连一般的职场竞争中也常听有人事后感叹说自己太老实,太 客气了所以就一直得不到应有的机会,等等。就是国与国之间,也同样存在着主动出击的一方常可在利益争端中占到便宜。

说 到这里,很多读者可能会觉得很不舒服,因为这样说来让人觉得人类似乎只有象野生动物一样地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才行了。当然,人类还不至于那样惨。虽然 丛林法则一词也常出现在对于人类文明的一些描述中,人类文明毕竟还是一个有着正义感的文明。对正义的信赖和追求是人类能够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里相安 无事和平共处的一个重要前提。不过,正义的存在并没有使得坏孩子的先机优势从人类文明中消失,而仅是提供了抗衡坏孩子的先机优势的一个动力。

实 际上,社会正义与坏孩子的先机优势的一个区别是主动与被动的差别。坏孩子的先机的优势在于它的主动性,而社会正义对于过分的坏孩子的占先机的行为的反应则 是被动的,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时间差。虽然有的时候这里的时间差很小,比如警察看到有人在马路上抢劫,马上出手将抢劫犯抓捕归案,但是一般来说,这里 的时间差的变化范围可以从立刻到数年甚至数世纪这么大。除了社会正义之外,与社会正义密切相关的公平的述求也同样对坏孩子的占先机的行为形成制约,这里包 括坏孩子与坏孩子之间的相互制约。不过由于公平的制约的特性相对比较复杂(感兴趣的朋友可参见本人关于公平分析的文章),作为一篇短文,本文主要讨论的是 社会正义与坏孩子的先机优势之间的制约关系。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1)由于有正义的制衡,坏孩子的先机并不是每一次都能为自己取得优势,有时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很坏的后果;2)并不是每一次过分的坏孩子的占先机的行为都能得到正义的制止和惩罚。

正 义与坏孩子的先机优势相比所具有的被动和长效特性使得正义比起坏孩子的先机优势来相对较软,而坏孩子的先机优势相对较硬。这里的软硬的相对是指整体的效用 而言,而不是指具体的实现过程而言。警察抓捕罪犯的那一刻显然不软而是很硬,不过正义作为一个社会安定公平的机制来说相对较软。中国文化中所说的“天网恢 恢,疏而不漏”(尽管如前所述,并非每一次的坏孩子的过分的占先机的行为都能得到制止和惩罚的)便反应出了这种软的特性。

这里的软和硬的对比可能会使有些读者觉得我是在说正义不敌坏孩子的先机行为。其实不然。这里我要引用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一句话:柔弱胜刚强。

老子在《道德经》中有两处表达了这个柔弱胜刚强的意思。一处是在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 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另一处是在第七十八章:“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其 中尤以第三十六章的叙述对柔弱的特点刻画比较清楚(第七十八章因为引入了水,所以容易使人将柔弱与水的特性联系起来而失去了对于柔弱的一般特性的注意)。 其实,柔弱与刚硬之间的对比是,柔弱的发生作用的时间尺度较长,而刚硬发生作用的时间尺度较短。但正是因为这个时间的尺度较长,使得柔弱有机会调动各方面 的潜力而为自己布局。因而,虽然当刚硬与一个具体的柔弱直接相碰时,比如用刀切豆腐,刚硬能够取得优势,但是,当对方整个布局成功,洒下天罗地网的时候, 只懂得刚硬的人便要吃亏了。而老子的第三十六章就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谈论柔弱如何可以战胜刚强的;懂得下围棋或象棋朋友也一定知道一旦对方布局成功之后的利 害。因此,虽然坏孩子的占先机的行为在很多时候能够取得优势,不但在坏孩子与坏孩子之间的抗衡中,懂得柔弱胜刚强的道理的人能够占得更大的优势,而且由于 社会正义的柔弱的天网恢恢的存在,坏孩子的占先机的行为不一定就能为自己取得便宜。

这 里就产生了另一个严肃的问题:虽然坏孩子的先机优势在生活中到处都是,如何才能减少因此而带来的不公平的负面效应?很显然,人们的公平和正义意识的整体提 高恐怕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如果没有人们的公平和正义意识的整体提高,虽然有法制,恐怕也只能成为有权势或精通法律的人的工具而已。当人们的公平正义的意识 整体提高之后,虽然坏孩子的占先机行为仍可能会取得一些优势,但游戏的水平提高了,相对的公平程度提高了。但是,另一方,很遗憾地,人类的自身的逻辑并不 利于公平正义的普遍提高,却更利于坏孩子的先机优势的发展,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在人类自身逻辑之外来寻找,那就是信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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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蜉蝣之暮   留言时间:2013-02-07 13:56:50  
  慕容博好文!
这坏孩子优势,也可叫做“强者的逻辑”,或达尔文丛林法则,仅仅是人类社会,或自然社会中的一个方面而已,老子强调的“柔弱胜刚强”则是不可或缺的另外一面。坏孩子优势强调的是势,权力,控制,等级,而柔弱胜刚强强调的是宽容,爱,自然,去私。 

窃 以为这柔弱胜刚强的逻辑并非人类社会之外的逻辑,只不过是被强势权力丛林法则压抑扭曲了的人类本性(甚至动物界,自然界)共有的自然逻辑。其实这逻辑处处 不在,父母对孩子的宽容和爱,何尝不是如淳淳流水般美妙,教化于无私的爱中,比教化在权力等级的规则之下,实在是高明得多的啊!诚信希望这种大爱的回归!
 
 
     
 
  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时间:2013-02-07 15:54:12  
  蜉蝣之暮博:

欢迎来访,谢谢评论。

写文章容不得偷懒,稍一偷懒就容易暴露漏洞:)

你 说的没错。。。只不过,我这里原本想要表达的是另一层次的意思,是比社会强权更基本的一层的意思,所以我这里并没有用“恶棍的先机”而是用“坏孩子的先 机”,想表明的是这种作为是非常普遍的,是你我可能在某些时候都作过的,是人人都有份,只不过有的人做的比较多一些,有的人做的比较少一些。。。有的人对 所有的人都这么做,有的人对某些人这么做,有的人对外人这么做的多一些,有的人对自己家人做的多一些。。。总之一句话,这是人类整体文明的一部分,即是人 类的劣根性的一部分。。。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是人类的正面的一部分。。。但是,因为它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的文化表现,而且可能具有负面性,所以我们需要认识 它----这就是我写本文的初衷。。。。。。

虽然,我花了很多笔墨去把它与正义来对比,其实,正义与它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与它在同一 层次上的是后面所说的“柔弱胜刚强”,所以我才没有把题目定为“坏孩子的先机与正义”而是把题目定为“坏孩子的先机与柔弱胜刚强”。。。这是因为,与坏孩 子的先机一样,柔弱胜刚强也不是与正义在同一层次上的,而是更基本的层面上的。。。。。。这是动力学层次上一对。。。。。。

你的评论很好,因为你的评论向我指出了我的这篇文章写的是彻底的失败,完全没有把我原来要表达的写清楚。。。今天早上还在帮兔子挑毛病,这下我自己的文章就漏出一大把毛病来:)。。。。。。

其 实,写文章就和人家练武弹琴一样,心里容不得杂念,稍有杂念写出来的东西就显得杂乱无章:)。。。近来心里因生存的问题而很烦乱,有些东西又是思考很久了 不想再拖,就想早点写了早点对自己算是个交账,比如这篇文章,从内容上来说,它是对我的“公平分析”和最近写的英文版的“无序中的有序---经济相对论” 的一个补充,所以,想不管怎么样先写个文出来放着,免得时间一长自己的思路就完全丢失了。。。只要写出来,日后再将它融入到我的公平分析中也罢,还是需要 把它放进经济相对论也罢,都容易些。。。所以就象交账一样地把它写了出来。。。但是写的时候又充满了罪咎感,总觉得自己这样是在混日子,就像别人所说的不 务正业一样。。。所以写出来的东西就很杂。。。。。。

谢谢你的评论,这样我日后在用这里的内容时就知道那部分需要注意了:)。。。。。
 
 
     
 
  作者:老几   留言时间:2013-02-07 21:07:10  
  二位好!文好评得也好!
“天倾西北,地缺东南”。天地尚且有缺,博主不宜过于求全。
岂不闻盈则满满则溢乎? :-)
以愚意,坏孩子是保证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不是玩笑,嘿嘿。
 
 
     
 
  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时间:2013-02-07 21:29:43  
  老几春节好!  
 
     
 
  作者:星辰的翅膀   留言时间:2013-02-08 02:29:08  
  关键是怎样才算“胜”?换成书面语就是怎样才算“成功”?

这个世界不会有完全的公平。那些心狠手辣的人会取得先机,获得这个世界的利益。但是,博主也指出有正义的力量制止不公平,虽然有时间差。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有些恶人到死都享受荣华富贵,没有受到惩罚。那么,我们是不是就陷入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中去呢?

如果坚持唯物主义哲学和世界观,的确我们不需要为了公平而牺牲自己的现实利益,我们高喊公平正义,也是为了达到物质利益的一种假面具罢了。


但是,就像博主所言,“那就是信仰的力量”才能将死亡终止的人生继续下去。这个世界终究还是公平的,因为有上帝要进行最后的审判。“出来混的,终究要还”,这个终究不被死亡打断,这就是信仰。信仰就是相信这个世界终究有正义和公平。
 
 
     
 
  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时间:2013-02-08 09:19:29  
  星辰好!

谢谢评论。。。你说的很对。。。。。。

哲 学思维有两类:一类是什么是理想的及我们应该怎么, 另一类是实际会怎样发生。。。。。。过去几千年直到今天,人类在自然科学方面侧重于第二类,而在社会伦理方面侧重地一类。。。可以说人类在自然方面是亚里 士多德,而在社会伦理上是柏拉图。。。。。。而这几年来我的哲学文章主要侧重于对于社会伦理问题的第二类,即人类社会现象发生的机制的哲学探 讨。。。。。。

当然,这里的第一类第二类都是相对的。。。。。。柏拉图也有对社会伦理机制的深刻分析,而我的文章中也有对社会伦理的理想 讨论,尤其是对于信仰在人类社会伦理上的决定性作用的讨论。。。顺便提一句《圣经》兼顾了上述两类,既指出了人类犯罪的过程,又指出了人类得救的属灵道 路。。。。。。

新春好
 
 
     
 
  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时间:2013-02-08 12:21:34  
  老几好!

不 好意思上次读你的评论有点匆忙没有理解你的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我这里不打算对这句话的对错或立场进行评论,只想指出一点:社会上过多的占先机的 行为,尤其是盲目的,低水平的,少技巧的,侥幸心重的占先机的行为是导致社会内斗,消耗,混乱的重要根源。。。。。。再祝新春好。。。。
 
 
     
 
  作者:风之郡主   留言时间:2013-02-08 13:23:58  
  所谓兽性和人性的斗争,野蛮和文明的较量。
信仰成为最后的救赎,不如说是人类拥有最根本的良知和道德才不至于陷入完全的是非颠倒和邪恶。分析得很好。多谢.
 
 
     
 
  作者:慕容青草   留言时间:2013-02-08 17:54:33  
  风之郡主博:

欢迎来访,谢谢评论。。。

人类的良知和道德确实很重要。。。但也很脆弱,尤其是当弱势的人遇到权势时就显得更脆弱。。。这种脆弱是本质性的,不是随机的。。。我在本博客写过一些讨论人性的软弱的文章。。。比如那篇“宁可操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操”的文章等。。。。。。

甚 至有人还说这样的话:“杀一个人是犯罪,杀一百万个人只是一个数字”。。。这种话虽然听起来残忍,但是你仔细想想在人类历史上,权贵们还真常常是这样对待 平民百姓的。。。或虽然不是杀人,但也在他们的谋算中,只是将普通人当成一个统计数字而已。。。面对这种文化,你还能真的相信人类的良知和道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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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pia   留言时间:2013-04-24 19:40:24  
  中国民企中的佼佼者"坏"孩子是多数。"坏"孩子取胜获得成功,也是因为做事更符合规律,客观规律就是客观规律,与主观好坏没太多关系。道也无情。

老子的柔弱胜刚强有它的道理,蜉蝣兄点评的也很好。个人体会:用它的时候还要把握好红线与细节,教条就适得其反了。
--柔弱与刚强,互为相生相克,并无必胜一方。转换相克更多是因为物极而返,柔弱或刚强没有了度而失衡,才有逆转。
--上善若水,合适柔弱则柔弱,合适刚强则刚强,才是顺道。一味柔弱或一味刚强,好像并不算得了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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