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宗教的理性和星辰兄商榷 whoami 星辰兄写的《信仰就是放弃理性吗?》,试图消除宗教和科学之间的差异,在理性之中统一起来,这种努力值得赞赏。实际上星辰兄所做的,也是历史上从Saint Anselm开始以来很多神学家们试图做的事 - "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将宗教建成一个和理性相容的自洽自足的体系。 我理解星辰兄的理论,就象欧氏几何,从一组公设出发,通过理性逻辑导出一个自洽的价值观体系。那么,应该有哪些是公设呢? - 宇宙的存在不能没有意义
- 宇宙是神创造的
- 神是公义的,全能全善的,并为人类的行为提供了道德的法则
- 耶稣是神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受难为人类提供了救赎的可能
- 以耶稣为救主的人将会获得永生
大致如此吧。那么根据这些公设,就可以导出一系列价值定理。比如 “人应该趋善避恶”,因为 - 善是神所喜爱的
- 人是神创造的
- 被创造者从属于创造者
- 人应该做神所喜爱的-趋善避恶
星辰兄由此认为,宗教信仰并不是放弃理性,相反比没有宗教信仰更加理性。 然而,星辰兄无意中混淆了这一点:当无神论者“指责”有神论者的信仰不理性时,着眼点从来就不是信仰体系中的陈述内容,而是公设。无神论者认为接受这些公设本身就是不理性的。 为什么无神论者无法接受有神论者的公设呢?我们看看欧氏几何的几条公设 - 任意两个点可以通过一条直线连接。
- 任意线段能无限延长成一条直线。
- 给定任意线段,可以以其一个端点作为圆心,该线段作为半径作一个圆。
- 所有直角都全等。
所有这些公设都是自明(self evident)的,无可置疑的,也就是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会不承认这些公设。但是显然,宗教的这些公设不是自明的,只要相信宗教的人才会承认它们是公设。 另外,星辰兄将理性定义为:理性,乃是一种超乎个人主观愿望试图用客观、公正的立场来看问题的态度。首先,理性那是一种看问题的态度;其次,这种态度试图超出个人的局限性,站在最客观、最公正的立场来看问题。 用星辰兄自己这个标准来衡量的话,前面五条公设不是都能达到这种要求,其中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信教者本身的主观愿望。比如:“宇宙的存在不能没有意义”。宇宙的存在为什么必须有意义?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仅仅因为信教者希望它有意义,可见“要有意义”本身就不是一种description,而是信教者的一种intention,因此也就不是客观的。再比如“神是公义的”,也是一种intention,即我们希望神是公义的,但为什么神不能是价值中性的?就象老子说的“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显然,神的公义性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人们的一种意愿,因此也就不是客观的。总之宗教的公设之中意愿的成份超过了描述的成份。 星辰将宗教比做一个“范式”,但既然是范式,就是可以被取代的-如果另一个范式能比宗教提供更好的解释,就应该代替宗教。现在并不是没有这样的候选“范式”,那就是科学。如果科学能对宇宙的产生,人脑的意识,道德的起源提供合理的完善的解释,就应该欣然接受采纳。这并不是说科学一定可以完成这个任务,但这是一种可能性,不应该从一开始就断然否决,说“永远都不可能......”,特别是科学还这么年轻。如果科学能完成解答世界的任务,就要接受科学的解答,基于什么原则呢?就是星辰提到的:最少的假定。凡是能用自然的term来解释的就不必求助于到超自然,因为超自然的神本身也是一个假定(起点)。 总之,宗教的“理性”和科学的理性是非常不同的,最大的区别在于公设本身。星辰兄也看到了这个局限,因此提出接受公设需要“超越理性的信心”-“要达到信仰,必须超越理性。超越理性,不同于放弃理性。” 不能否认,“飞跃”之后,确实可以获得一个理性自洽的价值体系,但问题是为什么要“飞跃”?“飞跃”的必要性是什么?“飞跃”,必须是为了获取某种非凡的,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获取的东西。但价值观并不是一种难于获取的东西,善恶美丑有那么难于鉴别吗?中国人的价值观和基督教文化的价值观真的有什么差别吗?差别其实仅在于价值观的来源。 根据余英时的《从价值系统看中国文化的现代意义》:“整个地看,中国文化只对价值的超越源头作一般性的肯定,而不特别努力去建构另外一个完善的形而上的世界以安顿价值,然后再用这个世界来反照和推动实际的人间世界。后者是西方文化的外在超越的途径。”。星辰兄的努力看来是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但人类社会进入后现代之后,再做这件事为时已晚。 (关于笔名whoami的一点儿说明:取这个名字并无故弄玄虚之意,主要因为想不到有什么好的笔名,二来"who am i"本身就是个哲学问题,故此就用了,回帖称老呼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