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上法庭有几百次了,说起来人家以为我是律师。其实都是当事人。
记得在1991年一天,我去 Kroger买菜,一进门,见大幅广告,有部分食品免费,但需购买30元以上。结账时,我发现Kroger收银机先按原价总额收一次税,然后减去免费食品后得到价格,再收一次税。
我当场向收银员质疑,收银员叫我找经理。经理振振有词:食品免费,税还是要收的,要交给州政府。
于是我在小额法庭对本地 Kroger提诉讼,我的抱怨是,1)Kroger对不免费食品,收了2次税,贪污了政府税费;2)欺骗了顾客 customers,3) 违反了广告法,如果一个承诺给以优惠的广告,结果却是让买家 受到了伤害,那么这条广告是不合法的欺骗性广告。我当时计算了一下,如果顾客购买了 90多元以上的话,优惠后实际购买价,超过没有优惠的原价,4)严重挫伤 用户 client 对 Kroger的信心,。。。我当时在法庭上列了 Kroger十大罪状。自我感觉非常有理,志在必得。
Kroger 只派了律师一人出庭,律师只说了两点,一是这个收银机流程不是本店控制的,是总部制定的,二是我没有什么具体索赔。
法官二话不说,就把我的case给dismiss掉了。
后来发现,不管有没有理,没有律师的一方总是输给没有律师的一方。法官同学总要照顾律师同学的饭碗啊。
也可以说,律师方胜在知识和智慧之上。
另一次,我和对方都没有律师,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战,不分上下。
突然,法官眼睛一亮,问我,你是理学博士?
我答:和本案有关吗?
法官说:你的知识和智慧,应在常人之上,所以你是以自己的知识和智慧,来 take advantage of the other party,所以如果我听不出来谁对谁错,那么一定是你错了。
所以,如果没有律师,知识和智慧就是你的软肋。
哈佛教授 vs 餐馆,如果餐馆有律师,教授必输。如果双方都没有律师,教授也输。只有在餐馆没有律师,而教授有律师的情况下,他才能赢。
至于谁对谁错,即说不清,也没人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