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1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李北方
央视昨晚播出了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的第三集《踏石留印》,主题是吃吃喝喝,从八项规定对茅台销量的影响和茅台营销策略的转型说起,整集讲的事情都比较有意思。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张建津的故事占了很大篇幅,就以张建津的情况为例来谈点看法吧。
张建津比较喜欢喝酒,尤其喜欢年份茅台,一些私营企业主投其所好,车上常备好酒,还经常安排饭局,最奢华的是一次在香港招待他吃饭,上了一条一米多长的鳄鱼尾,以示热情。八项规定出台后,张害怕吃饭被人拍了发网上,就把茅台灌倒矿泉水瓶子里,桌上再分着喝。
巧了,在《既然是要为资本服务,还不如直接为资本家服务——有感于公务员离职潮》(点击阅读)中,我也引用了一个关于吃饭的例子,说的张闻天在延安期间接待到访的民主人士,桌上的肉一口不动,只吃了一点素菜,客人问原由,张闻天说,这饭菜是招待客人的,超出了他的配给标准,故而不能吃。
这两件事值得放在一起进行一下比较。如果把张闻天的操守设定为标准的话,张建津无疑是不合格的,其行为属于违纪(并且由违纪发展到了违法的问题)。可是,我觉得我们不能将二人在吃的问题上的表现抽离出来简单地进行对比,还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时代背景和不同时期党的政治动能,在具体的语境下讨论他们的行为选择,才是恰当的。
关于张闻天待客不吃肉菜,我分析过了,引述如下:
“张闻天会因为吃不上肉而自卑吗?不会。因为心中有道义,当时的共产党是在为了人民利益而奋斗的,所以共产党人是自信的。我相信张闻天面对资产阶级客人说那些话的时候,在心理上是处于碾压性的优势地位的:我们是进步的,我们终将胜利,终将把你们也纳入到我们的轨道上来。”
张建津在自我反省的时候,无疑是以张闻天为标准了,否则反省就不能够成立。可是,他和张闻天所处的环境已经天壤之别。今天还有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的吗?还会有新的公私合营,对私营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吗?没有了,不但现在没有,未来可能也不会再有,听说,深改组近期刚发了文件重申要保护私营经济产权。
既然淡化了主义,公有制和私有制都被视为所有制的一种,不再区分先进和落后,那么张建津和他那些私企老板朋友就应该视做同一种人,即企业家,无非他们所经营和管理的资本在所有制上不同而已。张建津是不是个优秀的企业家?回答应该是斩钉截铁的,是。纪录片里特地交代,张建津是个能人,在他主掌企业的十年里,天津医药集团从濒临倒闭变成了年销售额超过300亿的行业巨头。
这种水准的企业家,在市场上应该值多少钱?假设,张建津是当初政府在天津医药集团遇到困难时从市场上聘请来的一个管理人才(正如国足请洋教头的逻辑),十年时间把企业从弱带到强,企业该付多少报酬合适?我想,至少是足够他喝好酒吃大餐的吧。
可是,张建津是国企的党委书记,就适用于另外一套规则。以前国企的待遇还不错(那也比不过私企老板挣的多),八项规定以来,不但作风要抓,工资也大幅下调了。按照作风要求,党员干部跟私企老板的交往要“亲清”,既要亲密(好好为老板们服务),又要清白(不得有利益往来)。既然要亲,总不能从来不一起吃饭吧,还要清,那就得坐一个桌上各吃各的,老板们抱一只大龙虾啃,张书记坐对面吃小葱拌豆腐。
这可能吗?在如今的环境下,要求张建津跟张闻天一样,这合理吗?张建津哪里会有向张闻天看齐的动力呢?
我没有为张建津们辩护的必要,我只是想说,不能以如此混乱的标准进行治党治国。第一,差距可以有,但不能过大,同样是企业家,凭什么私企老板要比国企领导富百倍千倍万倍?靠收税也可以把私企老板的收入拉到比平均水平高不了多少。有些市场邪教的跟屁虫又要说了,怎么可以仇富,这么干谁还做创业谁还投资?胡扯,谁不爱干谁滚,自有人干,张建津本人就是反例,企业产权不是他的,挣的钱也不多,不照样把企业做大做强了?第二,领导干部的收入水平可以不高,但请用使命的崇高感予以弥补,让他们当人民群众的公仆,而不是给那些资本家当仆人。得给老板们服务好,还得过得苦哈哈的,凭什么啊?
市场经济讲理性,讲人都是会理性算计的人,讲追求私利不但不丢人还很高尚。在当下这种情况下,在国企工作的且有能力的人怎么做才是理性的呢?我想有两种,第一,自己去开企业,或者拿点股份跳槽到私企,利用自己的经验能力和多年在体制里的关系,给自己挣大钱,想喝茅台喝茅台,想吃龙虾吃龙虾;第二,抓住一切的可能呼应私有化的声浪,推动私有化的动作,争取早点把国企变成自己家的,然后想喝茅台喝茅台,想吃龙虾吃龙虾。这就是张建津们给其他国企领导人的教训。
关于目前推行的政策逻辑,我写了好几篇了,也分析得挺明白了吧。说白了,就是把自己队伍里的好人往外赶,怎么看都像是不想过了,想把队伍整散伙了。
有意思的是,上头还主张理直气壮地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可是,谁还愿意好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