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浦志强审前说几句 伦敦客 2015/12/12
浦志强案即将开审,世人瞩目,我亦在列。浦的案情及有无罪过已不重要。重要是,中国司法要不要走公平、正义及而后的独立之路。
习近平2012年11月上台后,除打反腐牌外、在拘捕异议者、镇压维权者、监控网络、限禁言论自由诸方面之幅度,大超他的前政胡锦涛、江泽民,创下中国司法最黑暗、人权最糟糕记录。
习做党魁才几天,山东法院就将抗拒计生政策逃往美国的陈光诚侄子陈克贵,以“故意伤害罪”判刑3年3个月,意在迁怒性惩罚陈光诚;
美国年度报告称,2013中国人权是自2008年来最糟糕一年。有220名维权人士被刑拘,是2012年3倍;“被失踪”人也是2012年3倍;
2014年,习以“依法治国”为名,借国家机器频繁打压维权人士、记者、律师等,更发疯地为巩固权力、仿效毛式统治肆虐。
例如:
2014年1月,北京法院将为社会不公提供法律援助的新公民运动创始人、法学博士许志永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的口袋罪判刑4年;
同年3月,黑龙江警方将为建三江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唐士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拘留并毒打致伤,以此阻止、拒绝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维权;
同年4月,北京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2013年举牌演讲、呼吁官员公示财产的四名新公民运动者赵常青、丁家喜判刑2年6个月、3年6个月;李蔚和张宝成各判2年;
同年6月,广州警方以“煽颠”罪将公民不合作运动首倡者和推动者、律师唐荆陵拘捕待审;
同年6月,江西法院将浦志强辩护的新余地区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以“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罪判刑6年6个月、3年不等;
同年9月,乌鲁木齐法院以“颠覆”罪将创建维汉交流平台、温和行使上网权的学者伊力哈木重判无期徒刑,旨在封杀维族人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利;
同年10月,广东法院将“乌坎事件”中积极参与维权的村民洪锐潮、杨色茂以“受贿”罪判刑4年、2年;
2015年,习更肆无忌惮地高频率制造司法黑暗和恐怖。
例如:
2015年7月9日来的10几天里,公安部称,他们“指挥摧毁了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所为平台、维权律师、推手、访民互相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王宇、包龙军、周世锋、王全璋、刘四新、谢燕益、谢阳、谢远东、隋牧青、李和平、黄力群、陈泰和等10多名律师被刑拘至今无下落。据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统计,截2015年11月底止,全国至少有307名律师、律所人员、人权捍卫者和家属被约谈、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刑拘、逮捕或失踪。我想,此打压程度创下了89六四26年来,除镇压法轮功外的最高纪录,和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35年来最大规模律师清洗。
同年10月30日,上海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将人权捍卫者顾国军、沈玉青、乐峰、纪家碧、孙令珍等人判刑1年6个月、2年不等;
同年11月5日,河南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将抗议强拆的维权人士贾灵敏、刘地伟判刑4年、1年6个月;
同年11月10日,西安法院以“非法集会”罪将“三线学兵”维权代表、合法上访者李乃棠判刑2年;
同年11月13日,泰国警方迫于中方压力,将已被联合国难民署批准难民身份并安排赴加拿大的异议人士姜野飞、董广平交由中国警方遣返回国;
同年11月13、19、20 日3天,广州法院均以“煽颠”罪分别对声援2014香港占中行动的内地社会活动分子梁勤辉(尖刀)、张荣平、谢文飞、王默等四人开庭审判,择日宣判;
同年11月25日,合肥法院以11月1日刚生效刑法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新罪名将声援黑龙江徐纯合遭警方枪杀案的维权人士柴宝文重判3年;
同年11月26日,北京高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将记者、专栏作家高瑜改判5年,拒绝了本人和律师关于无罪释放的辩护意见;
同年11月27日,广州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两罪并罚,将独立作家、中国新公民运动和南方街头运动参与和领导者郭飞雄判刑6年;刘远东判刑3年、孙德胜判刑2年6个月;
同年12月4日,南昌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台湾出版《洗脑的历史》一书作家傅志彬按“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精神判刑1年10个月和罚金15万元;
尚有不尽案例,在此不一一例举。
上述法院判决及警方处置的所有案件均有如下共点:
1年7个月后今天,不管“寻衅滋事”再增“煽动民族仇恨”两罪指控;不管判决结果如何,都改变不了浦志强坚信自己无罪的信念;也动摇不了同情、支持、并与浦并担法律公平、正义的我个人之呼声:浦志强坚强!浦志强无罪!浦志强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