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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你个头,这么没眼色!回去找你小子算账!我心里愤愤地说。
我俩就快快地撤了 ,出了食堂,我们并肩走着,这时我觉得老四再大的牛眼,它们的射程也射不到这儿来了,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翎子其实跟我同系不同班,同在一个可容纳一百多号人的阶梯大教室上课,我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没注意到她。她的理论是:她总是早到晚退坐在前排,我总是晚到早退坐在最后面;她爱打排球,我爱踢足球,这可能就是我们在这次运动会以前永远也碰不着的原因。别说碰着了,大概擦肩而过的可能性都不大。
后来我们跟所有大学的男女朋友一样,一块儿上晚自习,一块儿看电影。
再后来我就把给翎子打饭的事包了下来,把她值班时她们宿舍打水的事儿也揽了下来。她们宿舍六个人,轮流值班,去热水房打水。一共六个暖壶,以前翎子一个人跑三趟。现在我一手提俩,翎子一手提一个,正好。在我看来,她宿舍离水房还近了些,再远一点儿,我就可以和她多说一会儿话。一天少说十句,这一辈子得少说多少话呀?翎子灵巧的身子一会儿走到我左面,一会儿走到我右面,叽叽喳喳的,像个小麻雀。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听这小麻雀没完没了地叽喳,喜欢看她大大的单纯的眼睛却闪着谁也不服气的光芒,喜欢看她一举一动灵动可爱谁也比不上的样子。
那时候是这样的规律:大一的女生刚学会织围巾,大二上半学期的女生已经学会织毛衣了,下半学期就开始织毛裤了。所以好多男生的脖子上挂着从女生那儿赢来的战利品。
翎子似乎看到了我对有战利品的男生的羡慕,于是她的工程开始了。周末的时候,经常是在我的宿舍,我们同坐在我的下铺。我给翎子讲柴科夫斯基,翎子边听边给我补织围巾;我给翎子讲齐秦,唱齐秦的歌,翎子一边跟着哼哼,一边在给我织毛衣;等织完了围巾和毛衣,翎子已经是大二后半学期的女生了,所以她便顺理成章地会织毛裤了。我给翎子侃世界杯,翎子听得入神,我看着她那乌溜溜的黑眼珠,真想亲她一口,而翎子没有丝毫杂念地专心致志地给我织毛裤。
最后我的脖子上,身上挂满了各种各样从翎子那儿来的战利品,我不仅有了比别人多的战利品,还真正俘获了翎子的心,是双赢。即使这样,翎子还意犹未尽。她说,实在是毛线的短裤和背心扎人,要不也给你织一个。把我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用毛线武装起来?这你也能想得出来!我大笑着喊她天才。
我知道,翎子是一心一意真对我好。
那时候,只要跟翎子在一起,就是莫大的幸福。我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慢慢地,我知道了翎子的爸爸在市里上班,妈妈在村里种地,她爸爸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后来干脆就不回来了,说是在外面找了个能谈得来的。我对翎子说,我会对你好一辈子的。翎子把一张红了的俏脸藏在了我的怀里。
这么多年了,我没有脸面再去找翎子,也没有打听过她的下落。我是个没良心的人。
她给我织的围巾和毛衣毛裤,我本来是珍存在箱子底的,十多年前的某一天,我去出差,不知怎么被我妻子李洪霞翻箱倒柜发现,当垃圾给我直接扔到垃圾箱里了,一个念想都没给我留下。后来的好多年,到了冬天我再没有戴过围巾,因为我的心里,翎子给我织得长长的及膝的黑色围巾总是围着我的脖子,我的周身是暖暖的;而我的心,是苦涩的,那是翎子在敲打着属于她的那一块心棱。
我和翎子的第一次,是在我们大四快毕业的时候,那时是五月份,我和翎子去后山上玩,突然下起了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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